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府理论 复习题

发布时间:2018-07-02 10:06:29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无论规模大小,形势如何,实质上都是被赋予了特殊政治权利的公共组织,其外在表现是国家机构的总和。特征:(1)基本特征:阶级性和公共性(2)阶级特征:强烈性与普遍性、权威性与世俗性、主权性与代表性、整体性与主见性、有限性与暂时性

国家与政府的五大区别:1)国家是享有主权的政治组织,政府是行使主权的政治组织;(2)国家存续时间长于政府,政府更迭并不必然导致国家更迭;(3)国家的意志具有延续性,而政府的意志有时会发生差异,甚至与国家意志背离或对立;(4)国家内可以有多个政党或政党联盟共存,一个政府内只能存在一个执政党或执政党联盟;(5)国家属于人民,而政府只属于社会精英人士。

万能政府思想:利用国家权力调节经济,有计划进行经济建设的思想。

五权分立说: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监督制衡。

政府机构演变的实质:中央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地方加强封建中央集权制度

政府合法性概念:1)合法性概念主要与统治和服从有关,合法性意味着公众对于治权的认可和自觉服从。任何统治都是以被统治者对治者的服从为前提的。统治获得公众认可的性质,是政府合法性概念的核心内容。(2)合法性概念还涉及公众价值规范方面的问题。合法性意味着人们对于治权的认可。这一政治态度的形成,离不开公众个人和团体的价值判断,政府和公众个人及团体在价值上的一致性应当成为合法性产生的基础;(3)合法性概念是有层次的。在现实政治中,公众对于政治系统的认可,可以指向不同的对象,这就造成了合法性概念的层次性,大致上可分为政治共同体、典则以及当局等三个层次

政府合法性基础:即政府统治和管理行为得以获取公众承认和认可的各种依据。包括:制度基础(指一国基本政治制度,即各国政治意识形态选择)、法律基础(包括宪法、各种法律、规则、程序以及惯例等)、历史基础(即传统基础,包括传统的制度、法律、政绩、道德伦理、宗教信仰等)、政绩基础(包括历史的和现实所取得的巨大功绩)

政府的功能:1)正确处理国家的阶级性与社会性关系。一个阶级对社会的政治统治,要以这个阶级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状况为前提,或者说统治阶级是在它完成、实现政府的公共职能的过程中完成它的阶级统治职能的,否则,阶级统治就失去了它的现实依托。(2)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关系。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调整,是一个追求“相对平衡”的过程。对这一关系的一劳永逸的解决是不可能的。政府实现这方面功能的而基本措施是周期性调整政策,具体表现是更换执政党。(3)正确处理集中与分权的关系。国家内部的集中与分权的关系,是指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权力系统之间在横向上的联系。(4)正确处理国家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政府权力系统之间在纵向上的联系,在单一制国家就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在联邦制国家就是联邦和联邦各组成单位间的关系。(5)正确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即国际关系。对国家利益的维护以及对国际关系的处理时一个国家国内政治的延伸。

政府的职责:是政府职能的而一部分,是政府作为国家当局应当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政府对社会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在纵向配置上可分为:(1)中央联邦政府:法治、财税、国防、外交、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社会保障、大学、国有资源保护、部分交通与通讯、情报与国家安全等(2)中间层次的政府:公安、大部分文化事业、卫生保健、中小学教育、环境保护、就业、部分交通、市政管理、住房建设、低于经济规划与开发等(3)基层政府:社区服务、环境卫生、幼儿教育与养老事业、下一的市场建设与管理、娱乐与休闲等。

现代政府的职责的主要特征:与政府的功能相比较,政府职责有明显的特征(1)政府的功能更多的是属于政治管理范畴,政府的职责更多的是属于政治管理的范畴。(2)政府职责的主观色彩比较强,一个政府在选择其政府职责时,在做不做,做多少、怎么做、由哪个层次上的政府去做等问题上,使具有一定灵活性的。(3)中西方之间差异明显。在西方纵向政府之间实行“职责异构”模式,也即不同层次的政府的职责配置不同,在多数情况下每一级政府只管理或主要管理特定的一部分事情。中国则是“职责同构”是指不同层级的政府在纵向间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上的高度统一、一致)加“条块分割”,从而导致每一级政府都在管理大体相同的、所有的事情。(4)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是调整政府职责(5)政府职责是一个由许许多多具体工作所构成的政务管理系统。

