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工作总结: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8-08-09 11:55:15

纪委监委工作总结: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总结

我区经济欠发达,贫困人口多,扶贫资金大,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自治区党委非常重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自治区纪委一年一个动作,下大力解决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2015年,在全区开展了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2016年,自治区纪委专门召开全区市、县、乡三级党委、纪委书记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建立问题清单、逐月对账销号、跟踪督查督办、领导包抓落实、开展工作巡察五项工作制度,配合扶贫攻坚工作,组织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17年,自治区纪委与自治区检察院、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水利厅、农牧厅、扶贫办等13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扶贫领域骗取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挥霍浪费、监守自盗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全区开展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通过3年的持续高压整治,较好地解决了扶贫攻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扶贫攻坚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摸底数,建台账,找准监督执纪的着力点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2016年自治区及各市、县、乡四级纪委,采取逐个问题查阅登记、逐件核对落实等办法,对全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反映、巡视移交、审计和各类专项检查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梳理各类问题线索2501个。并对每个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做到“五个清楚”,即群众反映的情况清楚、核查的事实清楚、定性量纪清楚、处理结果落实清楚、群众有无新的反映清楚,全面摸清底数,分析原因,找准重点,制定整治措施。2017年,在专项行动中又组织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清理,梳理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167个。

二是逐月建立台账。2016年开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月对受理、转办、督办反映扶贫领域的线索,按照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克扣挤占、优亲厚友等情况分类统计,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每月进行对账销号,对重点督办的问题线索逐件核实处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全区建账各类问题线索1183个,对账销号973个。

三是分类确定重点。围绕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违规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在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侵占强夺、贪污挪用以及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督办方案》。每年在每个地级市选定1个县(区)作为重点督办地区;围绕扶贫工作中农资直补、救灾救济、移民安置、农村低保等方面确定1~2个重点督办领域;始终把乡镇和村两级干部作为重点督办对象。

二、抓督办,严查处,始终保持高压不松劲

一是加强跟踪督查督办。自治区纪委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集中、性质严重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督查,限期办结。2016年对中央纪委移交的XX22件、XX6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督促协调市县两级纪委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深入开展核查处理。自治区纪委两次组织工作组现场督办,跟踪指导,共查实问题22件,查出关联问题14件,处理5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提前1个月完成督办任务。2016年以来,自治区纪委先后分5批给20个县、市(区)移交重点问题线索137个,进行重点督办,限期办结,目前4批查实6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3人。

二是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施策,精准发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为加大查处力度,解决基层办案难、干扰多的问题,各地通过整合市县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采取上级带办、提级督办和分片联办等方法,对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纠,快查严处,提高了基层办案水平和成效。3年来,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19起,处理63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8人,移送司法机关70人。自治区纪委重点督办的137件问题线索,深挖查处牵连问题31个,处理42名相关责任人。

纪委监委工作总结: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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