公司“一对一传帮带实施办法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15 19:16:17

公司“一对一传帮带实施办法方案“一对一传帮带”实施办法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人才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人才的开发和管理,引导帮助青年员工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激发青年员工学技术、钻业务,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使新入职员工能够更快更好的熟悉公司的制度、工作流程,达到工作岗位要求,并发挥老员工的丰富经验优势,使老员工真正起到传、帮、带的作用,帮助新员工更好更快的融入公司的团队中,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结合集团公司管理实际情况,集团公司特制定“一对一传帮带”导师带徒弟管理办法。第二条师带徒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师徒关系,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岗位学习;二是员工在轮换的岗位上与集团公司通过选拔确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精湛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实施一对一结对,签订师带徒目标责任状,通过“传、帮、带”手段,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教与学,帮助新入职员工塑造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迅速适应岗位。第三条师带徒活动的开展既帮助企业正确定位员工,甄选不同人才,又帮助新入职员工快速成长,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设计,是集团公司规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促进青年成才的有效途径。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集团公司综合部负责“一对一传帮带”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定期对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师带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各部门负责师带徒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适用范围及形式第六条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部门的员工,传帮带期一般为一年或新员工试用期。第七条师徒的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部门指定两种形式第四章实施内容及方法第八条传帮带分为见习期培养(入职的前6个月)和转正期培养(入6个月至1年)。见习期主要是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熟知公司各项制度文件、企业文化以及员工工作岗位的业务工作流程;转正期主要是帮助新员工在深化所学专业或从事岗位知识的基础上,加强相关专业的融通性学习。第九条各部门、子公司根据本部门实际,结合员工培养方向,推荐一定数量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担任导师。第十条导师选聘由部门、子公司推荐,集团公司综合部进行筛选、考核,考核合格后列入集团公司导师名录,并建立导师档案。第十一条导师任职条件:入职满1年,熟知公司各项制度、工作流程;责任心强,思想作风过硬,乐于助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公司“一对一传帮带实施办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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