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发布时间:2023-04-14 13:52:06
法学流派名称西方主要法学流派>>>>>代表性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主要代表作>>>>>注释法学派把罗马法作为理性的规范来研究,主要是采用文义解释的方法,对罗马法加以注释注重联系实际生活来解释罗马法,强调罗马法与教会法、日耳曼法习惯法和中世纪城市法的结合,目的在于应用罗马法。除注释方法外,还注重论述。阿佐(意)《法典汇编》《习惯注释法》阿库修斯(意)《通用注释》巴尔多鲁(意)《<学说汇编>评述》、《罗马前期法典九卷评注》、《罗马后期法典标准评注》巴尔杜斯(意)《<学说汇编>第一部评注》评论法学派古典自然法学派1、除国家制定的实在法之外,还有一种凌驾于实在法之上的超法律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以人类理性为基础,是一切人的共同规范,凡是有理性的人类都要受自然法支配。2、人们享有普遍的自然权利,人权是天赋的,人人生而自由平等3、人们可以自由缔结契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格劳修斯(荷)《战争与和平法》、《论海洋与自由》、《获法》斯诺宾莎(荷)《伦理学》、《神学政治论》、《政治论》普芬道夫(德)《法学要论》、《自然与国际法》霍布斯(英)洛克(英)《利维坦》《论证体》《政府论》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波斯人的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卢梭(法)《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哲理法学派用哲学的方法与观点来阐述法律理论、构建法律制度、法理学说和法律概念康德(德)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功利法学派“趋乐避苦”是人的本能,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行为,因此法律也要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边沁(英)《道德与立法原理》、《政府片论》、《刑法与补偿理论》詹姆斯*密尔(英)《政府论》、《法学篇》、《国际法篇》
叮叮小文库>>>>历史法学派1、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只有民族精神才是法的真正创造者2、发的形成与发展是自发的、历史的、缓慢的,不能通过立法行为一蹴而就3、习惯法是最能体现民族意识、最具有生命力,而且又是活生生的存在于人民之中的法。习惯法优于成文的法典,是最好的法律形式胡果(德)《作为实定法哲学的自然法》、《市民法教科书》、《查士丁尼罗马法教科书》《占有权论》、《论立法及法学的现代使命》、《中世纪罗马法史》、《现代罗马法的体系》《习惯法》、《潘德克顿教科书》、《教会法入门》、《法理学教程》《德意志全体法论》(全四卷)、《德意志私法论》(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