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与城市发展

发布时间:2011-08-31 14:23:00

文化遗产与城市发展

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开发与保护 城市建设 武汉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民族一代代人的文化记忆,是世界上各民族特有的文化形态和个性。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的大潮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迅速变异或消亡。非物质文化环境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根基,我们既要开发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为我们的城市经济建社服务,为城市文化建设服务。同时我们也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保护与开发并举,实现和谐发展。

一、了解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是不以物质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能够产生或创造物质文化成果的思维、观念、习俗、工艺、技术等,是物质文化再发展的基础和创作源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也许汉口长堤街那名叫李包的早点师傅怎么也未想到,他在无意间发明的热干面技艺,经过七十多年的传承和丰富,已成为今人倍加珍惜的精神财富。 而那些当年在汉口码头营生的码头工人们更不会想到,他们卖苦力时声嘶力竭地喊出的码头号子,也成为我们这座城市一笔珍贵的文化遗产可以这样说,人们对城市遗产和财富的认识,从没有像今天这般深刻和迫切。

     我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预选名单,包括汉剧、楚剧、汉绣、湖北评书、伯牙子期传说、木兰传说等在内的62个广涉民间文学、传统戏曲曲艺、杂技竞技、民间音乐舞蹈、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社会民俗等类别的项目,进入此次保护名录。特别是汉正街商贸习俗、武汉人过早习俗及武汉人的煨汤技艺、老通城豆皮制作技艺等一大批与普通武汉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物事也进入了名录预选名单。2006我国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518项,湖北入选20项,汉剧和楚剧位列其中。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城市文化的关系

任何一座城市都有能代表其市民的生活方式、精神特征和文化内涵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就是这座城市的文化遗产。不论是以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还是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文化遗产,都是一定地域范围内历史文化的基本内容,蕴含着这一地域百姓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武汉独特的地理位置不仅造就了武汉人海纳百川、敢为天下先的气度和豪情,也积淀下极为丰厚的精神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诉诸口头、行为、心意的文化传承。它们是非物质化的,却又是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活态的文化存在。它贴近民众的生活,直接影响着人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它是一个民族或某一个地域的民众集体创造的共同财富。

在武汉丰厚的文化土壤上孕育,其浓郁的地域性和民族性不仅是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鲜明的特征,也是其价值所在。历史学家、武汉大学教授冯天瑜强调:正因为如此,它们不仅体现着这一地域居民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也是我们这座城市区别其他城市最富个性魅力的重要标识。

无论是诙谐幽默的贱三爷故事,还是八面威风的高跷狮子舞;也无论是技惊世界的顶碗绝技,还是声名远播的木兰武术它们都无不根植于乡土,与我们这座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血脉相连,呈现出汉派文化的特色和风韵。黄鹤楼虽屡毁屡建,但作为非物质文化的黄鹤楼传说,却一直在百姓间广为流传,颂扬的是普通老百姓聪敏勤劳和知恩必报的传统美德;而伯牙子期传说扎根于深厚的楚文化传统中,其流传两千多年来,已成为人们精神生活灵感的源泉,并融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泛化为友谊、爱情与婚姻的理想境界,其所蕴涵的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重友情、守承诺的道德标准和高尚的人格情操,也为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资源。

 武汉之所以是武汉,不仅仅是因为它拥有独特的山川地理形胜,更重要的是它拥有这些独特的文化标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贯穿于我们这座城市的昨天、今天及明天,存在于每一位武汉人血脉和记忆里的标识,正是人们认识、了解、甚至是找到这座城市的路标。如果没有或失去它们,武汉就不是武汉了。因此,对于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要开发与保护并行,为促进城市经济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与传承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为我们的旅游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许多地方因此而发展起来,摆脱了贫困,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外来文化的冲击,使我们原有的民族文化,土著文化真在失去他原来的风姿。许多人去旅游的时候就抱怨没有品位到真正的原始的东西。正如很多专家所说,制止推土机的破坏并不难,但要抵达住外来文化这个“无形推土机”对民族文化的侵袭,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儿。也正如一些报纸上所报道的凤凰古城那样,夜色中的古城喧闹得令人吃惊,沱江边的古民居不少摇身变成了闹哄哄的酒吧,形形色色的游客在吊脚楼歇斯底里大呼大唱。这座被称为“中国最美的小城”,弥漫着进口啤酒和爆米花的味道,正在失去宁静安详的氛围,与“梦中守望的家园”渐行渐远

非物质文化的开发利用与传承保护是一个说起来简单而做起来很难处理好的问题。非物质文化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渐变过程,它的共享性、变异性、传播性等特点决定了非物质文化保护的特殊性,既不能搞绝对禁锢,也不能做封闭式圈护,而是要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利用。一旦过度开发,便会在消费经济的过程中,对人们的生活观念和行为方式产生影响,对民族民间文化造成不可弥补的破坏。问题不是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谁对谁错,而是怎样才能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两者之间的关系。那么,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保护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保护是为了更好地传承与利用;保护是开发利用的保证、基础和前提。没有保护的开发利用,只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中变异,在变异中消亡。而开发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传播、传承优秀文化,使之得到更大的发展。因此,要处理好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必须牢固树立“保护性开发”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文化遗产对于城市的经济发展以及文化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的开发与保护。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种文化行为。对于我们的记忆,我们没有过多的责任,从某种程度上,应对注定丧失的东西表示坦然。当然,保护我们现在所信任的,所信仰的,所推崇的。认真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让开发与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实现和谐统一。这样才能使这些文化遗产更好的传承,才能使这些文化遗产为城市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1. 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

2.《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文化建设 2009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单霁翔

3.《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 2009 教育科学出版社 王文章

4..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指南 2007 中国科技文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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