我国历史上政治、政府理论的特点:(一)综合性:涉及政治发展、政治历史、实施方案、权力运用等(二)主要模式:涉及政治哲学、思想社会政治模式、施政方案等(三)理论特点:范式单一;注重世事;强调布政;侧重于伦理;学科界限模糊;未能确立独立的学科地位;存在历史缺环

儒家:(1)代表人物: 孔子、孟子、荀子(2)特点:a..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把先王之道作为自己的旗帜;b.以六艺为法(礼乐射御书数);c.崇尚礼义,主张以礼治国、以礼区分君臣父子贵贱亲疏之别;d.仁义礼智信忠孝爱和中等儒家基本范畴;e.儒家内部都封孔子为宗师;(3)为统治者出谋划策,教育人民安分守己是儒家政治思想的基本点①孔子:a.礼治的政治思想:为政以德b.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中庸c.神秘主义天命观:不完全相信天明,持怀疑态度,近鬼神而远之。②孟子:a.人性问题:人之初,性本善b.仁政问题:民贵君轻③荀子:a.人性问题:性恶论,人有“性”和“伪”b.礼治思想:明礼仪以供之,起法正以治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乎善也c.礼法并重论,“礼法表里”

法家:1)代表人物:商鞅、韩非子(2)特点:a.以法治国,一切由法武断b.倡寻耕战,注重实力c.主张绝对的君主集权d.历史进行说和人性好利说是其社会基本理论e。法家的最基本概念和范畴:法、势、术(3)基本上摆脱了宗教神秘主义天命论思想的束缚,力图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探索历史发展和国家兴衰的原因与基础①商鞅:a.变法的指导思想: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b.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是垦荒c.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爵制度d.以法治国:主张治法是治国之根本方法②韩非子:a.进化发展的历史观b.以性恶论为基础的暴力论c. 法、势、术相结合的“尊君安国”的君主专制论d.功利主义的《富国强兵》的主e.君之利高于国之利的君利中心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利益政治与以法治政)(1)国家的性质与重要性:①国家的性质:家是基于人的本性的一种自然演化的结果;有家庭到村落有村落到国家;国家的存在就是要创造人的良好生活不断充实作为理性的人性,而积极谋求公共的善;人是政治动物,要生活在国家中。②国家的重要性:国家先于个人而存在;实现“最高的善”的最高社团(2)政体的划分:①顾到公共行业的多种利益的正宗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②照顾到统治阶级们的利益的变态政体:僭越政体、寡头政体、暴民政体(标准:其所立德宗旨和其政权的形态)(3)最优的政体:共和政体 最优政体=最优者治理的政体=最快乐幸福的生活方式

边沁的政治思想:(一)功利主义哲学:①功利原则:“善”是最大的增加幸福总量,并引起最少痛楚;“恶”则反之②最大幸福原则:任何正确的行动与政治方针都必须做到产生最多数的最大幸福,并将痛苦缩减到最少,甚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③自利选择:即快乐就是最好的,痛苦就是最坏的,因为人的行为都趋利避害(二)政治思想:①批判自然法、自然权利说、社会契约论 ②论证政府及其制度的改革:a、政府是必须的:政府的目标是增进全民的幸福;职责是以奖励办法提高社会的幸福;判断行为的标准是功利。b、政府是一种必要的罪恶:政府措施本身便是恶;选择政府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主张限制政府活动的范围,政府最好采取少干预的态度

