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警务督察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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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警务督察的几点体会

做好警务督察的几点体会
具有中国公安特色的警务督察制度自1997年建立以来,在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方面,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去年101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实施,是中国特色警务督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和发展,对如何做好新时期警务督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从事警务督察工作5年多来,体会到要做好督察工作,需要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精通公安业务是做好督察工作的前提。督察部门的业务涵盖了全部公安业务,是“抓落实”的警种,这就对督察民警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督察民警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正确理解各项制度和法规,并能用来解决实际问题;
经常收集有关的文章、信息,总结经验,改正不足。
二是要加强横向联系,虚心向同行取经,逐步形成一套符合自身环境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三是要加强在工作中学习。督察工作覆盖面广,在工作中要深入了解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在处理案件时,一定要及时总结、整理,不断积累,使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近几年,公安部先后组织开展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专项整治”、“清网行动”、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

对督察民警的业务能力是很好的检验和历练。
其次,注重协调关系是做好督察工作的基础。督察民警在查纠民警不文明执法、违规违纪问题时,很容易引起被督察单位和个人的反感乃至对立情绪。如何化解这种负面情绪,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是关键。一是要与各部门领导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督察制度是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代表本级行政首长开展的一项监督工作,开展工作时能够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将会事半功倍;
当然,取得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不是靠无原则的迎合,而是应该客观公正地汇报工作,遇到难题更要多请示汇报,不能私自草率地做决定。
二是要与被督察单位建立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关系。警务督察部门和其他部门一样,都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之分。因此,开展工作时一定要先摆正自己的位置,绝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在没有查清事实之前切忌妄下结论。应该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从被查单位、个人角度来看待问题,用对他人的尊重和理解换取别人对自己工作的理解和信任。督察与被督察单位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做好公安工作,基于这种一致性,只要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就不难做到相互理解。这对接下来的督察工作十分重要,不但消除了对方的抵触情绪,更有利于在发现问题后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要与上级督察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同上级督察部门和兄弟督察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互通有无,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不但有利于及时把握和了解督察工作的最新动向,在工作中取得主动权,同时还利于相互交流,学习到好的经验。
第三,善于发现问题是做好警务督察工作的根本。督察要充分发挥“惩处、教育、监督、保护”等相关职能作用,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实事求是,才能赢得信任。每一名督察民警手中都托着一台天平,一端系着群众,一边连着警心,督察民警一定要善于发现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善于拨开云雾,洞悉关键,对被诬告、被陷害的民警予以澄清,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一名优秀的督察民警,不但能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还应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多关心民警,能够及时洞察民警队伍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危险信号,也许一次善意的警示就能改变一位战友的命运。
第四,过硬的作风是做好警务督察工作的保障。一要勤于思考,善于分析,在开展调查过程中要学会分析、挖掘问题的根源;整改时不但治标更要治本。
二要善于总结,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回顾总结得失,要写心得体会并分类归档。
三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这是对督察民警最基本的要求。督察工作有很强的原则性,因为直接触动各警种、部门或个人的利益,被一些人认为是出力不讨好的差事,督察民警也容易成为一些社会不良习气侵蚀的目标。作为一名督察民警,一定要严格遵守督察纪律,自觉做到警钟长鸣,用正气来抵制不良风气,用亲和力来消除怨气.

做好警务督察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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