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代理销售协议(底价包销合作方式)改最新

发布时间:2019-09-17 01:34:33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委托代理方(甲方):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方(乙方):长沙市老友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湖天一色地下商业项目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二、委托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湖天一色地下架空层商业项目。

2、项目地理位置 湖天一色锦园南路

3、该项目为商业项目,共计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但不得低于15000米) .

4、包销价格由甲乙双方确定为2150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湖天一色项目地下商业的全程策划、招商和销售

甲方委托乙方就湖天一色地下架空层项目进行独家全程策划与销售代理工作,乙方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项目策划整合推广与销售代理服务。(具体委托内容、销售范围以双方确认的附件为准

三、合作方式

1、由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商业策划、宣传和招商、经营管理等事宜;

2、在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销售产生的溢价部分归乙方所有

3甲乙双方合作方式为底价包销的形式,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工作,不另设销售代理机构,即乙方按照2150每平方米进行包销,首先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645万元在签订该协议时,乙方支付50万元,签订正式协议15天内付595万元)

4、乙方销售的回款,统一进甲乙双方指定的专用帐户。

5、甲方工程维修完成,双方验收合格后:在三个月内付至正式协议约定房款总金额的50%(含已付645万元);在六个月之内,付至正式协议约定房款总金额的80%;在九个月之内,付至正式协议约定房款总金额的90%;开业后,一个月内,付清实际结算应付甲方的全部房款。

四、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约定底2150元每平方米)的所有款项,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协议签订并收到全部应收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协议中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的总金额甲方已收到该款项,未收到全款不予结算为依据(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结算期全额结算,由甲方在结算后的5个工作日优先抵扣乙方应付甲方的代销房款后,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凭证
3、因客户对买卖协议违约而收取的客户定金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后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五、合作期限

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自 2012 日至2013 日为12个月。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本项目所有权负责。

2、负责对本协议房屋以下方面进行质量整改:漏水、排水系统、地面、结构修补、消防五方面。整修后质量符合原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手续。其余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根据项目经营需要分割成小商铺进行销售,甲方负责在与购房者签订销售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商铺的产权分割相关手续,办理房地两证的费用由客户承担,由乙方在销售时代收

4、负责缴纳总房款底价部分的相关税金

5协助乙方对外的公共关系,包括市政、工商、税务、公安、以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

6、由甲方指派专人就本项目的工作事项与乙方进行接洽。在合作期内收到乙方提交的工作函时,应在有效时限内进行审核并提出修订或确认意见,以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认可为准。
  7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2关于代售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及物业服务费的估算等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协议,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按乙方书面需求向乙方提供

4)负责提供《商品房买卖协议书》。

乙方的责任

1、自愿承担项目运作的策划费、广告费、营销团队费用和其他运营费用,负责项目招商与销售过程中所需要的公共部位装修工程。

2、负责缴纳溢价款所产生的相关税费。

3、不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做出任何书面承诺,否则应向客户或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乙方超出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口头承诺而引起的纠纷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4、不得出现一房两卖或其他违法违规的销售情况,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销售过程或销售人员的过失,而引起的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应及时消除不利影响。

5协议期内,乙方按照约定的销售计划进行销售,并负责账款的催收事宜。

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销售房屋的真实状况向客户做如实宣传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过协议约定事项承诺。

7、乙方在本项目对外销售、招商、后续经营时,不得对小区相邻业主造成干扰,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30日内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2、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3、协议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视为不违约。无支付能力,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4 如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应得的代理佣金或应返还的保证金,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 所售房屋万分之一的滞纳金。

5在签署本协议后至协议期满止,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总代理或中途无故终止协议,则甲方赔偿乙方所交保证金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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