西方政府理论四大特点:侧重于人、民主与法制的研究,形成以理富人风气和传统(1清晰反映了西方私有制社会由低级到高级阶段发展的自然形成历史过程。在保持共性的基础上,反映了各自民族的特殊性以及发展成熟程度的差异性,且不存在某种历史发展进程中缺环的现象。(2)集中于政体研究而不是国体研究。①西方思想家、政治家都十分重视和承袭着呢政体研究的传统②刻意回避了国体研究问题,迎合统治阶级的需要,并对被统治者阶级具有一定的蒙蔽性和欺骗性。(3)重视强调统治传统,突出特点是制定国家的基本大法法①确立多阶级、阶层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②明确公民权利与义务③明确议事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选任、组织、权限责任的法律(4)近现代西方政府理论研究的重心转移,从而把政府作为独立的科学研究对象。①研究重心从立法、司法转向行政,从政治转向行政②系统探索政府管理内部的运作特征,规范化及技术性细节③使政府行政从与政治的分离走向政治的复归,使政治政府与行政政府两者相适应,相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政府理论内容:1)关于政府价值取向问题:a.政府具有强烈的阶级性b.第一次明确提出廉价政府的概念c.认为国家和政府都是一种祸害,是无法避免的。(2)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问题:a.无产阶级专政的议会制共和国b.议行合一的公社式共和国c.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共和国d。简评:原则性论述,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应是丰富多彩的。(3)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中央集权问题:a.竭力主张中央集权b.历史,中央集权是欧洲中世纪封建分权的对立物,中央集权的出现充当了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推动者c.经历:德国曾常年处于不统一状态,保守分裂之苦d.现实:集权是国家的本质与生命基础(中央)e.注意:中央集权的限度问题;司法权的性;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与官僚政治诀别;与君主专制诀别

周恩来的政府理论:a.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谋利益是政府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b.组织好经济建设是政府工作的重点;c.科学决策是领导者的首要职责;c.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是政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根本途径;d.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要改革,机构要精简;e.要有科学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f.文化管理;g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是我国外加政策的基础。毛泽东:a. 调动中央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应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独立性,让地方办的更好 b. 地方的上下级问题,中央要注意发挥省市的积极性,省市也要注意发挥地县、区、乡的积极性,都不能框的太死

邓小平:a.建立起强有力的政府工作系统;b.发展经济的职能是社会注意政府管理的中心职能;c.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是正确决策的关键;d.实行权力下放,实现权力的合理分配;e.以革命化的“四化”标准选拔人才,建立科学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f.政府行管必须严格的责任制;g.政府行管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和方法;h.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体制

政府机构改革:1)取得成就:a,政府机构的改革持续推进使政府机构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要求;b.政府机构的思路逐渐明朗化,由被动调整变为主动改革;c.机构改革对公务员规模控制作用显著;d.机构改革进入制度化阶段,改革成果逐步法制化;e,机构改革在努力坚持中国特色与合理吸收的西方发达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经验,进行有益探索,积极但不昌进。(2)不足之处: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没有很好的统筹起来②机构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没有结合起来③党政问题

国家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元首、军队

政府“外脑”:指存在于政府体系之中的,由政府建立的,专门用于政策研究、咨询、提供决策建议的机构。特征:人员和机构的科学配置;先进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独立性和科学性 功能:收集和处理信息;政策分析和决策建议;决策反馈和检验

政府体制:是指立法、行政、司法、军队等不同的政府机构,在一定的组织原则下,通过承当相应的政府职责,形成的具有特定的法律、政治关系的整体。

三权分立:指立法、司法、行政这三种国家权力,应分别由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而又相互制约。

单一制与联邦制区别:1)在是否具有同一的宪法上。单一制下,政府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全国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体系;联邦制下,联邦政府具有同一的宪法,但通常各成员国也在联邦宪法的框架内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2)在国家整体与部分权限划分的依据上。单一制下,在一部分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由宪法划分,而在另外一些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划分则以普通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联邦制下,国家整体与部分的权限划分通常由统一的宪法来进行规定。(3)在权力流向上。单一制下,权力是从中央政府流向地方和州政府,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联邦制下,权力原则上是双向流动的,国家整体与部分的权限划分具有宪法保障。(4)在对外关系上。单一制下,全国作为一个国际法的主体,有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对外职能,地方政府对外不具有独立性;联邦制下,联邦是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联邦政府统一负责外交和国防事务,但各成员国或地方政府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可以享有部分独立的外事权力。

地方政府: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指是中央政府的区域性派生组织;联邦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指州政府的下层分支政府。

职能: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运行;提供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社会救济等公共物品;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保护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平衡

