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9-03-10 01:00:19

新修订《公务员法》学习体会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新法将于201961日起施行。

新修订《公务员法》对于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

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制度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政治要求,体现到立法目的、管理原则、条件义务等规定中,把落实好干部标准贯穿公务员管理全过程和主要环节,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

二是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与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相比,增加4个层级。二是对职级晋升条件和程序作出原则规定。三是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留出制度接口。

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九章章名“惩戒”调整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2条监督方面的规定,把监督作为从严管理公务员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法中予以明确。将“不担当,不作为”、“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列入不得违反的纪律行为。增加了“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

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新增专项考核方式,加强考核结果的使用。规定公务员奖励要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突出奖励时效性;将“勇于担当”作为奖励的重要情形;进一步提升公务员的职业荣誉感。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对公务员的保险规定作了相应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申诉控告条款;规定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组织部陈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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