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变更等资料递交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2-23 01:16:06

药品类非招标业务办理

操作指南

(企业册3.0版)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20189


1、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加快推行“四办”改革,着力提升医药采购进场交易服务水平,助推健康甘肃建设和深化医改,做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工作方案》,在贯彻好我局公共资源交易“四个零”服务承诺:项目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是基础上,努力实现医药项目“零跑腿”。凡已申领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用户名的企业,所有业务均可通过“一网办”,足不出户能办理所有业务,全面提升医药采购进场交易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对原操作指南修订完善。

2、本操作指南适用于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总代理或甘肃省一级代理商(阳光挂网申报企业)的企业、药品信息变更,直接挂网、备案采购和国家药品数据库(国家卫计委药品供应保障平台)的更新维护,以及新增阳光挂网、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和包装材质、暂停交易及撤废申请等非招标业务。招标业务的办理,按招标阶段通知要求办理。

药品配送企业信息变更、申请、资格准入统一向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递交(地址:兰州市白银路220702室)。

联系电话0931-*******4818100

3、为了优化药品采购流程,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工作效率,2018101日,首推企业网上申报(通过医药平台或使用“甘肃省医药采购项目企业自主网上申报系统”);若网上无法申报的,可现场办理。

4、坚决贯彻限时办结,医药基本信息变更及国家数据库更新时间从原“操作指南2.0版”10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基础上,再缩减为“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操作指南1.0版为“2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

其他业务按相关规定时限办结。

5、按照信息管理需要以及需要给医疗机构用户充分的便利,对不涉及第三方的信息变更,可先进行数据变更,后每两周统一网上公布一次。涉及需公示程序的信息变更,公示及申诉质疑处理不计算在时限内。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需严格按程序时限办理。

企业名称变更等资料递交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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