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全文逐条解读(二)
发布时间:2020-08-14 16: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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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全文逐条解读(二)
陈宁
【期刊名称】《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年(卷),期】2011(000)004
【摘要】(接上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总页数】3页(P.54-56)
【关键词】《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费;解读;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总额;统筹基金
【作者】陈宁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8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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