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陶元淳传》阅读训练及答案译文

发布时间:2019-02-11 09:38:32

陶元淳,字子师,江苏常熟人。康熙中举博学鸿词,以疾不与试。二十七年,成进士,廷对,论西北赋轻而役重,东南役均而赋重,愿减浮额之粮,罢无益之费。阅者以其言戆,置二甲。三十三年,授广东昌化知县,到官,首定赋役,均粮于米,均役于粮。裁革杂征相率以力耕为业县隶琼州与黎为界旧设土舍制其出入吏得因缘为奸元淳立撤去一权量,定法度,黎人便之。城中居人,旧不满百家,至此户口渐蕃。元淳时步行阁里间,周咨疾苦,煦妪如家人。琼郡处海外,军将多骄横,崖州尤甚。元淳尝署州事,守备黄镇中以非刑杀人,游击余虎纵不问;且贪,索黎人献纳。元淳访得其状,列款以上,虎私以金贿之不得,造蜚语揭之。总督石琳下琼州总兵会讯,元淳申牍曰:“私揭不应发审,镇臣不应侵官,必挫执法之气,灰任事之心。元淳当弃官以全政体,不能蒲伏武臣,贻州县羞也。”初鞫是狱,镇中令甲士百人佩刀入署,元淳据案怒叱曰:“吾奉命治事,守备敢令甲士劫持,是藐国法也。”镇中气慑,疾挥去,卒定谳,论罪如律。崖人为语曰:“虽有余虎,不敌陶公一怒。”而总督卒因元淳倔强,坐不检验失实,会赦免。复欲于计典黜之,巡抚萧永藻初授事,曰:“吾初下车,便劾廉吏,何以率属?”为言于总督,乃已。元淳自奉俭约,在官惟目供韭一束。喜接诸生,讲论至夜分不倦。屡乞病未果,竟以劳卒于官。昌化额田四百余顷,半沦于海,赋不及二千,浮粮居三之一,民重困。元淳为浮粮考,屡请于上官,乞豁除,无应者。乾隆三年,元淳子正靖官御史,疏以入告,竟获俞旨免焉。

(节选自《清史稿·列传第二百六十三》)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 分)

A.裁革杂征相/率以力耕为业/县隶琼州与黎为界/旧设土舍/制其出入/吏得因缘为奸/元淳立撤去/

B.裁革杂征/相率以力耕为业/县隶琼州/与黎为界/旧设土舍/制其出入/吏得因缘为奸/元淳立撤去/

C.裁革杂征/相率以力耕为业/县隶琼州与黎为界/旧设土舍/制其出入/吏得因缘为奸/元淳立撤去/

D.裁革杂征相/率以力耕为业/县隶琼州/与黎为界/旧设土舍/制其出入/吏得因缘为奸/元淳立撤去/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 分)

A.博学鸿词,清代设科取士的方式之一,主要方式是由各地推举本地公认有学识、有名望的卸任官员,直接参加考试,录取者授以翰林官。

B.廷对,指在朝廷上回答皇帝的咨询,或指皇帝在朝廷上召问臣下,使奏对政事。这里的廷对,也称廷试,是当时科考的一部分。

C.游击,武官名。清游击,秩从三品,位次参将,为将军、督、抚、提、镇分领营兵,也有充各镇中军官者。

D.浮粮,赋税指田赋及各种捐税的总称,指依照法律或习俗征收的款项,浮粮是赋税中定额之外的钱粮税款。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 分)

A.陶元淳早年学业优异,考中博学鸿词科。后来又中进士,在廷对时,提出均赋税,减浮粮,免除无用之费等主张,深有见地。

B.陶元淳在广东任职时,体恤民情,革除杂税,鼓励百姓以耕织为业,厘定法律,一切以百姓为上,使原本贫乏之地人口渐渐繁衍增多。

C.陶元淳为官正直刚毅,公正无私。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他绝不畏惧回避豪强,怒斥藐视乱法者,最终对违法者完全按法律定罪。