模式:政党控制、行政控制、政治分权、地方自治、混合模式

发展趋势:1)民主化:a.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成为地方政府民主化发展的基础保障;b.政府与民众的而信息不对称被打破,提高了地方政府民主化的程度;c.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公民参政议政,公民进入地方政府的渠道不断增加(2)自治化:a.大力推行居民自治,是实现地方自治化发展的主要内容之一;b.公共服务的民营化,促进了地方自治能力的提高;c.发展地方非政府组织,增强社会的自我组织化管理(3)中央控制的隐性化:a.政治统治与政府管理职能的整合,使得中央政府的政治控制增强;b.绩效管理与立法控制成为中央能够“隐性”控制地方有效的新工具;c.中央政府统一向公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增加了地方对中央的依赖程度。

地方竞争:指地方政府、企业、居民、区位和资源等非流动性要素围绕获得更多的价值收益,在吸引、拥有、控制和转化资源,占领和控制市场等方面与其他城市、乡村所进行的竞争。

用脚投票理论:人们为了使个体效用达到最大化,通过社区间的自由流动,寻找地方政府提供的服务与税收的精确组合。这样,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将使得资源能够有效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从而达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这就是~

人民代表大会制:采用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的组织原则,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建立起的一种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和现代政府体制。

现实政府:指在一个特定国家中实际发挥作用的那个实存的政府。

理想政府:是指一国的法律对本国政府的各种规定的总和,包括政府体制、职能以及政府在国家中的地位等。

意见综合:就是主要政党把社会各个方面所表达的意见汇集起来,在各种相关政治力量的交互作用下,形成一定程度的共同政治目标和政策选择的过程。

政府过程的环节:意见表达、意见综合、决策、施政、政务信息传输、监督(宪法、立法、行政、政党、法律、社会监督)

五位一体:党政机关中的信息系统、官方或半官方的思想信息库、民间信息机构、新闻媒介、政府与民间的电子网络信息系统;一体指单通道的信息传输体制

偏离:指政府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自身和外在条件的作用所出现的种种与制度性规定有所差别的现象。

表现:3)政府在运行过程中总是受着各种社会因素的制约(2)政府在运行过程中并不总是能够保证以自己的公共权利来保障人民的公共权利;政府在运行过程中并不总是能够体现公共利益;(4)政府在运行过程中并不总是有效率的;(5)政府官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的状况,也是政府常常出现偏离现象的重要原因。措施:(1)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政府要始终明确自己在社会生活体系中的定位(2)健全和完善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并使之成为现代政府权力运行规范的起点(3)进一步完善政府运行中的利益协调机制(4)要进一步完善对政府的监督机制和政务公开制度(5)要进一步完善政府运行的绩效竞争机制。

宪法在政府合法性中的重要意义:1)现代各国几乎都是依据宪法进行治理的。不管是在形式上的还是在事实上的,宪法都是一国的最高法律,对政府和公民都有最高约束力。宪法的这种约束和象征对政府具有实在意义:宪法的约束本身就包括政府权力的制约,是政府在法律的规范下行使权力;而宪法作为一种价值观的象征,赋予了遵从宪法的政府以这种象征意义,可以使公民对宪法的遵从转变为对政府的认同。(2)政府的作用就是“表达国家的目的”(即国家的理想)、“形成政府的结构”(政府由哪些部门组成,各部门的职能权限,政府的层级以及各部门的作用等)和“确立政府的合法性”。政府的结构形式,职能机构都是以宪法规定为依据的,至少它是符合宪法的;宪法还时刻为政府的合法性进行辩护,为政府提供而来决定性支持(3)总之,宪法能赋予政府合法,但并不是说政府的合法性必须有宪法提供,因为有些国家根本没有成文宪法或出现宪法成为一纸空文或以宗教教义、传统习俗代替宪法作用的现象。

合法性政府:是得到公众认同和服从的政府,从而政府的权威能够顺利实施,即政府的政策、法规、指令得到公众的认可,并顺利推行。

合法政府与事实政府: 1)合法政府一般以宪法为基础而事实政府是不具备合法性的,就是说它缺少现实的合法基础;(2)合法政府具有象征性,政府的理想与追求和国家的吻合,而事实政府打破了原来的国家象征,推崇的不是公众共同追求的象征。(3)合法政府具有程序合法性,其产生途径和过程都由宪法规定;而事实政府可能不是通过法定程序产生的,采用的非法手段上台。(4)合法政府具备行为合法性,而事实政府的行为可能没有法律传统习俗等依据,完全按照自己意愿推行各种政策(5)合法政府是国际承认的,而事实政府可能没有获得国际承认。

