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发布时间:2019-01-19 03:36:17

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这个目标,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县管“一把手”的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推进了我县的干部监督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监督  我们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牢牢抓住事权、财权和用人权三个重点,开展对“一把手”的干部监督。  1、规范“一把手”的重大事项决策权。一是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近年来,县委重视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制订出台了《县级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和《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议事规则》,对议事的形式、范围、要求和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凡属于本地本单位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的拟订、重要工作部署、干部任免、工程项目审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在党委会上进行逐项表决。对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的表决,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其他重大事项的表决,一般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本单位的《议事规则》,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一把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一把手”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议事规则》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决策行为。二是健全党务公开制度。XX年,县委出台了《象山县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在各镇乡(街道)、部门全面推行。《办法》规定,党委(党组)执行上级的有关决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制定的工作目标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任免奖惩等情况都要通过公开栏、政府网、局域网、触摸屏及向公众开放有关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不少镇乡和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公开形式。如鹤浦镇、大徐镇等镇乡实行“群众出题、代表点题、领导解题”的“三题制”,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还有的单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了“一把手”的从政行为。同时,我们还把《议事规则》的执行、党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照检查,确保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党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2、规范“一把手”的财权。一是开展对“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出台了审计预告制度、审计承诺制度、审计回避制度、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类管理。审计对象分为“ABC”三类,把财政财务收支较大、有财政资金分配权和行政审批权的重点单位“一把手”列入A类对象,作为审计重点,在坚持“逢离必审”的基础上,对A类对象实施两年一审。目前,共有12家单位列入A类对象。实行审计谈话制度。审计结束后,部长对每位“一把手”及时进行约谈,对有突出问题的“一把手”进行严肃批评,提出整改要求,并建立审计档案。加大整改力度。我们在对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回访督查的基础上,对上一年审计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在下一年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意见未整改的,提请县财政局等部门对该单位财政预算安排、财务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对审计决定未执行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年,分别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县建设局和爵溪街道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XX年,我们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党风廉政监督扣分制相结合,与评选先进、目标管理考核奖、组织处理相挂钩,制订实施《象山县领导干部廉政监督卡管理办法中有关审计结果的具体扣分细则》,规定“一把手”在履行经济责任时对违反财务规定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分别扣0.5分至2分,年度累计扣分4分以上的,取消该年度评比各类先进资格,6分以上的,扣发该年度50%目标考核奖,10分以上或连续两年累计扣分在12分以上或连续三年累计扣分在14分以上的予以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扣分制的实施,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一步严格内控制度,严肃财政纪律,在去年的财政监督检查中没有出现大的问题。2000年以来,我县先后对70名“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7803万元。部长与“一把手”普遍进行了约谈。对2名“一把手”进行降职处理,1名调离重要岗位,2名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度。2000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向28家重点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委派了19名会计,具体负责该单位的财务工作。所在单位的日常财务开支除财务负责人签字外,还需委派会计签字同意方可列支。为增强委派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委派会计的人事、工资福利关系保留在县财政局,每两年轮换一次,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四年多来,共纠正和制止违规、违纪、违法金额28243.72万元,杜绝了截留、挪用、坐支预算外资金等违纪现象,有力地制约和规范了“一把手”“一支笔”审批权的运用。  3、规范“一把手”的用人权。一是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机制。从1996年起,我们首先在县直属单位推行这项制度,规范了竞争上岗程序。规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会议决定、公示等一系列程序,县委组织部对各单位的竞争上岗方案进行审核,对重点单位的竞争上岗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其他单位的关键环节都派员参加,保证“一把手”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2000年在总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践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镇乡(街道)和县直属单位内设机构分管计划、项目、指标审批,人事、资产、财务管理,执法监督等工作,任正职满6年以上的原则上要轮岗交流。二是规范县管后备干部推荐工作。我们规定每年组织一次公开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公开推荐必须经过群众推荐、领导干部推荐和组织推荐三个环节,“一把手”推荐必须署名,其推荐的后备干部必须得到大多数群众拥护。各单位把得票集中、群众公认度高、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后确定的推荐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三是坚持“凡进必考”,把好新录用人员的“入口关”。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从XX年开始,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把公务员录用办法延用到事业人员的录用工作,通过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录用结果公开,切实提高录用工作的透明度。截止目前,我县共录用1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一人投诉用人单位。四是强化对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检查。县委组织部以“一把手”为重点,每年对镇乡街道、县直属单位党组织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镇乡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的错误做法予以纠正,重申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作为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考核,增强了“一把手”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减少了“一把手”在用人权上的“自由裁量权”。  