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6-29 22:15:34

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办事处在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以下方案:

建立科学的项目立项程序。根据上级的要求,严格立项程序、立项条件。由农业业务部门严格把关上报的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的内容,经财政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实地勘察后,对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才具文联合上报,要求立项和给予资金补助。

健全审批和支付管理制度。对上级下达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资金预算文件要求、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后拨付。较大的支农资金项目财政会同农业部门实地察看后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还切实加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对建设安装工程、大宗物资、材料和设备等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基本实现“通”支付,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农民。

健全级报账制管理。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造福工程等支农项目,实行级财政报账制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报账职责并实行专账核算。同时严格审核各种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账或拨付资金。并按规定完整保存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资料,确保相关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完整。

实行资金动态监管。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协同农业部门加强对大额支农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及时对重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检查,先后组织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特大防汛抗旱、财政扶贫等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牵头成立由纪检、农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惠民政策督查工作协调小组,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组织开展惠农资金专项重点检查工作,逐项进行核实。

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机制。积极整合财政资金支持农村重点项目建设,采取专人、专户、专账管理。同时改进监管方式,由原来的重资金使用、轻项目建设监管向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并重转变,实现对支农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坚持项目公开、政策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审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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