政府合法性危机:指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失去了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因而引发社会认同危机的情况。

大政府:既是一种理论又是一种现实的政府责任模式。作为一种理论主要指“凯恩斯主义”和“福利资本主义”理论,实践则包括初期的重商主义政府以及20世纪出现的法西斯国家、美国“新政”以及“福利国家”,其核心就是强调政府干预,政府无论是职责范围还是规模都趋于膨胀。之所以“大”主要是因为政府承担了许多经济和社会生活管理职责,具体包括:(1)经济社会管制,管制成为各国政府追求的目标,汽车电子、烟酒专卖甚至池塘经营,都成为政府管制的对象;(2)发展规模经济,政府通过财政税收支持,扶植市场,发展经济规模,增强竞争力;(3)提供公共物品,政府必须提供个人和企业不能活不愿提供,但社会由必需的物品;(4)提供社会保障和福利,政府必须保障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失业救济、困难家庭补助、儿童福利等等,是大政府承担的繁重职责的重要部分;(5)保障社会秩序,政府必须提供法律体系,将各种活动置于法律的管辖之下,以形成必要的秩序;(6)克服负外在性,政府要通过行政和立法手段,克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转嫁到社会身上的成本;(7)克服信息不对称,政府必须通过法律,保障产权,公布信息,传播知识,防止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骗等违反市场规定的行为;等等。

小政府:主要是就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而言的。在这种模式之下,社会的自主性比较大,比较充分地发挥市场和人民自身的能力,对政府职责的限制比较明确。基本条件: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社会自治 基本理念:1)政府的职责范围必须有限;(2)坚持社会自治范围最大化,把政府职责局限于弥补社会不足和市场失灵;(3)政府必须考虑自身行为的成本,若成本太高,不如将其推向社会,由市场或社会来负担,有可能会降低成本;(4)政府职责应该由法律明确列举,除此之外的其他一切事物全部留给社会,由社会自主管理(5)政府职责内的关于经济和社会的任何活动都必须出自社会和公众的要求。

大小政府的比较:1)职责范围不同:大政府模式下的政府趋于万能,积极地将经济竞争与社会生活置于自己的管理之下,限制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活动。相反,小政府模式之下的政府则是“守夜人”的角色,严格坚持“裁判人”的职责界限(2)政府规模不一样:大政府模式下的政府由于要干预经济社会诸多事物,其规模存在着无限扩大的趋势,而小政府模式下的政府职责范围由法律严格限制,机构和人员不会随意扩张。(3)政府成本的差异:大政府职责范围大,政府行为有局限性,所以政府成本高;而小政府管事少,杜绝了成本增长的源头,政府的各种开支相应的减少(4)社会自治程度的差异:大政府对社会实行控制,社会缺少自治空间和组织资源,自制程度较低;而小政府给社会足够的活动空间,社会自治度高。

***二者的比较并不是要说明哪种模式必然具有优越性,二者都各有优缺,都不是完美的选择。且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模式并不是像理论上那样泾渭分明。

“小政府大社会”就是以人为本,减少政府的行政职能,增加政府的服务功能

政府职能转变的发展趋势:适当缩小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但在特定的阶段也不排除职责局部扩张现象;政府职责的纵向划分是当前的难点,如何理性划分政府纵向间的职责是目前改革的主攻方向;提升立法机关的作用则是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方向,它不仅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而且是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积极探索。

道家:1)代表人物:老子、庄子(2)理论特点:讲道;因讲“道”而“法自然”(3)①老子:法自然,无为政治理论②庄子:自然主义的政治思想:无为政治,必须顺民情,君主无为,品均逐一,理想社会

墨家:①反先秦儒家等级思想,提倡讲兼爱、非攻、尚贤、尚同②公开反对儒家维护奴隶制的等级制度的政治主张,针锋相对的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等政治观,作为救治社会的弊病。

人民主权说:政府应该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并应该对全体公民负责;政府必须严格按法律来进行统治,如果它胆敢违背法律,就该受全体人民的惩罚。

