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8-07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
网评员管理办法 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网评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网评员队伍建设,规范网评信息发布, 积极引导网上舆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网评员。
第二章网评员条件
第三条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 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第四条 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善于运用网络语言,知识面 广,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第三章网评员职责
第五条发表评论、跟帖或原创评论文章,特别是对反腐倡 动态和大家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主动发表评 论,客观公正评述,积极引导舆论。
第四章网评员管理与奖励
第六条通过网评员管理系统,或以QQ群、座谈会、交流 等形式,加强网评员业务学习与培训。
第七条网评员发表的评论按月进行统计。 第八条网评员补贴。经审核后,推送到市的每1 被省釆用的每篇200元,每半年计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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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九条网评员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 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 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一旦发生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不对外公布,仅限于网评员掌握。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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