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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9 19:49:23


安国市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安国市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
1、负责安国境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事业发展的组织实施;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市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安国境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安国境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安国境内公共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4、管理安国境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和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5、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利用、保护气候资源,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河北省气象条例》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领导和管理本局的计划财务、科研、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市人民政府对本局实施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本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单位名称安国市气象局安国市气象台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安国市气象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1、收入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3.83万元,其中基本预算收入2.5万元,项目经费预算收入41.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
单位规格正科级股级
经费保障形式财政拨款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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