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4 16:38:48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方向,进行改革和创新。
  第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个人和组织对药品流通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和控告。

第二章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对其销售人员或设立的办事机构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药品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及接受培训的人员。
  第七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第八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第十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销售进口药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药品的,除本条前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采购方核实。
  第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索取、留存销售凭证。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的,不得为其提供药品。
  第十四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第十五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现货销售药品。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第十七条 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经营方式。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第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第十九条 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查封、扣押所涉药品,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第二十二条 禁止非法收购药品。

第三章 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设置的药房,应当具有与所使用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并设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药品保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索取、查验、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票据。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中药材标明产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
  药品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当制订和执行有关药品保管、养护的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医疗机构应当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品、中成药应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未经诊疗直接向患者提供药品。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以集中招标方式采购药品的,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未按照规定留存有关资料、销售凭证的。
  第三十一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的;
  (二)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四)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或者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 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运输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药品经依法确认属于假劣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低温、冷藏条件下储存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有关药品经依法确认属于假劣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送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
  第四十二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收购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药品现货销售,是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其委派的销售人员,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其他场所,携带药品现货向不特定对象现场销售药品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疫苗、军队用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51日起施行。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99981日实施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7号令)同时废止。 


[城建环保]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下午,我们邀请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领导,并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开发区、各镇(街)召开这次两减六治三提升(下面简称263”)行动的专题推进会,这项工作省市区都高度重视,昨天我也向区委谢元书记作了报告,应该说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纪检监察]在第一巡察组巡察XX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区委巡察办主任在第一巡察组巡察XX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分三个巡察组从20XX62日开始至84日,对区商务局党组、区安监局党组、区供销社党组开展巡察,对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大安街道党工委、五间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这次到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的是区委第一巡察组。   下面,我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就开展的巡察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中央、市委和区委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的利剑。巡察工作是中央和市委巡视工作在区县的延伸。党的十八以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形成震慑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中央对巡视巡察的重视程度不可谓不大。明确,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这为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今年5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修改总结吸纳巡视工作实践创新成果,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年初,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对推进区县巡察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巡视巡察监督联动机制,完善巡视监督网络格局,确保一届任期内对区县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至少巡察一遍,做到无禁区,实现巡察全覆盖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巡察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巡察监督质量水平。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区委书记滕宏伟同志定期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夏庆英同志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陈智同志任副组长,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区委对巡察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本轮巡察,要重点把握三个明确三个强化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巡视巡察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明确提出了政治巡视巡察的要求。具体有五个三:一是三个根本 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二是三个政治。要在政治的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要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要在政治定位上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三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四是三向要求。坚定政治方向,紧紧把握住三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坚守价值取向,服务于党的建设和人民群众。五是三个战略。要保持政治巡视的战略定力,要深化政治巡视的战略定位,要发挥政治巡视的战略作用。   二是明确巡察定位。巡察工作的定位是政治巡察而不是业务巡察。