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车谋杀案观后感

发布时间:2017-11-22 21:06:27

关于《东方快车谋杀案》,我有若干零碎的记忆。包括电影一开始时快速的通过报纸复现当年的案件,12个人一人一刀的谋杀案,还有关于两个人对话中提了一句的陪审团。

似乎陪审团给我的印象是最深刻的。在这以前,我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一种审判制度存在。现在重看这电影时,我已经很清楚什么是陪审制度了。

重看的时候才发现这电影中有这么多的明星。最有名的当然是肖恩康纳利和英格丽鲍曼。英格丽鲍曼尤其让人吃惊。我一直没有看出来哪个人物是她演的,一直到后来看拍摄花絮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她演的是一个貌不出众的小配角,而且是她主动要求出演这个角色的,本来剧组给她安排的是更重要的角色,因为她已经是大明星了。

英格丽鲍曼饰演的这个人物是原Armstrong家的家庭教师,在行动中,她自称是去非洲的志愿者,非常虔诚的信仰上帝。她多次谈论上帝,和自己关于神迹的梦。后来波洛指出,她虔诚的宗教信仰是来自小孩被杀后的自责。

其实,这个家庭教师确实是12人中最复杂的一个人物。英格丽鲍曼主动要求出演这样的人物显然是想表现自己的演技。精神非常可嘉。可是她被人记住的,依然是她在《卡萨布兰卡》《美人计》等等中那些美得摄人心魄的形象。几乎没有几个人知道她还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演了一个相貌平平的配角。

过去看《东方快车谋杀案》总是惊叹于这个故事中那众多的人物,精巧的连环十二杀,这次重看,才发现这个故事中的漏洞依然很多,而且是几乎致命的低级错误。

在我谈论这些错误之前,先谈谈另一个有趣的东西吧。

在波洛的调查中,有一个人说自己10:00左右在看书。他上铺的那个人问他在看什么书,说,“Is't about sex?”,看书的人说,“It's not about six, it's about ten”波洛大笑,说我喜欢你那个回答。

挺有趣的笑话,我突然想,当年的国配中是怎么解决这个文字游戏的呢?

我的这套碟应该是当年MK做的吧,带有两条国配。我不好国配那口,也分不清什么国配版本,不过还是能够听出一条的声音要熟悉一些,另一条大概以前没有听过。

常见一点的那条是完全的直译,没有做任何解释。当年的观众大概会不明白这个XX、六点、十点之间有什么关系。

另一条模拟了一个中文文字游戏出来。上铺的人问,“是不是有点?”下铺的人是,“不是六点,快十点了。”波洛大笑说,“他不是问你时间,他是问你是不是有点XX。”

然而无论如何,我是反对国配的。就以《东方快车谋杀案》来说,原音中,波洛的英语口音非常别扭,但是语速很快,这符合他的身份,来自比利时的智力超群的国际级大侦探。而国配没有表现出他那浓重的口音。当然,我也能够想象,如果给波洛配上四川话或者东北话的方言口音,那么大概就会笑场了。不过无论如何,国配在这里抹掉了原作的一部分意图。 我承认当年的优秀配音者都是了不起的人才,我只是觉得他们的才能被浪费了。

关于这电影的漏洞,波洛后来戳穿每个人的谎话,刺探出每个人的真实身份,最后在餐车上当着12个凶手的面,揭露案情,确实精彩绝伦。可是,他所有的推理,全都基于他发现被杀者是当年绑票撕票案的主谋。而这一发现是他在现场找到了一点烧过的纸片,他在那个纸片上辨认出了当年遇害小女孩的名字。

可问题是这个关键线索是怎么来的呢?是12个人中的一个,那个秘书,在案发时把一封恐吓信烧掉留下的残迹。问题是,他们有12个人,策划精密,他们占据了几乎整个车厢,他们甚至连凶器匕首都藏了起来,为什么不能把一张小纸条藏起来,而非要在现场烧掉,并且还没有烧彻底?如果没有这个纸片,那么波洛根本就不能把这个案件和当年的绑架案联系起来。

说句题外话,波洛的记忆力很好,只是看到一个名字的一部分,就想起了5年前一个和他无关的案件的细节。如果今天重拍这部电影,这里大概会插入无线网络和搜索引擎的广告。

类似的漏洞在这个故事中还有几个。例如,为了彼此洗清嫌疑,所以整个案件中的每个行动都是由几个人来联合完成的。给被杀者吃安眠药就是先由他的管家把酒水端进他的房间,然后再由秘书进来把药加入酒中。可问题是,他们怎么知道这个人会先不喝酒,甚至没有把酒杯端在手上,就把秘书叫进来呢。如果不是这样,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投药。

说起这种若干人各自完成一些行动,单独来看都是正常行为,联在一起就形成杀人案的故事,我似乎前些日子还看过一个,记不起来是电影、小说、动画还是别的什么了,大概就是一帮火腿友联合杀人以后,死者的女友居然无意中查出了真相。

我懒得去查这个故事的出处了,不过想起来这个故事应该是受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启发而写出来的吧。

回到《东方快车杀人案》的本初来,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为什么要12个人联合杀人?

从动机来看,因为12个人都想要报仇。

从设计来看,12个人可以互相掩护。

除此以外,我想,他们也在借多人犯罪来清洗或者掩盖自己的罪。

实际上,整部电影都没有讲,有任何确凿证据表明那个被杀者就是当年绑架案的主谋。我也不认为他们能够举出这样的证据来。那么他们是否真的能够确认那就是当年的凶手,他们有没有可能杀错了一个人?甚至就算那个人就是当年的罪犯,他就一定要承受死刑吗?

他们还谈到了12人的陪审团,可陪审团不应该由受害者的亲属来组成,陪审团应该是一群公平的人,而不是一群只想杀死凶手报仇的怒汉。

可是无论如何,他们的仇恨无处发泄,他们的痛苦不能减轻。所以他们必须杀一个人来报仇。

12个人的连同犯罪可以让他们把“如果错杀”的责任推卸在别人身上,每个单独的人似乎都是真的无罪了。

所以这个行动,只有暴力,只有伤害,只有发泄,没有责任。

这就是所谓的多数暴力。在今日的中文网络上,依然常见。

《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最后,波洛给出了一个假的结论,放过了这12个人。这12个人在车厢中开香槟庆祝他们的胜利。这一场景在今日看来也和网络暴力如此的相像。

我想,如果是我在波洛的那个位置,不,我绝对不会默许这12个人的谋杀。

东方快车谋杀案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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