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4 11:34:56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

防控工作的通知

假期期间,及时召开非现场会议,安排部署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提高认识,坚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当地政府的防控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把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做为当前的头等大事,确保节后工作有序、平稳。

二、落实责任,督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

下发通知或以适当形式,督促下属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放在首位,把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放在节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一)督促下属公司做好管控,合理安排生产经营。鼓励公司特别是承担防控物资生产任务的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按防控工作总体要求,积极做好生产各项工作。

(二)督促采取非现场方式,保障网络设备畅通,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由于疫情焦虑而产生纠纷。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卫生安全,提倡实行轮流现场上岗,避免人员大面积、近距离接触,带好口罩,做好酒精杀毒,勤洗手、常通风,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工作事项尽可能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三、关心关爱,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切实防止“一人有恙,全员停摆”情况发生

(一)按照外地返程人员隔离要求,由高风险地区返程人员要自行隔离14天,其它地区自行隔离2—3天,在家期间应定时测量体温,无异常情况方可现场到岗。

(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期间,实行轮流现场上岗。原则上按总人数二分之一比例安排干部轮流现场上岗,其余同志远程办公,后续根据疫情变化及属地要求动态调整。考虑近期集中返程人员较多需自行隔离的实际情况,各部门按三分之一比例安排干部到岗办公,其他工作人员采取网上办公等方式处理工作,非现场办公的干部要在家待命,不得外出。

(三)各部门要在工作正常开展前提下,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创造条件,暂停现场工作,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原则上不安排召开现场会议。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本部家属健康状况,如家庭成员有发烧发热等异常情况,加强关心关爱。遇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五)加强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人员现场上岗应做好各项防护,严格外来人员的接待,定期定时做好消毒办公场所消毒通风工作,优化食堂就餐流程,减少人员聚集。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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