政治巡察就是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理解巡察、谋划工作。要从三个政治上抓住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问题。要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管党治党宽松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不仅要发现六大纪律方面的表象问题,更要站在政治高度,分析深层次原因,重点查找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既发现面上问题,又揭露深层次问题,从根本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三是明确主要任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紧贴基层党组织实际,突出党的领导、抓住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弱缺不、宽松软、淡涣松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是强化工作责任。巡察组是代表区委进行巡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巡察组要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敢于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切实肩负起发现问题的责任,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要严格落实巡察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巡出威慑力,察出问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线索,合理提出分类建议,做到实事求是、依纪依规、严谨准确,体现和把握四种形态要求。在捋清问题线索的同时,按程序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分类处置,该查处的查处,该纠正的纠正,该提醒的提醒,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三个作用。   六是强化问题整改。巡察整改是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整改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签字背书。党组织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责任压下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书记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真实性承诺负责。要以公开促整改,整改结果既在党内进行通报,又向社会公布,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整改不力的,按照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迫切需要。当前,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刻,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严格,压力传导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纪律涣散;有的党组织抓早抓小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不收敛、不收手甚至顶风违纪;有的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禁而未绝,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我们要通过加强巡察监督,及时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促使全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落实下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在基层落细落实;剑指基层贪腐,驱,形成威慑力,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不放,深入发现、持续整治基层干部四风问题,铲除基层不正之风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紧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抓早抓小、标本兼治,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开展巡察工作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必然要求。反腐败必须强化监督、管住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建好笼子。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建好制度笼子,扎牢制度篱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巡察,有利于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可以使其悬崖勒马,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可以防止违纪问题转化为违法问题;对触犯刑律的,早一点揭露出来,依法惩处,可以教育警示更多的党员干部。对巡察发现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堵塞制度漏洞,推进反腐败制度创新,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四风病根,以刚性的制度约束和严格的制度执行,促使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确保权力依法行使、廉洁运行。   (三)开展巡察工作是促进茶山竹海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区级部门在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在全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职能作用。这次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对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三方面开展巡察。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有助于更好地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促进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推动中央、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在茶山竹海街道的贯彻落实;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促使领导干部深入纠正四风,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有助于更好地加强党内监督,促进茶山竹海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助于更好地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加强茶山竹海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茶山竹海街道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通过扎实做好巡察工作来进一步推动茶山竹海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强化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完成巡察任务   做好这次巡察工作,是区委第一巡察组和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巡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巡察组将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巡察组肩负区委的权威和信用,茶山竹海街道所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信任、支持、配合、监督巡察组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希望同志们以负责的态度、良好的心态面对监督,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   二是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巡察工作最大的支持就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区委授权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监督,进行巡察回头看,就是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确保问题见底;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上较真,强化整改的主体责任。希望大家本着对区委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同时鼓励其他干部职工向巡察组反映问题。   三是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茶山竹海街道要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人,统筹做好协调联络工作。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为巡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通过在办公场地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公布巡察组的进驻信息和联系方式,畅通情况反映渠道,为巡察组客观真实了解情况提供保障。茶山竹海街道纪工委要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全力搞好协调配合。巡察结束之后,巡察组将根据区委研究的意见反馈巡察情况。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落实责任主体,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四是监督落实纪律规定。区委巡察组作为区委派出的工作组织,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市委、区委关于正风肃纪的具体规定,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希望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配合巡察组抓好落实工作,简化接待,厉行节约;不赠送任何礼品和纪念品,不邀请巡察组同志出席与巡察无关的会议和活动,不向巡察组人员打听巡察工作秘密。