二、把握三个环节,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  通过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网络,努力形成“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机制。  1、强化预防,提高“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是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为增进与“一把手”的思想沟通,加强对“一把手”的日常管理,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县委常委会成员与县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健全县委常委会成员与“一把手”交流沟通的规定,做到“八必谈”。当出现“一把手”职务调整,考察考核反馈,班子内部有不团结苗头,受到表彰奖励、工作遇到挫折,有重大事项要求组织谈话,廉洁情况有反映以及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况时,必须找他们谈话。XX年,县委常委会成员与县管“一把手”普遍进行了一次谈话,及时了解和掌握“一把手”的思想脉搏。二是深化述职述廉。县委每年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要求各单位“一把手”把一年来的个人重大事项、家庭财产、出国(境)情况以及廉政谈话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述廉重点,进行自我剖析,由干部群众进行当场测评,并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公布测评结果,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对新提拔任用的“一把手”强化廉政教育,除开展党纪条规测试外,还在电视上向全社会公开作出廉政从政集体承诺,廉政承诺书存入个人廉政档案。通过深化述职述廉,进一步提高了“一把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三是实施“一把手”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把各镇乡、街道和县直属单位正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必须申报的对象;把“一把手”本人及其配偶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经济另立的除外)的个人财产和共有财产,包括家庭财产、年度收入、买卖交易、接受馈赠等四方面作为必须申报的内容。结合述职述廉,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公开,接受监督,并存人领导干部本人的廉政档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财产申报的受理、调查、分析、检查。该制度自XX10月实施以来,共有113名“一把手”和21名副职领导干部进行了申报,在干部群众中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2、构建网络,形成对“一把手”监督的合力。一是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做好对“一把手”的监督信息联系通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信访局等9家单位共同组成了对“一把手”监督的信息通报网络,并继续完善组纪例会等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联系传递“一把手”的问题性信息,及时掌握“一把手”的相关情况。二是发挥代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出台了《中国共产党象山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实施办法(试行)》,把党代表“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作为重要职责,县党代表对县直属单位的“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进行评议。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必须征求本地本单位县党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县人大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人大代表对政府组成单位的“一把手”进行述职评议,既评工作实绩,又评廉政情况。三是发挥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和监督电话,为群众监督提供平台,凡是群众反映有具体线索的问题,都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向举报人反馈。同时,结合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中心副主任,干部科科长兼任县效能监察中心副主任,接受群众的投诉。加强对“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尝试对“一把手”监督进社区,采取基层党组织推荐、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的方式,从县城6社区聘请党性强、素质优、作风正的6名同志担任干部监督信息员,通过他们收集、提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问题信息,直接向组织部干部科反映,干部科还派干部上门主动与他们联系。党内、党外监督网络的构建,拓宽了监督渠道,形成了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大了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  3、严肃纠正,加大对“一把手”的惩处力度。一是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受理工作,重视对“一把手”问题的调查核实,做到“四个必查”。即反映问题有明确线索或具体内容的必查;举报人署真实姓名或提供具体联络方法的必查;反映“一把手”用人问题或存在严重思想作风问题的必查;在干部考察考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必查。近两年来,共受理反映“一把手”问题的信访件8件,分别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二是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实现“四个必下”。在考核中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一把手”必下;在任前公示中发现有工作、生活作风问题,影响任用的必下;在试用期考核中“不合格者”必下;被执纪执法部门查处的“违纪违法者”必下。据统计,XX年以来,进行廉政谈话的“一把手”共6人,受党纪处分3人,重要岗位调整7人,降职7人,免职2人。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体会  通过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认真思考和不断实践,我们认识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三个到位:  1、思想认识到位,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关键。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任务重、困难多、要求高、政策性强,是干部监督工作中重点和难点。要做好这项工作,思想认识到位是关键。我们在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都是县委、县政府特别是县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只有上级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干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一把手”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的良好局面,才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2、制度建设到位,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保障。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必须有健全的制度予以保障,才能达到监督的目的。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同时,要一丝不苟地抓好现有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防止“有章不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程序规范决策,以制度制约权力。  3、工作方法到位,是做好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前提。组织部门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我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对“一把手”的监督只有突出组织部门的优势,从关心爱护“一把手”出发,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以“一把手”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表现为主要内容,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加强事前防范为基本途径,以实施组织调整为主要手段,才能实现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才能构建和谐的干部成长氛围。  虽然,我们在对“一把手”的监督方面作了一些积极探索,但与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全市座谈会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努力把我县的干部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本文标题: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抓住重点、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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