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27 16:34:25

XXX乡镇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今年秋季以稻草为主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居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范围

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为原则,采取“集中堆放、综合利用、粉碎还田、杜绝火点、责任追究”的措施,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出现一个黑斑”的禁烧目标,确保主要交通干线道路通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全镇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禁烧率达到100%,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91日开始到10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91日至910日)。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动员。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910日至1010日)。各村秸秆禁烧包抓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全天候巡回检查,确保24小时值班蹲守,防止发生焚烧秸秆现象。镇禁烧工作督查考核组对各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在岗情况及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工作信息。

(三)考核验收阶段(1010日至1020日)。镇秸秆禁烧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深入各村、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和上级禁烧督导小组通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相关站办所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任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实行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三长”(村民组长、党小组长、中心户长)包田块、包地段的“四包”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把禁烧责任落到实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把责任和任务夯实夯牢。

(二)加大力度,广泛宣传。

一是各村要组织1辆宣传车,悬挂1-2过街横幅刷写20副宣传标语,购置3手提式喇叭,每天利用大喇叭宣传不少于2次,做到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村要张贴县政府禁烧通告,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承诺书》,真正做到 “禁烧政策送到家,政府通告贴到村,宣传信件读到户,承诺保证签到人”。各中小学要发挥教育主渠道作用,培养学生保护环境、充分利用资源的良好习惯。通过印发《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动员中小学生向家长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说服家长签订承诺书,绝不焚烧秸秆。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头禁烧、做好表率,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加强管理全面禁烧

是在禁烧期间,全体干部要按照任务分工,深入田间、地头严防死守,24小时巡查,保证“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二是要大力推广实施机械收割,秸秆粉碎还田,改良土壤;三是积极与草编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协商,回收秸秆,变废为宝。

(四)强化督查,依法治理。镇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要全天候滚动式督查,采取“夜晚查火点、白天查黑斑”的方式,对责任人到岗情况和出现的焚烧现象进行登记,及时通知相关村及包抓干部严肃查处整改。要加大对焚烧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黑斑必罚”,要坚决狠刹 “第一把火。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村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实行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免职使用的行政处分;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户主每堆200元经济处罚;对干扰禁烧工作的,报请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对烧毁林木、水利、电线、光缆等的,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村个人年度综合考核,严格考评,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无焚烧现象的村和包抓干部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给予奖励;对焚烧责任不实,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缺岗脱岗,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由镇纪委查证,报镇党委研究给予“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停职、免职等处分。  

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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