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简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9-07-20 09:56:35

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简要事迹

自2018年1月23日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科学谋划、快速行动,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专项斗争中涌现出一批尽忠职守、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XX同志就是其中之一。

XX,女,19XX年XX月出生,法学本科学历,XX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提升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XX同志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觉接受院党组安排,担任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

加强学习。XX同志20XX年7月大学毕业后进入XX县司法局工作,20XX年12月调入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作为一名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她不满足于现有法学理论知识的掌握,一直在学习中进步,认真学习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刻理解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界限、司法重点、工作难点,不断提升自身知识储备,推动解决黑恶势力犯罪认定和难题解决。

办好案件。XX同志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明确政策界限,辅助员额检察官办案,既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又坚持法定标准、打准打实,确保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敬业奉献。作为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除了辅助员额检察官办案外,XX同志还承担着内勤工作。繁杂琐碎的工作丝毫没有影响XX同志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热情,始终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为精神追求,以担当书写忠诚,用奋斗诠释热爱。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先后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线索移送机制等文件XX份、撰写工作汇报、整改报告等XX份。建立并逐一完善案件台账、线索摸排台账、检察长台账和档案资料等,动态跟踪案件进展,实时反映案件情况,以完备的台账档案资料展示XX检察扫黑除恶工作的新成效。坚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周报、月报制度,按时向市检察院、县政法委报送统计数字、工作信息等,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困难,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营造声势。XX同志积极撰写扫黑除恶调研文章、简报信息,向院“两微一端”投稿,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增强查办案件的透明度,充分展示XX检察“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坚持专项斗争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和全院干警一起走上街头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宗族恶势力等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

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简要事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