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填写详细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00:22:11

附件2

食品经营许可证填写说明

为了确保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内容填写规范化,特作本说明。

1 正本

1.1 经营者名称

应与营业执照标注的名称保持一致。

1.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应与营业执照标注的社会信用代码内容保持一致,经营者为个体工商户的,则填写经营者有效身份证号码,并隐藏身份证号码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数字,“****”替代。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自2015101日起将推行实施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在按规定取得社会信用代码之前,本证书社会信用代码可暂时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应与营业执照标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内容一致。

1.4 住所

应与营业执照标注的内容保持一致。

1.5 经营场所

填写获证经营者实施食品经营行为的实际地点。如有多个经营地址,应当分别取得许可。

1.6 主体业态

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如申请主体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内设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1.7 经营项目

经营项目分为二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1.8 有效期至

自发证机关许可生效之日起,按照行政许可有效期5年计算,要求经营者终止经营行为的具体日期。有效期不得大于5年。

1.9 许可证编号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填写,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1.9.1 编号结构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由JY经营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1.9.2 主体业态编码

主体业态类别编码用123标识,具体为:1代表食品销售经营者,2代表餐饮服务经营者,3代表单位食堂。

1.9.3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省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1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代码表中的数字码的前两位数字取值,2位数字。

1.9.4 市级行政区划代码

市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2-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中各地市的数字码中间两位数字取值,2位数字。

1.9.5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

县级行政区划代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执行,按照该标准中表2-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中各区县的数字码后两位数字取值,2位数字。

1.9.6 顺序码

许可机关按照准予许可事项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写许可证的流水号码,一个顺序码只能对应一个经营许可证,且不得出现空号。

1.9.7 校验码

用于检验本体码的正确性,采用GB/T 17710-1999 中的规定的“MOD1110”校验算法,1位数字。

1.9.8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的赋码和使用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赋码和使用。

1.9.9.1 属地性

发证机关对发放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编码,即谁发证谁编码原则。如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证,则市、县代码轮空,以“0000”表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证,则县代码轮空,以“00”表示。

1.9.9.2 唯一性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任何一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只能拥有一个许可证编号,任何一个许可证编号只能赋给一个市场主体。

1.9.9.3 不变性

市场主体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存续期间,许可证编号保持不变。

1.9.9.4 永久性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后,该许可证编号应被系统保留,不能再赋给其他市场主体。

1.10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填写负责对获证食品经营者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全称。

1.11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填写负责获证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日常监管人员不少于2名。

1.12 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统一填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1.13 发证机关

填写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称并

加盖公章。

1.14 签发人

填写发证机关食品经营许可批准人姓名。

1.15

填写发证机关签发许可的日期。

1.16 二维码

码中记载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场所、仓库地址、主体业态、许可证编号、有效期及各省局向社会公开的食品经营者相关信息网址。

2 副本

应与正本各项填写内容保持一致。

3 外设仓库

如在经营场所外设有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应当在副本上的经营场所后以括号标注仓库名称和具体地址。

食品经营许可证填写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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