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络文化监管的中外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03 13:02:50

政府网络文化监管的中外比较研究
作者:吕青
来源:《神州·中旬刊》2017年第04

        摘要: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快速发展,网络谣言肆意蔓延、网络暴力日益猖狂,更有网络爱心捐款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行为层出不穷,不但危害人们的日常生活,也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更影响到国家安全。本文从网络文化内容、网络文化行为和网络文化载体三方面入手,分析我国政府网络文化监管的现状和问题,通过借鉴国外政府网络文化监管的经验,从而对我国网络文化监管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

        关键词:网络文化监管;网络文化行为;网络文化载体

        一、我国政府网络文化监管的现状及问题

        1.网络文化内容的监管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快速发展,淫秽色情、虚假诈骗、封建迷信、凶杀暴力等网络不良文化流行的现象日趋严重,网络文化环境和网上道德风气受到严重污染。这一问题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新公害,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网络不良文化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即违法信息;另一类是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违背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以及违背社会功德的各类信息,即低俗有害信息。

        由于互联网开放、自由的特点,加上网络技术的平民化趋势,政府对网络违法信息和低俗有害信息的监管任务艰巨。我国目前采用的网络监管方法较为单一,主要通过有关关键词进行信息过滤和网站屏蔽,这种监管手段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的监管需要。

        2.网络文化行为的监管

        网络使当前文化传播领域的浮躁风气无限放大,如网络恶搞、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网络炫富、网络炒作等网络越轨行为,对社会共同生活和社会发展起到消极和阻碍作用。另外,网络也为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捷和隐秘的实施渠道。在网络时代,任何个体行为都会对他人、社会、国家产生影响,所以维护网络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网络参与者权益,是现代社会政府的重要职责。

政府网络文化监管的中外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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