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01 01:05:06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9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199591日起旅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牌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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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完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秘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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