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4 19:55:48
发布时间:2011-02-14 19:55:48
山东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
教通字【2010】72号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组织参加本次竞赛的B、C两个类别。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竞赛的宗旨与目的
本竞赛旨在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鼓励英语学习成绩优秀的大学生。开展此项竞赛活动,有助于全面展示全国各高校大学英语教学各项指标的落实,有助于学生夯实和扩展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
二、 报名范围
1、 我校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竞赛。
2、B类适用于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C类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专科生参加;有能力的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可报名参加C类竞赛。
三、 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程序及方式。初赛定于2011年4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种方式。
2、决赛程序及方式。决赛笔试定于2011年5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口试定于5月8日下午进行。
四、 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分,听力均占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本赛题既考查大学生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侧重考查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阅读能力和智力水平。本次竞赛将借鉴国内外英语测试新题型及测试方法,在保持题型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竞赛内容将进一步加强英语“双基”考查力度,并加强考查“能力”的取向,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和决赛口试,加大语篇层次上的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同时将设计一些考查智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赛题,以增加赛区的区分度。
五、 报名日期及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参赛学生的名单,按以下规定格式用EXCEL做好数据库。各学院务必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参赛学生名单及报名费送教务处教务科,过期不予办理。
六、 报名费
根据《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简章》要求,参赛学生每人收费30元。
七、 奖励办法
1、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
2、本次参赛的获奖者,按《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简章》中规定的
办法给予奖励,发放全国英语竞赛获奖证书。
3、根据学生手册上《山东农业大学关于设立第二课堂学分与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取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4、获特等奖的学生有机会参加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委员会组织的总决赛暨2011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
八、 注意事项
各学院在汇总报名时,一定要校对准确,填写清楚,一旦上报无法更改。如遇到无法打上的字在原处留空白,报名时书面说明。
教务处
二○一○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