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君主论)1)国家的建立:国家是由社会、人民建立,是由于对共同福利的需要而建立的社会契约(2)国家政体及标准:君主、专制、贵族、寡头、民主、无政府等六种政体;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政体须从它所能实现的社会实效出发(3)共和制是最好的政体:没有一个人可垄断政治权力;公民献身社会福利和事业;人民高于国王,保证国家统一与威力(4)君主政体:封建专制和贵族统治的化身(5)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民族国家(6)君主“得国术”与“治国术”

杰弗逊的政治思想:1)自然权利论:“某种不可转让之权利:生存权、自由权与追求幸福的权利”(2)保障人民自由权利:《权利法案》(3)人民主权论:即人民之中建立政府,经受治理者在之同意(4)社会改造论:任何型式的政府,若坏此标准则人民有权改组或废弃之,并立本诸前述原则所组织而成立新政府型式(5)普选制度:是保障人民统治政府、矫正社会弊端的手段(6)限制地方政府权利:三权分立与制衡制;地方层层分权制

新自由主义的政治思想:1)为求实现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社会发展间的统一;(2)反对传统自由主义的“最好的政府就是管的最少的政府”原则,主张扩大国家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作用,建立“积极自由的福利性国家”(3)强调扩大公民的权利范围;(4)不侧重于抽象的概念和理论的论述,而更侧重于对现实问题的研究,更趋实用化。(5)主张更多的社会合作,奉行改良主义。

潘恩的政治思想:1)共和主义:批判贵族制与世袭制(2)代议制政府论:代议制+民主制=政府体制(3)论反对特权:为避免因为个人偶然因素而影响政府稳定,不应把特殊权利交给任何人去掌握,又反对政府中某些个人掌握特权

“三权分立”学说:1)三权分立:a.立法权:制定、修正或废止法律的权力,由人民集体享有,由人民选出代表机关来行使b.行政权:议和或宣战,派遣或接受使节,维护公共安全,防御侵害的权力,由国王行使c.司法权刑罚罪犯或裁决私人讼案的权力,由人民阶级中的人员组成法院自行行使。(2)三权受制与平衡:a.行政权服从于法律,但君主对立法有否决权b.立法权不得干涉行政权,但可审查和监督他对律法的执行c.议会有弹劾权,以牵制行政权。

行政学的政府理论演变内容:a.由政治与行政分离的研究到政治与行政配合的研究b.由静态的研究到动态的研究c.由以事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d.法规~到行为~e.由机械的效率观到社会的效率观f.由单科的研究到科际的研究

列宁的政府理论:1)关于党领导政府管理的原则:a.政府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b.党对政府管理工作的领导是建立在党政分工基础上的领导(2)关于精简高效的原则:合并、精简、明确职责(3)关于民主与公开性原则

政府官员:是指行使国家权利,履行国家公务,在各级政府机关从事政治和公共事物管理的工作人员。

政府机构的非基本要素:是存在于政府基本要素之外的另外一些成分,是在现代政府的发展过程中,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逐步呈现出来的,对政府完成基本功能和职责起辅助作用的一些机构、机制、程序和规则等。

政府弹性因素:存在于现代政府体系之中,在面临非常的紧张关系和危机时刻,在常规的政府体制和运作之外,发挥调节冲突、缓解压力作用的各种制度或废止度的政治成分。分类:①制度类弹性因素(指弹性因素中那些属于政府基本制度框架范围内的机构、机制、过程等):公务员制度、立宪君主、政治元老及相关咨询机构②非制度类政府弹性因素包括:非政府组织、具有较强解释性的原则、全民公决 功能:化解政治矛盾和政府危机;应对危机事件;充当社会安全阀;适应时代变迁;政治生活及社会稳定的最后保障

地方政府间合作:(1)政策网络中的合作:各级政府间存在广泛合作关系,主要表现在许多职能的完成都有三级政府的积极直接参与;在广泛合作的基础上存在明确分工;在完全合作基础上的分工(2)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可以是建立在一定的合作组织基础上的合作(3)可以是政党政治整合的结果与中央关系的协调:1)行政方法:a.说服 b.磋商 c.命令(2)司法手段:a.通过宪法进行协调以避免争端的出现;b.通过行政法院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典型国家是法国;c.通过普通法院系统处理中央与地方纷争,主要有英美等国家。

