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24 00:08:10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隐患制度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三、人员安全管控制度

四、施人员安全防范制度

五、人员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二、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六、电气设备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八、火灾事故的抢救制度

九、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制度

十、发生火灾处置制度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购物中心物品管理规定

第五章 商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

二、购物中心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三、购物中心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六章 商户经营管理规定

一、购物中心经营时间管理规定

二、商户出入时间及车辆管理规定

三、员工管理规定

四、商户管理规定

第七章 班后清场制度

一、结束营业后的清场制度

第八章 附则

大型商场是人流量较大的地方,物资库存较多的场所。随着市场的不断快速化、国际化和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随着大型商场的经营类别、范围不断的广泛和商场楼层设计完善以及经营特色、经营环境、经营理念不断的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各种大型商场、超市也分别多了起来,许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功能多样、装饰豪华的大型商场,吸引了成千上万的顾客,为繁荣我国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购物中心正规化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购物中心正常的经营秩序,确保购物中心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要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控制不安全行为,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

一、认真做好购物中心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贯彻安全“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

二、中山市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购物中心执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各租户其他公司、部门员工应配合物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安管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巡查购物中心公共区域,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领导,能现场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如无法进行现场整改,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租户或业主,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见。

四、安管队员在巡查过程要认真仔细,遇有重大事故发生时,要临危不乱,果断敏捷,做适当处理,并立即上报上级。

第二章 商户经营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加强购物中心管理,维护广大商户的利益,使购物中心成为一个卫生、安全、优雅 、舒适的经营购物环境,为商户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购物中心规定如下。

一、购物中心经营时间管理规定

购物中心营业时间为:周日至周四1000-2200(周五、六及节假日延至2230),所有商户须严格按照购物中心的统一营业时间开展经营活动,如有特殊调整,商管公司将提前通知商户,各商户须无条件执行。

二、商户出入时间及车辆管理规定

1、商户进出时间及车辆行驶路线:购物中心每日营业前和营业后,商户工作人员进出购物中心时间为:0830-0930:最迟离场时间晚2230(节假日顺延至2330);进出购物中心,出入时请主动出示工号牌。

2、每位经营者退场时,须收好物品,锁好各自商铺,保管好锁匙,否则丢失物品自己 负责。

3每位经营者须凭本人的营业证进场(营业证在管理处办理),营业时间必须佩戴本人的营业证,并在商铺显眼处挂出营业执照,以备工商管理部门检查。

三、员工管理规定

1、为维护购物中心形象,提高经济效益,要求员工必须衣冠整齐,营业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睡觉,不准大声喧哗,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辱骂顾客,不准占用公用通道,违者须作书面检讨并罚款50,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如仍不能认识错误将取消当事人的营业资格。

2、爱护公共卫生人人有责,在购物中心内不准有随地乱扔乱吐、乱堆乱放、影响整个经营环境的行为,违者除责令清除外,罚款人民币50100元。

3营业时间在场内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如打扑克、打麻将等,若查获某商铺发生此类事情,按管理条例罚款(50100),并追究商户及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4经营者必须礼貌待客,文明经商,应主动为顾客调试商品,商品必须保证质量,遇有质量问题,必须保证退换,并应提供保修和维修服务,对购买不满意,在72小时内要求退货、换货者,在原商品没有受损的情况下,均应满足其要求。

四、商户管理规定

1、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各商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守法经营,不得出售旧货、次货、伪货、冒牌货,如经查出,没收货品及送工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停业整顿并实行经济制裁,吊销营业执照。

2、未经物业公司同意,商户不得擅自装设用电设备,如需临装或加装电器设备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装设,违反者作书面检查并罚款人民币100元,没收安装工具和私装设备,严重者作停电处理。

3每位商户经营者,须自己到保险公司对自有财产投保,或委托物业公司代办,费用自理。否则,如因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为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商户必须加强防火措施(每商铺需备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两个,并摆放明显处),严禁擅自用电熨斗、电饭煲等未经许可使用的电器用具,违者罚款100元并追究当事者的一切责任。

5、自觉维护购物中心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张贴广告和宣传资料。

五、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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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货物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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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防盗门开启及关闭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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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防人员服务意识及言行举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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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制度如有违反者,且拒不接受处理或罚款,物业公司有权停止电力供应或要求停止营业,待其整改并接受处理后方能开业。停业期间,租金管理费照常计算。如商户在被停业后仍置之不理,超过三天,将被取消营业资格,没收押金或物品,收回商铺

第二章 商场安全管理人员架构

第二章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每季度安管部组织公司所有员工和商铺租户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2较为明显或隐患部位张贴明显警示标志,如楼梯口、卫生间、仓库等位置,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3、每周进行安全隐患小排查,每月对商场的安全设施、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打排查,确保不留任何死角。查找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定专人跟进处理。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购物中心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工作人员及铺面租户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购物中心

