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合同

发布时间:2019-07-15 10:12:57

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国民经济动员准备,保障国家应对战争及突发事件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特明确某某国民经济动员中心责任如下:

第一条 动员职责

乙方是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的依托单位,担负的动员职责是:

按照“战时应战有保障、急时应急有能力、平时服务有作为”的要求,平时开展动员准备工作,形成和储备相应的动员能力,不断增强动员潜力;战时和紧急情况下,履行动员义务,积极承担上级机关下达的动员任务,保障军事需求。

第二条 战时动员任务

乙方承诺战时或紧急状态下,按照甲方根据国家或上级的动员命令或要求,承担以下国名经济动员任务:

在战时状态下,根据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命令,迅速转入战时应战的功能,及时组织战时生产动员,开展战时应急等产品的生产、储备 、运输等工作,为军事斗争和突发事件做好后勤保障。

第三条 建设内容

依据《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乙方须完成以下建设内容:

把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充分调动企业力量,保障战争的物质需要,根据战争需求,重新分配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安排军需民用,实行军用和民用相结合的生产方针,在战时建立动员生产线,为战时转产军品,扩大军品生产做好准备,储备一定数量的军用战略食品,保证军队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需要。

第四条 平时动员准备

乙方承诺为提高国民经济动员潜力,增强平战转换能力,结合平时的 科研、生产、经营 活动,主动开展以下动员准备工作:

建立动员生产应急指挥体系、建立组织指挥机构,编制动员转扩产预案及动员程序、健全企业平时动员准备制度。

第五条 重大信息告知

乙方承诺在本单位影响动员能力的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告知甲方。

第六条 监督和检查

乙方接受甲方关于国民经济动员中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 支持和保障

甲乙双方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完成国民经济动员任务提供支持和便利,并给予合理补偿。+

第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方因履行本合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本协调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5年。有效的延续和终止事宜,按《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执行。

乙方存在《国民经济动员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例情形,经三次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要求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乙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依法采取有关强制措施或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经事项,甲乙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留存与备案

本合同一式三份,协议方各执一份,报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备案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合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