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发布时间:2022-11-11 18:42:09

漳州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11
前言…………………………………………………………………4一、发展现状………………………………………………………5(一)主要成效……………………………………………………5(二)主要存在问题………………………………………………6(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7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7(一)指导思想……………………………………………………7(二)发展目标……………………………………………………7三、重点任务………………………………………………………8(一)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8(二)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10(三)加强技术创新………………………………………………11(四)推广绿色建材………………………………………………11(五)推广BIM技术应用…………………………………………12四、保障措施………………………………………………………12(一)强化组织领导………………………………………………12(二)强化法制建设………………………………………………12(三)强化监督检查………………………………………………13(四)强化宣传培训………………………………………………13
十三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能耗和发展绿色建筑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途径。为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以生态文明理念为主题,持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十三五”专项规划、漳州市“十三五”生态市建设专项规划精神,编制本专项规划。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漳州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现状(一)主要成效“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支持指导下,我市坚持政策指导、科研支撑、以标准为保障、检查为手段、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扎实推进建筑节。我市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制定《漳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强制执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依标开展监管,实施设计、图审、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实施闭合式监管,建设、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自觉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已成为常态,推动了建筑节能的发展。2.绿色建筑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建筑面积约377万㎡,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共9个、建筑面积共86.01万㎡。其中,漳州碧湖万达广场购物中心、漳州碧湖万达广场7号楼五星级酒店、漳州碧湖生态园首期安置房(后坂)18号楼、云霄建发半山御府(一期)1号~121415号楼项目、漳州一中分校(碧湖中学)、长泰文体中心、漳州台投万达广场(2013G21)首开区地块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漳州碧湖展示馆、漳州招商•卡达凯斯酒店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漳州碧湖万达广场购物中心还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效明显。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55.46万㎡。其中,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华安一中200k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完成装机容量200kW;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农村示范县华安县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8.56万㎡;福建省196地质大队14#7#楼项目可再生能源(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3.9㎡。4.建设科研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我市有6个项目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科学技术项目计划,其中,2013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废弃玻璃在再生混凝土中的应用研究》和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及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列入研究开发项目,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总部经济大楼列入示范工程。2014年,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泷澄集团综合项目管理平台》列入科技研究开发项目,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骏•蓝湾香郡(三期)AB地块建筑安装工程列入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2015年,福建省泷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列入科技研究开发项目。5宣传培训得到加强。一是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设立建筑节能专题栏目并举办“绿色建筑”在线访谈。二是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绿色公共建筑现场观摩会、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等活动,以拓宽视野,学习典型经验,了解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三是在闽南日报刊登绿色建筑专版,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四是每年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五是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纳入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之一。(二)主要存在问题1.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各地经济条件、人才分布等存在差异,整体水平有待提升。2绿色建筑发展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政府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3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展较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尚未建立,大部分县(市、区)未启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氛围还未形成。4.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产业相关产业发展不均衡,存在规模小,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空间依然很大,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贯彻实施为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将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产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十二五期间,我市绿色建筑占比仍然偏低,同时法律法规不健全、产业规模小、社会认知度不高等因素制约了绿色建筑发展,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面临重大挑战。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市的城镇建设将以生态文明理念为主题,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设计阶段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和运营阶段降低建筑能耗并重,推进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二)发展目标“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总目标:到2020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m2。具体目标:1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新颁布的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七条措施;总结“十二五”示范经验,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2.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和评价标准,实现低星普及化、高星示范化。2018年,市辖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3.培育绿色节能产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器、LED照明等绿色产业发展。4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贯彻执行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标准,2020年,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三、重点任务(一)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1.研究建筑能效提升路线。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结构及用能特征的差异性,按新建公共建筑、新建居住建筑、既有公共建筑、既有居住建筑划分,研究探索与我市气候区域相适应的、涵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中长期建筑能效提升路线图,逐步提高能效标准。2.新建建筑实施更高水平的节能标准。近年,国家和省新颁布了更高节能水平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59-2015和《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4。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应加大实施力度,提升建筑节能水平,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机制。推广被动技术为主、主动技术为辅的节能模式,逐步建成一批被动式低能耗建筑。3.稳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推进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七条措施》优选节能服务公司,规范节能改造合同,提升节能服务质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5000m2以上公共机构建筑、2m2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和建
筑外窗。到2020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m24.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医院病房、酒店、学校宿舍和农村住宅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推广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技术,鼓励住宅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支持太阳能光电应用新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降低太阳能光电上网转换或蓄电配套设施的建设成本,实现太阳能光电设备的稳定运行。(二)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1.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范围。加快绿色建筑常态化、普及化发展,除“四类项目”继续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外,其他建筑分区域、分阶段逐步实施。到2018年,市辖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100%。结合新区建设、旧区改造,推进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生态组团、绿色生态城区等综合示范建设。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做好《福建省绿色农房适宜技术和产品选用目录》的宣贯培训,鼓励太阳能、绿色环保建材、节水器具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2.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机制。完善绿色建筑规划、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管制度。推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鼓励建筑面积5000m2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各类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评价标识。继续加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结合工程质量检查开展专项检查。推广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和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3.提升绿色建筑品质。规划阶段,要充分利用原始地形、自然水系和植被,结合场地周边已有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要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推广城市公共空间界面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设计阶段,通过计算机模拟技术优化通风、日照、采光、声环境等设计,合理设置外遮阳装置,采用外墙自保温技术,选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筋,推广使用绿色建筑材料,鼓励应用雨水回收、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水以及地源热泵系统。施工阶段,推行绿色施工,鼓励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提升施工技术水平;推广新建住宅精装修。运维阶段,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提升绿色运营管理水平。(三)加强技术创新鼓励开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形成以被动式技术为主、主动式技术为辅,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推广天然采光与照明系统结合、自然通风与空调系统结合、遮阳与建筑构件结合、景观与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结合等具有福建特色的绿色建筑技术。(四)推广绿色建材加快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重点推广预拌砂浆、自保温墙体、节能门窗,优先选用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重点扶持一批拥有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技术的绿色建筑龙头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建立绿色建筑技术、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综合基地。鼓励建材企业申请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比例。鼓励发展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和钢结构体系。推广楼梯、叠合楼板、阳台板、空调板等预制部品和整体厨卫。推行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认证制度,实现部品部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通用化。(五)推进BIM技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在大型建设项目、地下综合管廊、绿色生态城区、生态组团和生态社区推广BIM应用,带动其它项目应用。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要把BIM技术应用作为企业中心工作之一。
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政府是绿色建筑行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发展绿色建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节能考核重要内容。将绿色建筑行动与生态城市、园林城市评选相结合,在鲁班奖闽江杯水仙杯等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绿色建筑项目。(二)强化法制建设认真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应研究制定激励政策,重点对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绿色生态城区创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给予财政支持。(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项目规划、设计、图审、施工和验收制度,强化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实施双随机制度,结合工程质量检查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加大对违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规定、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各方主体使用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示范文本,规范和提高资料编制和实施水平。(四)强化宣传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和节能宣传周、博览会和现场会,普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知识,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知识作为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搭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交流平台。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当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十三五专项规划,明确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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