2、对因确实需要存放的危险物品必须提前在安管部申请登记备案,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并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三、人员安全控制制度

1、未经物业公司有关领导同意,无关人员决不允许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各电房、库房、水泵房、办公室、微机室等隐私场所。

2、在无大人监管下,不得随意让儿童在购物中心内玩耍,尤其是楼梯和电梯口处;不得让儿童单独攀爬楼梯、电梯,以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有类似情况要及时制止和引导。

3、禁止在购物中心内追逐、打闹、溜滑,以免在发生碰撞或跌倒时对身体造成伤害。

4、严禁在购物中心内自造假恐慌事件,出现类似突发事件立即利用应急广播对群众进行安抚和解释,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处理,造成群体慌张导致踩压事件。

四、施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租户进场安全管理

1、需要

购物中心需临时检修、装修,施工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时,须做好安全预防工作(戴安全帽、安全绳),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不得在购物中心和商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饭锅、电磁炉、电焊机等,以免电量负荷过大造成开关跳闸,线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灾事故。

3、因需要使用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二)租户退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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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员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严禁在电房、机房门口摆放或堆放货物,以免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影响工作人员的工作,延误抢险的最佳时机。

2不得在消防通道内或门前摆放、堆积货物,以免在火灾事故中造成逃生路线堵塞,危害生命安全。

3、非消防专业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或改变原摆放位置;保证设施、设备周围1米范围无遮蔽物阻挡。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防火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落实,导致商场火灾不断发生。如令我们记忆犹新的唐山林西百货大楼火灾、郑州天然商厦火灾、北京隆福大厦火灾、沈阳商业城火灾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还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因此,加强商场的消防工作,强化商场的防火意识十分重要。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制。

3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

2)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单位工作的同时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3)经常采用各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识,对外来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购物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5对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现象和行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管理,应认真维护保养,保证良好备用。

7)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义务(志愿)消防队消防安全职责

1成立义务消防队,制定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火警火灾时,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按照《火灾应急预案》的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工作。

1义务消防队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义务消防队根据工作情况,由指挥,报警、抢救、警卫、灭火等小组组成

3义务(志愿)消防队由本场所从业人员组成,队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义务(志愿)消防队应根据职责分组履行以下职责:

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定期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及时制止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消防设施被损坏,应立即报告。

发生火灾时能够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引导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义务学习训练、举行消防灭火演习。

义务消防队要管理好灭火器材和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义务消防队成员对本单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现象,有权向主管负责人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对消防安全防护器材,应定期检测、检查及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完好备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2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和商铺租户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对火灾危险现象及行为均应进行严肃的斗争。

3、消防安全防护器材严禁随意挪动摆放地点,非火灾情况下严禁使用。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对在防火重要岗位上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其进行消防专业知识的教育和训练。

3、在商场、库房等禁火区域张贴明显警示标志。

五、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场、库房禁火区内动火,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方可作业。在动火区动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物业公司提交动火书面申请,经允许后方可动火作业。

2在动火中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作业。

3不符合动火审批手续和违反动火的作业,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4)必须在施工点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防止发生意外时得到及时处置。

5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六、电气设备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检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安全的接地装置和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力网不准超负荷运行。

3对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的设备和容器,必须装置足以能够导除静电的设施。

4存放易燃性气体、液体、固体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设置变压器和电热器。

5变压器、电动机、配电室等电气设施和部位,要经常检查维修,严格控制温度、保持清洁、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温和有腐蚀性的场所,其电线及电气线路应使用暗线、防腐线。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管理。

2、购物中心、库房、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乱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乱用较大功率的电热器(具)。

八、火灾事故的抢救制度

1报警早,损失小,报警要沉着冷静,及时,准确。

2边报警,边抢救,要及时扑灭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抢救,应首先切断可燃烧的来源。

4先救人,后救物,应贯彻执行救人重与灭火的原则。

5防中毒,防窒息,正确选用灭火剂,尽可能站在上风向,必要时要带面具。

6听指挥,莫惊慌,平战结合,计划周密,互相配合,积极主动。

7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正确判断。指挥英明果断。

九、消防器材与设施的管理制度

1所需消防器材,根据情况统一购买、配置,并登记备查。

2各种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移动、损坏、圈占或埋压。

3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地点应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爆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室内消火栓,设置在明显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间距不宜大于50米,枪口离地面应为1.2米。

5室外消防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6严格执行三定一交管理标准,即定点存放、定人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状态。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应急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于实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设施,均涂上红色,以便识别。

十、发生火灾处置制度

1有义务消防队,有正规的昼夜执勤制度,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可立即抢救,及时抢救人员和物资。

2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指定专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抢救。

3报警后,起火单位要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能进入火场。

4起火单位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到达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5熟悉购物中心消防监控中心电话:119及报警方式。以下文为例:

(1)要牢记消防监控中心报警电话: 119

(2)报警时要讲清商铺位置,着火物质、着火面积,着火商铺有无人员被困。

(3)讲清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和住址。

(4)报警后要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指引消防车去火场的道路。

例如:

问:您好,这里是消防监控中心

答:我要报警。

问:请说出具体的商铺名称 商铺卡号和楼层?

