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发布时间:2023-04-14 13:52:06

法学流派名称西方主要法学流派代表性观点主要代表人物主要代表作注释法学派把罗马法作为理性的规范来研究,主要是采用文义解释的方法,对罗马法加以注释注重联系实际生活来解释罗马法,强调罗马法与教会法、日耳曼法习惯法和中世纪城市法的结合,目的在于应用罗马法。除注释方法外,还注重论述。阿佐(意)《法典汇编》《习惯注释法》阿库修斯(意)《通用注释》巴尔多鲁(意)<学说汇编>评述》《罗马前期法典九卷评注》《罗马后期法典标准评注》巴尔杜斯(意)<学说汇编>第一部评注》评论法学派古典自然法学1除国家制定的实在法之外,还有一种凌驾于实在法之上的超法律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以人类理性为基础,是一切人的共同规范,凡是有理性的人类都要受自然法支配。2人们享有普遍的自然权利,人权是天赋的,人人生而自由平等3人们可以自由缔结契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格劳修斯(荷)《战争与和平法》《论海洋与自由》《获法》斯诺宾莎(荷)《伦理学》《神学政治论》《政治论》普芬道夫(德)《法学要论》《自然与国际法》霍布斯(英)洛克(英)《利维坦》《论证体》《政府论》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波斯人的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卢梭(法)《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法的形而上学原理》哲理法学派用哲学的方法与观点来阐述法律理论、构建法律制度、法理学说和法律概念康德(德)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功利法学派“趋乐避苦”是人的本能,它支配着人类的一切行为,因此法律也要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边沁(英)《道德与立法原理《政府片论》《刑法与补偿理论》詹姆斯*密尔(英)《政府论》《法学篇》《国际法篇》
叮叮小文库历史法学派1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只有民族精神才是法的真正创造者2发的形成与发展是自发的、历史的、缓慢的,不能通过立法行为一蹴而就3习惯法是最能体现民族意识、最具有生命力,而且又是活生生的存在于人民之中的法。习惯法优于成文的法典,是最好的法律形式胡果(德)《作为实定法哲学的自然法》《市民法教科书》《查士丁尼罗马法教科书》《占有权论》《论立法及法学的现代使命》《中世纪罗马法史》《现代罗马法的体系》《习惯法》《潘德克顿教科书》《教会法入门》《法理学教程》《德意志全体法论》(全四卷)《德意志私法论》(全三卷)萨维尼(德)普赫塔(德)祁克(德)温德海得(德)《关于前提的罗马法理论》《条件成就的效力》《潘德克顿教科书》梅因(英)《古代法》《古代法制史》《古代法律与习惯》《法理学范围之确定》《法理学讲义》《法理学的要素》分析法学派1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不管善恶与否,只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制定和颁布,就都具备法的性质与作用,恶法也是法。2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只限于实在法,只需对实在法进行分析研究,法的价值判断是伦理学的任务1法的来源是实用的目的,目的是法的创造者。法不是历史因素自发的产物,而是人们有意识地为达到一定目的而制定的,这个目的就是社会利益。2倡导为权利而斗争,认为其是为达到保障社会利益的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奥斯丁(英)霍德兰(英)格雷(美)《法律的性质与渊源》目的法学派耶林(德)《法律的目的》《为权利而斗争》《法理学的诙谐与严肃》实用主义法学1把法律理解为“与社会方便的东西”霍尔姆斯(美)《普通法》《法律的道路》2把法律视为经验的总结与体现,强调法官不能仅从逻辑出发,而要从社会现状出发来进行裁判。提出法布兰代斯(美)《他人之钱》《巨大的诅咒》律预测的观点,认为法律是对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决定的预测。-2

西方主要法学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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