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发布时间:2014-04-28 16:58:50
发布时间:2014-04-28 16:58:50
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如下: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补缴起始月的次次月1日开始计算。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补缴报表日期的前一天。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