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宣言

发布时间:2010-11-28 09:23:06

美国是否遵循了《人权宣言》的基本思想

《人权宣言》,(1789826颁布)是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人权宣言以美国的《独立宣言》为蓝本,采用18世纪的启蒙学说和自然权论,宣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肯定了言论、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阐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

提到人权宣言,人们想到的自然是法国1789826由制宪会议通过的《人和公民权利宣言》。因为它不仅是法国历史上的第一部人权宣言,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人权宣言,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1789年人权宣言宣称: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这些权利,从而使基本人权原则成为宣言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人权宣言宣告了人民主权原则,指出: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人权宣言

宣言确认了分权原则,宣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把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作为宪法的基本任务;人权宣言还宣告了立法权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当法律程序、罪刑法定、无罪推定、法不溯及既往的要求,为法治原则的确立作出了独特贡献。可以说,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郑重宣告的基本人权、人民主权、分权和法治原则,充分体现了近代宪政的基本精神,奠定了近代宪法的基础。虽然马克思曾誉称北美《独立宣言》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但它仅确认了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两项宪法原则,宣载的基本人权也远不如人权宣言那样广泛、系统,而且其基本宗旨在于阐明北美独立的正当合理性。因此,就历史地位而论,人权宣言在宪法史上是无与伦比的。

人权宣言是大革命精神的集中体现。最后一个人权宣言是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1789年人权宣言不仅体现了对人的价值的理性思考,而且反映了反封建的战斗激情,通过理性与激情的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极大地推动了法国大革命的发展。该宣言在序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第二条把反抗压迫宣布为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既然人权无保障是封建制度的根本弊端,争取人权、保障人权就成为大革命的根本目的。如果说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都是国家政权问题,那么自近代以来以革命行动夺取政权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和实现基本人权。1789年人权宣言确切表达了大革命的宗旨,宣布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无论宣告主权在民,以分权制制约政府权力,还是以法治等取代人治,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人权,人权宣言就成为大革命的激情与理性的旗帜。人权要求的进一步高涨推动了革命进程,产生了更加激进的1793年人权宣言;人权要求不断遭受挫折,义务受到经常的强调,表明大革命的热情减退,1795年《人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宣言》的出现,终于为大革命和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宣言同时划上了句号。

美国是推崇民主之国,却没有完全的遵循人权,有些甚至相违背。法国大革命开始后不久,法国政治活动家米拉波立即向三级会议呼吁:让你们法律的第一条永远奉献给出版自由,使它居于神圣的地位。在所有的自由中,它最不能触犯,最不受限制。假如丧失了它,其他自由便永远得不到保障。在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启迪下和激进的法国政治家的敦促下,议会通过了一系列保障出版自由的法律和法令,其中最伟大的成果就是1789年制定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

《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以下简称《人权宣言》)第十条则明确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即使是宗教上的意见——而不受打击,只要他的言论不扰乱法定的公共秩序。第十一条则进一步规定:思想和见解的自由交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除非根据法律决定的情形而必须为这项自由的滥用负责,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这两个条文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新闻出版自由、舆论自由和言论自由。确实在法国大革命初期,这些法令和基本思想冲破了封建专制法规的禁锢,法国的新闻出版事业也因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788年法国巴黎获准出版的报刊仅10家,而1791年竟涌现了500多家。

不过历史表明,1789年宣言所规定的权利并未在法国获得长久的实施。法国大革命之后,法国政治体制进入了多变的转换时期,最后以罗伯斯庇尔所领导的激进的雅各宾派掌握了政权,为求稳定政局,罗伯斯庇尔开始在国民公会中清除异已力量,改组革命政府,强化专政机构,限制报道言论,统一思想舆论,严厉镇压反革命。虽然1793年由著名的雅各宾派领导人库东、圣茹斯特等人起草,并于6月提交国民公会讨论通过了新的宪法,该宪法仍然把《人权宣言》作为序言,肯定了《人权宣言》中所宣告的权利,并且还规定:由于专制主义的存在或记忆犹新,故有表明这些权利的必要。而宪法的第122条更是明确规定:宪法保障全体人民的自由、安全、财产、公债、信教自由,普通教育、公共救助、无限的出版自由,请愿权、组成人民团体的权利,并享有一切人权。因此使得这部宪法成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进步的宪法,但就在该宪法被批准后不到一二个月的时间,政府又于917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条例》。

该条例规定:凡行为、关系、言论及著作表现为拥护专制政治、联邦制及敌视自由者,……均被视为嫌疑犯;各地监视委员会或代理其职权的其它委员会应在其辖区内编制嫌疑犯名单,并将他们收押、监管到和平时为止。这项法令对于真正的反革命分子无疑是可怕的威胁,但由于条文内容含糊和执行中的偏差,而使嫌疑对象不仅及于已犯罪者,且及于可能犯罪者;不仅有贵族,还包括经济、宗教政策的反对者。据估计,到17945月,全国被逮捕的嫌疑犯总数达30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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