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园入驻协议

发布时间:2016-12-09 18:30:52

编号:

西安培华学院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入驻协议

甲方: 西安培华学院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

乙方:(入驻学生工作室名称)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项目名称为:                             项目。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西安培华学院商学院博远楼     教室,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办公椅 个,电脑 台。

2.帮助聘请指导教师、法律顾问,对学生进行开业指导、帮助学生申请小额贷款和熟悉政府相关部门优惠政策等。

3.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定期对入驻的在读学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可获创业实践学分。

4.加强对入驻企业和工作室的考评,建立入驻企业和工作室年度评估制度和清退措施,对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的企业进行清退。

5.建立孵化成功企业的退出机制,指导优秀企业申报相关基金,为成熟企业提供促进其进一步成长的支持和帮助。

6.于约定的日期将房屋、设施完好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

7.对乙方设计装修承租房屋开支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8.因特殊情况须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9.在收到乙方保证金起即日内,提供正常所需的电、水等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办公场地,并同意与西安培华学院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安排的其他项目(或工作室)共用一间办公室。乙方发生办公场地使用用途内容变更的,应提前15日书面申请甲方审核。严禁私下转让、转租办公场地。

2.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环卫、消防等物业管理及其它各项规定。

3.根据学校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基本信息、项目进展情况、有关的统计资料,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4.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由于经营不当造成的亏损以及由此而带来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5.办公场地有自然损坏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派人维修;若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自行维修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若需对甲方房屋进行维修,应当在装修前将相关装修方案报甲方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房屋进行装修。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对甲方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故意损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6.乙方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人及与他人共享;乙方不得利用办公场地进行非法活动,严禁进行宗教活动和传销,否则乙方应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办公场地,并有权不退还乙方已交的保证金、房屋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等,此外,乙方应当负责将该办公场地交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交付_元违约金。

7.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及在非指定空间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且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拆除、清理,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_元违约金。

本协议解除或者到期终止之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及时将相关房屋、场地、设备全部返还给甲方,乙方拒不返还全部或者部分房屋、设施、设备时,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元。

8.乙方退房搬离时,应注意安全,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和乙方在承租期间所进行的装修(包括已装修的门、窗、天花板、墙面、地面等房屋内部设施及附着物保持原貌),不得拆迁、损毁,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搬离。若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按损坏物原价扣除相关赔偿金,若相关赔偿金超出保证金额,乙方必须向甲方补足赔偿金。

9、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入驻创业园并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纠正或整改或者直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甲方的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期解除。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乙方承租的房屋,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入驻创业工作室并开展工作;

2.乙方创业企业或工作室形同虚设,项目计划书弄虚作假;

3.进行违法活动,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入驻项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入股或擅自调换使用人及与他人共享;

5.乙方未能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交纳保证金、管理费和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6.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行为。

7.乙方季度考核不合格。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可以享受中南大学对入驻公司和工作室的各项支持政策。

若乙方拒绝签收甲方的相关书面文件时,甲方将相关书面文件邮寄至乙方提供的通信地址或者乙方的办公场地时,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不论乙方是否收到、是否拒绝签收、是否退件,甲方交邮之日均视为送达之日。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自                 日止,任何一方若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对方。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双方有意续约的,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前30日内协商确定。

第七条 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及附件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西安培华学院商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室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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