地方自治:就是在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网络中,地方政府机构根据当地居民的意向,提出的利益主张和实现这一利益主张的行为。

“职责同构模式的局限性 1、使政府间职责边界不清,容易引发政府职能的错位或缺位。2、增加政府运行成本,降低政府信誉。3、导致“全能地方”、“无能地方”两大困境的出现,衍生了隐性存在的“政绩”指挥体系。 因此,只有打破职责同构,合理调整纵向政府间职责配置,才有可能使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机构改革和理顺条块关系等工作同步推进,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包括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在内的一系列政治生活中的重大课题。 改革“职责同构”模式的主要思路 :1、以深化层级管理体制改革为前提,进行政府职责和机构的再设计。2、以法律规范和约束政府职责,实现政府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法定化。3、全面推进其他综合配套改革。 存在的弊端:1,在这一模式下,每一级政府都管理或参与管理所有种类的国家事务。2,这一模式必然造成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分离,从而难以建立起有效的分层控制体系。3,这一模式还容易导致“条条”对“块块”的钳制。4,“职责同构”的政府运作模式使政府内部工作难以协调。 形成的原因:首先,这一模式是中国自秦朝以来形成的中央集权传统的历史遗传。 其次,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安排强化了这一“职责同构”模式。再次,中央地方关系的“职责同构”模式是计划体制运行的必然要求。对策性建议(一)突破“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笼统表述,走出“职责同构”的困境,建立“职责异构”、运转高效的中央、地方关系,逐步使中央和地方关系走向法治化1.明确规定中央政府的管理事项和管理权限。2.明确规定地方政府的管理事项和管理权限。(二)对纵向间政府构成层级的数量进行明确合理的规定,然后把事权层次清晰地分配给相应的一级政府1.划小省级政区。2.划小省区的同时扩大省一级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并在此前提下减少地方政府的管理层级。3.各级地方政区的权力中心应由行政机关逐渐地向地方权力机关转移,同时,积极探索地方政府间的有效协调机制

一、“职责同构”模式的局限性

1、使政府间职责边界不清,容易引发政府职能的错位或缺位。

2、增加政府运行成本,降低政府信誉。

3、导致“全能地方”、“无能地方”两大困境的出现,衍生了隐性存在的“政绩”指挥体系。

因此,只有打破职责同构,合理调整纵向政府间职责配置,才有可能使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机构改革和理顺条块关系等工作同步推进,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包括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在内的一系列政治生活中的重大课题。

二、改革“职责同构”模式的主要思路

1、以深化层级管理体制改革为前提,进行政府职责和机构的再设计。

2、以法律规范和约束政府职责,实现政府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法定化。

3、全面推进其他综合配套改革。

(一)纵向政府间“职责同构”模式存在的弊端

1,在这一模式下,每一级政府都管理或参与管理所有种类的国家事务。

2,这一模式必然造成决策者和执行者之间的分离,从而难以建立起有效的分层控制体系。

3,这一模式还容易导致“条条”对“块块”的钳制。

4,“职责同构”的政府运作模式使政府内部工作难以协调。

(二)“职责同构”模式形成的原因

首先,这一模式是中国自秦朝以来形成的中央集权传统的历史遗传。 其次,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安排强化了这一“职责同构”模式。再次,中央地方关系的“职责同构”模式是计划体制运行的必然要求。

三、对策性建议

(一)突破“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笼统表述,走出“职责同构”的困境,建立“职责异构”、运转高效的中央、地方关系,逐步使中央和地方关系走向法治化1.明确规定中央政府的管理事项和管理权限。2.明确规定地方政府的管理事项和管理权限。

(二)对纵向间政府构成层级的数量进行明确合理的规定,然后把事权层次清晰地分配给相应的一级政府1.划小省级政区。2.划小省区的同时扩大省一级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并在此前提下减少地方政府的管理层级。3.各级地方政区的权力中心应由行政机关逐渐地向地方权力机关转移,同时,积极探索地方政府间的有效协调机制

现代政府理论 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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