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文主义教育理念下音乐教育的现实背景

发布时间:2019-07-17 09:04:12

试论人文主义教育理念下音乐教育的现实背景
作者:李灿
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7年第06

        音乐课承载着审美教育、文化教育的功能。在学校音乐教育中,教师都会有意或无意地以某种教育哲学或教育理论为指导思想。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当前的学校音乐课程及其课堂教学,以下几个现象值得关注。

        一、多元文化倾向和精粹主义的矛盾

        随着教育的社会化和国际化,音乐课程的设置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体现出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的特点。现代音乐课程已经门类齐全,如高师音乐人类学专业的设置;中学音乐教学中艺术课程的设置;各种音乐教学法在音乐教材中的运用(如柯达依音乐教学法在教材中关于音高唱名的手势辅助运用等)。

        目前依然以唱歌课和欣赏课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音乐课程,其内容随着时代变迁而扬弃,表现出专业化、结构化的学问中心课程的外在特征。专业音乐知识通过各种视觉技术手段改头换面地走进课堂,如高中音乐艺术课的欣赏内容,几乎可称之为专业音乐知识的缩减版本(有戏曲、民歌、曲艺;古典、浪漫、民族主义等多种艺术门类曲目),而从小学、初中到高中的音乐教学体系则始终呈螺旋上升的知识结构。那么在音乐课程的学习上应该是技术的还是艺术的?是审美的还是价值的呢?

        在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较量中可以发现精粹主义教学原理对音乐课程的巨大影响。精粹主义教学原理认为,学校最主要的工作是教授基本知识和技术(如文学、数学、外语等,而舞蹈、手工等不被认为是学校教育的工作),学习是困难的工作,需要纪律的配合,教师是教室权威的来源,这些恰恰符合应试教育的要求。尽管音乐课程至少也在认识上(有的是表面上)取得了与文化课程同等的地位,不过非考试科目和非功利性的本质使得它在某种程度上只能是教育的附属品。而音乐课堂也无法避免传授音乐知识和技能,但大多借鉴了文化课的教学模式——按部就班的集体教学和标准化测验。因此,当下的音乐课程,具有多元文化倾向和学问中心课程的外在表现特征,是人文主义教育目标与隐含的精粹主义教学原理的矛盾共生体。

试论人文主义教育理念下音乐教育的现实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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