D.陶元淳自己生活节俭,却多次向上级请求免除百姓超额的田赋,但无人理会,后来他的儿子做了御史,才得以免除了这些田赋。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 分)

1)元淳时步行阁里间,周咨疾苦,煦妪如家人。

2)私揭不应发审,镇臣不应侵官,必挫执法之气,灰任事之心。

【参考答案】

10B

11A

12A

13.(1)元淳常常步行到乡间,详细询问百姓疾苦,亲切温暖如一家人。(“周”“咨” “煦妪”各 1 分,大意 2 分,共 5 分)

2)私人的揭发不应该交付审讯,守备的大臣不应侵犯地方官的职守,(你们这样做)必将会 压制执法的正气,让办事的人灰心。(“发”“侵”“灰”各 1 分,大意 2 分,共 5 分)

【参考译文】

陶元淳,字子师,江苏常熟人。康熙年间被推荐参加博学鸿词科的考试,因为疾病而没能参加考试。康熙二十七年,考中进士,在朝廷策对中,他论述西北地区赋税轻而徭役重,东南地区徭役与西北地区相同而赋税较重,希望减免超出额度的粮税,免除没有益处之费用。阅卷者认为他的话很愚直,将他置于二甲中。康熙三十三年,被任命为广东昌化知县,到官任后,第一件事就是厘定赋税徭役,把各种实物田赋统一为交稻米,把应服的徭役均衡到田赋上。裁减、革除各种杂税,百姓纷纷以努力耕作为业。昌化县隶属于琼州,与黎族交界,过去设置土舍,限制黎人出入,官吏得以趁机做坏事,元淳到任后立即撤去土舍。统一了测定物体轻重大小的器具,制定法令制度,黎人对此感觉很方便。城中居民,原来不满百家,到此时户口渐渐增多。元淳常常步行到乡间,详细询问百姓疾苦,亲切温暖如一家人。

琼州地处海外,军中将领大多骄横,崖州尤其严重。元淳曾经代理崖州事务,守备黄镇中用酷刑杀人,游击余虎却放纵不管;而且贪婪,要求黎人进献财物。陶元淳查访到他们的罪状,列成条款向上级报告。余虎私下用重金贿赂陶元淳被拒绝,就造谣诬告他。总督石琳下令琼州总兵会同审讯陶元淳,元淳在申述的文书中说:“私人的揭发不应该交付审讯,守备的大臣不应侵犯地方官的职守,(你们这样做)必将会压制执法的正气,让办事的人灰心。我应当放弃官职来保全政体,而不能屈服于武臣,让州县蒙羞。”当初审讯这场官司时,黄镇中命令甲士一百多人佩刀闯入崖州官署,元淳按着桌案怒叱到:“我奉命治理崖州事务,守备竟敢命令甲士劫持,这是藐视国法。”黄镇中的气焰被震慑下去,急忙命令甲士撤去,最终审判定罪,依法判处黄镇中、余虎有罪。崖州人因此说:“崖州虽有余虎,却敌不过陶公一怒。”总督最终因为元淳性情倔强,就以不认真考查,审理不合实情为由将其治罪,恰好赶上大赦而被免罪。总督又想在对官员进行三年政绩考核时趁机罢免他,巡抚萧永藻刚被任命,曰:“我刚上任,便弹劾正直的官吏,(将来)靠什么率领(管理)下属呢?”替元淳在总督面前说话,总督才罢休。

元淳生活非常节俭,为官时每日只需供应一束韭菜。元淳喜欢接交读书人,常常讲学论道到深夜也不疲倦。元淳多次因病请求辞官而没被允许,最终因积劳成疾而死在官任上。昌化规定的田地数目是四百多顷,但一半沦陷于海中,赋税不到二千,而超额的田赋占到三之一,百姓十分困窘。 元淳对超过的田赋做了考核,多次向上级官吏请示,请求免除超额的田赋,但无人理会此事。乾隆三年,元淳的儿子陶正靖做了御史,上疏把这件事报告了朝廷,最终得到皇上旨意,免除了这些超额的田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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