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附注模版(小企业会计准则)
发布时间:2018-11-26 09: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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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三、 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计量按实际成本计量。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五)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
(六) 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公司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七)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3. 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成本计价,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
4. 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八) 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持有的债券投资。
长期债券投资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债券投资损失确认标准: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长期债券投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九)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并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确认标准: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经营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
长期股权投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一十)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3、 固定资产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4、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本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
机器设备 | |||
电子设备 | |||
运输设备 | |||
其他设备 | |||
(一十一)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建造中之工程项目,包括在建之建筑及维修设施,以及待安装设备。在建工程按成本(包括施工前期准备,建筑工程及购置成本,以及于兴建、安装及调试期间的有关专门借款所发生的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入账。
(一十二)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等)入账;对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合同约定或评估确认的价值(包括相关税费)入账。
各种无形资产在其有效期内按直线法摊销,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 |
专利权 | |
土地使用权 | |
软件 | |
(一十三)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年限平均法在有效期内分期摊销。
(一十四)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十五) 收入确认原则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1)企业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2)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1)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本年度的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估计的提供劳务成本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营业成本后的金额,结转本年度营业成本。
(一十六) 利润分配
企业[公司制]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 列入公司任意公积金。
五、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无。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无。
六、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交增值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营业税税额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营业税税额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营业税税额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存在各税种的税负减免的,应按税种分项说明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对于超过法定纳税期限尚未缴纳的税款,应列示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文件。享有其他特殊税收优惠政策的,应说明该政策的有效期限、累计获得的税收优惠以及已获得但尚未执行的税收优惠。】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
1-2年(含2年) | ||||
2-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100 | 100 | ||
(2)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如有应披露)
(3) 位列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款项性质 |
3、 预付账款
(1) 按账龄列示预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
1-2年(含2年) | ||||
2-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100 | 100 | ||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如有应披露)
4、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列示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余额 | 比例(%) | 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
1-2年(含2年) | ||||
2-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 计 | 100 | 100 | ||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如有应披露)
(3)位列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款项性质 |
5、 存货
项 目 | 期末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原材料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其他存货 | ||
合计 | ||
减:存货跌价准备 | ||
净值 | ||
6、 长期股权投资
(1)按项目列示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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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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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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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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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子公司的投资明细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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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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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明细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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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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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明细
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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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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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账面余额 |
账面原值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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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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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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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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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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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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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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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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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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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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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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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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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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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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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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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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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账面原值合计: | ||||
其中:土地资产 | ||||
房屋及建筑物 | ||||
机器设备 | ||||
运输工具 | ||||
电子设备 | ||||
办公设备 | ||||
酒店业家具 | ||||
其他 | ||||
二、累计折旧合计: | ||||
其中:土地资产 | ||||
房屋及建筑物 | ||||
机器设备 | ||||
运输工具 | ||||
电子设备 | ||||
办公设备 | ||||
酒店业家具 | ||||
其他 | ||||
三、减值准备合计 | ||||
其中:土地资产 | ||||
房屋及建筑物 | ||||
机器设备 | ||||
运输工具 | ||||
电子设备 | ||||
办公设备 | ||||
酒店业家具 | ||||
其他 | ||||
四、账面价值合计 | ||||
其中:土地资产 | ||||
房屋及建筑物 | ||||
机器设备 | ||||
运输工具 | ||||
电子设备 | ||||
办公设备 | ||||
酒店业家具 | ||||
其他 | ||||
注:累计折旧本期增加额中,本期计提折旧xxxxxxxx 元。
(2) 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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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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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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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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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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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固定资产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情况。(如有应披露)
9、 在建工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 计 | ||||||
1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期末余额 |
1.账面原值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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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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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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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专有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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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累计摊销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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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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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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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专有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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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值准备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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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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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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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专有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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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账面价值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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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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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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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非专有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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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合 计 | ||
11、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合计 | |||||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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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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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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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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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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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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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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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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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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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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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
应付加工费 | ||
应付分包工程款(建筑行业适用) | ||
暂估应付账款 | ||
1…… | ||
2…… | ||
3…… | ||
4…… | ||
5…… | ||
其他 | ||
合 计 | ||
(1)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有无应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的款项。(如有应披露)
(2) 账龄三年以上的期末余额及债权人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款项性质 |
14、 预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 计 | ||
(1) 期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或:】期末余额中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 计 | ||
(2) 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 金额 | 未结转原因 | 备注 |
(报表日后已结转或还款的应予注明) | |||
15、 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 | ||||
二、职工福利 | ||||
三、社会保险费 | ||||
1、医疗保险费 | ||||
2、养老保险费 | ||||
3、失业保险费 | ||||
4、工伤保险费 | ||||
5、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合 计 | ||||
16、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
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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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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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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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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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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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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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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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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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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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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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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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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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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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交税金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数为准。
17、 其他应付款
项目(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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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押金及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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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返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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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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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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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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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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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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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设备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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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售后回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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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股权收购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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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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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或:】期末余额中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 计 | ||
(2) 账龄超过三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 金额 | 未偿还原因 | 备注 |
(报表日后已还款的应予注明) | |||
18、 实收资本
(1) 实收资本构成及变动情况
投资者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合 计 | ||||
(2) 出资情况说明
上述实收资本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19、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 计 | ||||
20、 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利润归还投资 | ||||
其他 | ||||
合 计 | ||||
21、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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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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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未分配利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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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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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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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储备基金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
|
22、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
合 计 | ||||
23、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税 | ||
城建税 | ||
教育费附加税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
合 计 | ||
24、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 计 | ||
25、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 计 | ||
26、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
汇兑损益 | ||
银行手续费 | ||
其他 | ||
合 计 | ||
27、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
存货跌价损失 | ||
合 计 | ||
28、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小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盘盈利得 | ||
违约赔偿收入 | ||
其他 | ||
合 计 |
| |
29、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
合 计 | ||
30、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 计 | ||
八、 或有事项说明
1、 对外担保
(如有需进行披露)
2、 未决诉讼或仲裁
(如有需进行披露)
3、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如有需进行披露)
4、 或有负债
(如有需进行披露)
九、 承诺事项
(如有需进行披露)
一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有需进行披露)
一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由本公司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另一方,或者能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一方;或者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另一企业,被界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 关联方关系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名称 | 股东性质 | 与公司的关系 |
(2)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出资金额
名称 | 币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 目 | 关联方名称 | 期末余额 | 关联关系 |
无 | |||
3、 关联方交易
(1)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按照本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相关协议及销售合同,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的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约定价格结算。
(2) 关联方交易
①销售商品及服务费
名称 | 币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②采购商品
③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④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其他
一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1、 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2、 企业合并、分立等事项说明
无。
3、 债务重组事项
无。
4、 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无。
5、 其他重要事项
无。
一十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于201*年**月**日由本公司股东会通过批准。
ABC有限公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