在巡察过程中,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我们巡察工作的干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帮助巡察组以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认真履职、做好工作。   同志们,区委对巡察工作要求很高,社会对巡察工作寄予厚望。希望大家同心同力、狠抓落实,共同完成好区委交办的巡察任务。最后,感谢茶山竹海街道各级干部和全体职工对巡察工作的理解支持,欢迎大家对改进巡察制度、加强巡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今年以来,针对263”专项行动,大家这根弦还是绷得比较紧的。一是紧盯目标不放松。年初区委、区政府即专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实施方案和13项行动计划都在政府常务会上作了研究。半年下来怎么样?客观上讲有好的方面,但也有弱的情况,出现了不少问题,从刚才曝光的视频看,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请开发区、各镇(街)对号入座。我几次现场督查推进,考虑到必须引起大家的重视,邀请了新闻媒体参加;今天我们还专门请监察局参与,目的就是告诉大家一个信号:区委、区政府对待环境问题的态度非常清晰,就是按照习总书记的两山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惜一切手段保护溧水的山清水秀、目标也十分明确,就是要创成全市一流的山水环境,溧水已经具备这样一个基础和条件,这也是实施263”专项行动的根本目的所在。二是铁腕整治不动摇。目前,省里是两减六治三提升,即263”;市里提出三减七治三提升,即373”,但无论是263”、还是373”,这项工作就是当前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每一项工作都与其紧密相连,这也是溧水发展的自身需求,像水环境治理、扬尘管控、雨污分流、畜禽禁养等等,每一项工作都是街镇、部门应该做的事,既然要做就要走在前列,就要铁腕整治、绝不手软。三是主动曝光决不遮掩。昨天会上,市里曝光了一些视频,主要是浦口和江宁;从去年起我们也主动曝光了12起,今年要曝光更多,只有主动刮骨疗毒、主动曝光、主动解决了,才能被省市少曝光。最近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问题曝光、加大曝光频次,并且引入了第三方监督机制,实施群众监督、职业监督。对此我们千万不能有侥幸心理,必须加大曝光力度、加强自我监督。四是查处问责不手软。可以说,溧水的最核心优势就是生态优势,现在我们整治的环境问题,可能就是一年两年、三年五年遗留下来的问题,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被发现?没有人过问?对此,我们必须采取雷霆手段,实施铁腕治理,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理的处理,这方面要坚决查处问责,一抓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应该说,溧水现在已经形成了三大机制:一是激励机制,20XX年,我们取得了全市现代化指标考核市对区一等奖,区委、区政府也对能干事、善作为的干部,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了充分激励。二是区委在全区开展了以上率下、担当作为行动,积极推动领导带头,担当作为。三是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区委较早出台了容错纠错试行办法。最近省委也下发了的通知(苏办发〔20XX26号),要求我们一级给一级担当,上级给下级担当,组织给干部担当,导向十分鲜明,已经形成了敢于担当、大胆作为的良好氛围。那么20XX年能不能再拿一等奖?这是我们很重要的课题,一等奖是通过每一个数据、每一项工作取得的,每一块都不能落后,一定要全面,像经济指标、263”专项行动、民生维稳、社会事业等等,都要走在全市前列,从现在起就要紧盯不放,凭数据说话,靠平时每天、每月、每季度基础性工作的积累  刚才,我们观看了263溧水在行动曝光视频,区263”办公室汇报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举措,13家牵头部门分别就各自职责作了补充汇报,开发区、各镇(街)也汇报了各自情况,地生区长作了具体部署,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这里,就抓好263”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我再强调四个方面意见,就是要做到四个强化、四个确保   第一、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认识到位、重视到位。从上级要求看,省市主要领导对263”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李强书记、吴政隆代省长多次作出批示。621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省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部署推进全市263”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会上缪市长也讲到:洪蓝拓天事件是全市第一个问责事件,今后的问责将会源源不断,下一阶段将会有一系列的问题曝光出来,而且曝光以后必须问责,真正是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下周,市263”办公室与南京电视台将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曝光,请大家从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从自身发展看,溧水必须把绿水青山、生态环境放在第一位,一方面,只要我们把生态保护好了,就不愁优质企业落户,不愁发展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我们要思考发展到底是为了什么?发展的再好,身边臭气熏天、污水横流,老百姓的幸福感怎么增强?所以,要让溧水的老百姓真正有获得感,一定要保护好山水环境   二、强化问题导向,确保行动有力、整改到位。从32日集中办公以来,区263”办公室定期通报问题清单和整改通知,明确了整改时间和要求。下一步,要立即组织回头看行动,围绕上述整改要求,包括扬尘管控等方面问题的梳理,及时排查,整改到位。请区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推进,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监察局处理,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想方设法确保溧水在263”专项行动工作中走在全市前列。 要打好两减攻坚战。减煤上,秦源热电、天山水泥2家企业一定要强化工作举措,经信局要千方百计做好工作,明确秦源热电的责任单位就是开发区和区发改局,一旦出现问题开发区负主要责任、发改局负配合责任,但同时发改局要加强对上联系,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减化上,小化工、小铸造就是污染的代名词,请开发区、各镇(街)和相关牵头部门确保措施到位、清退到位,为溧水的发展腾笼换鸟、拓展空间 要坚决打好治水攻坚战。涉及城乡16条河道整治、雨污分流由区水务局总牵头,包括河道工程的施工质量,一定要统筹协调好,确保省市考断面稳定持续达标。开发区、各镇(街)要切实负起属地主体责任,下功夫整治黑臭水体、市容市貌管理,确保实现无一条黑臭河道的预期目标。同时,要抓好畜禽养殖管控工作,禁养区内的绝对不能动,新的养殖区确保不能新增,其他该拆的及时拆除。请开发区、各镇(街)按照刚才刘主任的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整改、确保到位。   要坚决打好治气攻坚战。目前,全市空气优良率已经下降至60%左右,溧水空气优良率就已经掉到70 %左右,全市面上都存在这个问题。外地已经初步实现了互联网控尘,就是每个工地安装一个摄像头,我们一定要加强研究。   总的来说,就是要进一步加强管控,切实抓好减煤减化、扬尘管控、畜禽养殖、铸造企业、雨污分流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机制创新,确保督查督办到位。一是对上沟通到位。请经区长、区263”办公室务必要与市里衔接好,区各相关部门、13个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牵头部门的对接。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我们263”专项行动成绩的决定权不在区263”办公室,而在于市对口部门所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及时整改到位,提出的要求有没有落地见效,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同时区263”办的抽调人员原单位不能安排其他工作。二是建立宣传机制。由区委宣传部总牵头,充分发挥263”专题宣传、媒体宣传作用,以及我们区内的各项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溧水263”的好做法、好成效、好经验,尤其要多向省市报送信息,争取多拿分。三是强化曝光机制。今年以来,区里已经自主曝光12起,被市曝光1起,从下周起市里就要加大明察暗访和曝光的频次,每周曝光3起,省委李强书记批示要求曝光一起、问责一起。下一步,我们每周至少要主动曝光3起,随时督查督办,同时要树立主动接受省市曝光的态度,主动做好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机制。市政府到年底将对263”工作开展专项考核,目前正在起草263”考核办法,区263”办公室要对各个牵头部门、开发区、各镇(街)强化考核,对任务完成情况好、工作进展快的,要予以表扬奖励;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必要时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目标指向、责任指向,确保部门协同到位。区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担当作为,省委李强书记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部署,既要挂帅、更要出征,亲自抓协调、抓督办、抓推进。区263”办公室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职责,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向前赶、见实效。区各职能部门要围绕自身的各项行动计划,落实牵头、对接、组织、指导责任,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开发区、各镇(街)要切实担起属地责任,务必把区委、区政府交代的任务落实好   最后再强调一下问责问题,刚才我已经向监察局列举了几个方面的问题,请监察局组织深入调查。我们将以监察局调查报告为主要依据,研究问责的措施和问责的形式,并向区委报告。   总而言之,实施263”专项行动是省市上级的要求,也是溧水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各项工作总的抓手,也是各部门做好自身工作的内在需求。263”专项行动的时间是3年,期待大家通过今年一年的努力工作,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争创全市263”专项工作的一流水平!      

[管理制度]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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