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审批小组议事规则报备文件

发布时间:2020-08-18 09:35:38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我行内部控制,规范我行信用卡审批决策流程与审查机制,完善信用卡审批手续,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根据分行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是我行信用卡授信业务的最终审核机构。通过集体审议授信业务,提出审核意见,以有效控制信用卡风险,保证信用卡质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审查原则

第三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设8人,分行主管行长为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组长。具体人员如下:。

第四条 信用卡授信审批原则

信用卡授信业务坚持审贷分离、逐级审查、职责分明的原则。信用卡推广员工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落实申请条件,并提出贷前调查意见;分行个人银行部的评审人员负责对授信业务进行审查;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负责对信用卡发放的各种风险进行审查、审批。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负责50万至200万信用卡申请件进行审批。

第四章 审议事项的报送

第六条 凡是报请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审议的事项,报送程序如下:

(1) 推广员工将申请资料按要求整理,提出明确调查意见后,提交分行个人银行部审查,个人银行部负责对提交的申请件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预审意见。

(2)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对报送申请件进行审议、表决,形成会议纪要。

第七条 报送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审议的申请件,经审议表决通过后,提交分行行长审批生效。

第八条 经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审议通过的申请件,个人银行部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上报总行信用卡部。

第五章 分行信用卡审查小组工作流程

第九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由组长召集并主持,组长不在,可委托其他人员代其召集并主持,会议由分行个人银行部负责会务组织工作。

第十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举行审查会议,至少有6名成员出席,其中必须有一名授信审批部人员参加,会议决议才具备有效性。

第十一条 需表决事项,必须有信用卡审批小组到会成员中有权参与投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 信用卡审批小组实行周例会制和成员赴会制,即每周三召开审会。分行个人银行部提前一日通知审批成员上会时间及地点,在行人员必须准时参会。会议期间,成员应关闭手机,且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申请件或一周申请件较多的,可随时召开临时贷审会。

第十三条 经信用卡审批小组形成意见的申请件,分行行长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四条 信用卡审批小组审议事项一律通过会议形式公开进行,其一般程序如下:

(1)提出报件申请的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向审批小组成员介绍申请件情况;

(2)与会成员提出质询;

(3)经营单位列席人员退场;

(4)投票表决,表决内容有二种:同意和不同意,不允许投弃权票;

(5)信用卡审批小组综合员收集表决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票及结果装袋封存,由个人银行部负责存档保存。

第十五条 根据审议事项的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决定有关部门、经营单位的申请件负责人(评估人)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具有讨论及建议权,但不具有表决权。

第十六条 信用卡审批小组采用记名投票制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经信用卡审批小组审议的申请件必须进行表决,表决不得有弃权票。不得因审查依据不充分或材料不齐全等理由退回申请件,不论何种理由被贷审会退回的申请件均视为否决。

第十七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成员须按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相关法律法规、本行信用卡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审查每一笔审议事项。

第十八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综合员根据与会人员对申请件提出的具体要求及陈述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分行个人银行部经其分管行长签字后存档。

第十九条 经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否决的申请件,若无特别重大变化,一般不得重新审议或表决。凡经参会人员半数(包括半数)以上票数否决的申请件,自该申请件贷审会审议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再提出该申请件的复议申请。

第二十条 经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审议投票否决的申请件,凡参会人员有半数以下票数否决的申请件,经营单位不对申请复议的申请件进行进一步讨论,对原申请条件有实质性变化、且已落实前次贷审会审议时提出问题的前提下,原则上可以向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提出一次复议申请。

第二十一条 经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复议投票否决的申请件,不得再向分行贷审会提出该申请件的复议申请。

第二十二条 对审议通过的申请件,需由个人银行部负责人、个人银行部分管行长和分行行长签字后方可上报总行。

第六章 责任和纪律

第二十三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成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秉公执法。

第二十四条 通过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批准的申请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落实贷审会要求,在彻底落实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要求前不得上报总行。

第二十五条 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成员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及有关资料严加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由大连银行沈阳分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年**月**日

沈阳分行信用卡审批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宋晓伟   分行行长助理

成  员:  文德生 个人银行部

刘晓东   授信审批部

张丹壁 法律合规部

金 洁 个人银行部

于 鹏 个人银行部

年 畅 个人银行部

李经旺 授信审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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