答:购物中心三楼125卡服装店

问:有没有被困和受伤的人员?

答:有三名员工被困在X里面

问:是什么物质燃烧

答:主要是电箱引起火灾,导致衣服着火

问: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答:我叫XXX,电话是186XXXXXXXX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1)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2)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3)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1)每天下班前,机电部主管要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2)遇上加班时,加班后主管或加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要经常检查树脂、溶剂输送管的防静电钢丝是否妥善接到管头上。

9输送泵、风扇接地电源线,严禁人踩车压,有违反者,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及检查处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机电部,不得私自处理。

11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机电部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2、配电房不准堆放杂物,要定期做清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及电线线路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1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14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用电安全事故。

15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禁止使用热得快、带有明火电器或三无电器产品等大功率电器。

16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应当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不允许超负荷运载;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17未经允许不得拉接临时电源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大功率电器。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绝缘包扎良好。凡是电器(设备)自身电源线为三相插头的,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18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器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禁止不用插头直接接电行为。

19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20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电扇、计算机等)。不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插头、插座等。

21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22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第五章 商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房商品管理规定

1商户本人,严禁他人进入库区内。因公进入应由物业公司出具证明,在安管队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2、安管队员要坚守岗位,不许窜岗聊天,因有事离开时,应向领班或主管汇报,领班要及时安排人员接替,接替人员到达后,做好工作交接当班人员方可离开。

3、安管队员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随时对各房门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并在当天的安全日志做好记录。

4、各商户到公共库房内提货时,要出示相关有效证件,并积极配合公共仓库安管队员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库提货。

5、出库时,安管队员要认真检查出库货物,点清出库数量,做好记录后,租户方可离开库区。

二、购物中心安全防盗管理规定

1、经常性组织人员对商品安全管理知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理念。

2、物业公司要与各商家签订商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负责人。营业期间由商家人员具体负责商品安全工作,安管队员协助管理。营业结束后交由夜间值班人员负责。

3、各商家下班后,应当自行将铺面门锁锁好后方可离开。

4、购物中心营业期间,监控室值班员要时刻留意购物中心人员动态,发现可疑人员立即通知购物中心内巡逻安管队员跟进,对其进行监视。防止发生商品被盗案件。

5、当发现可疑人员实施盗窃行为时的注意事项:

1)未完全肯定嫌疑人已偷窃,不可以截停嫌疑人;

2)在截停及查询嫌疑人期间,必须保持有适当的礼貌;

3)必须确保有当场证人及相关物证不受破坏;

4)在控制嫌疑人时,要小心嫌疑人把有关物证及商品销毁;

5)执勤时不可以使用武力,除因抓获嫌疑人时遇到反抗及自卫原因例外。

6)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将犯罪嫌疑人和证物一并移交公安人员处理。

三、购物中心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1、安管队员对每天进出购物中心的商品认真盘查,并在物品出入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进出手续的物品当场扣留,并上报物业管理公司处理。

2、购物中心物品出入要做好登记,部分物业实行放行条管理,需要外出的物品,如:大型设施设备、大型假设家电等,必须凭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写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内容(根据购物中心的实际情况,查看消费单即可放行)。

第七章 清场管理制度

一、结束营业后的清场制度

1、明确重点部位和区域,对各楼层的强弱电井、管井、地下车库、设备

房、各楼层各种消防设施器材及各楼层办公室逐一进行排查。

2、采取从上至下逐层巡视的方式巡楼,全面巡查并注意对重点部位区域安全巡视。

3、巡楼路径为:左右分开,两边包抄,各管一边,首尾衔接。

4、巡楼将对讲机音量调小,不允许喧哗;夜间巡楼时应带上相应的警备器械。

5、巡逻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节能计划,关闭部分照明和其他电器。

6、检查楼层有关设施(消防门、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烟感、照明等是否正常)。

7 、发现有到楼层推销等不符合进入商场的人员,及时做好教育劝离工作。

8、发现可疑人员及可疑情况,要进行盘问和检查,及时报告当值领班并通知安防监控室做好控制工作。

9、在非营业时间重点检查楼层商铺门是否关好、锁好,注意房内有无异常情况。

10、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房门未锁的,应及时登记,帮其代锁。

11、商场每天歇业后,安保立即对商场内外公共区域均进行一次清场,清场完毕后,将各出口进行封闭,不准无关人员进出,并加强各楼层的巡逻。

大型商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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