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荒山)补植补造工程承包合同(精)

发布时间:2018-09-22 12:27:49

XX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荒山)补植补造工程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为切实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甲乙双方根据《XX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X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荒山)补植补造工程护事宜签订此合同。

一、承包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地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小班的幼林承包给乙方进行管护。面积共______亩。管护责任区四至界线(详见附图)以地形图中的标示准。

(二)、承包期限:乙方自2009915日起履行管护责任,2011101日终止履行合同。承包管护有效期为两年。

二、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管护地形图资料,并现场确认管护对象的管护四至界线,使乙方准确掌握其管护范围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管护费_____元。

(三)、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不称职的管护人员有权解聘。

(四)、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预支管护费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全额兑现管护费。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支付管护费并终止合同。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对管护责任区进行巡查,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并为甲方处理相关事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开山炸石、开矿采沙、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和制止并向甲方报告情况。

(三)、对管护责任区内内有破坏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四、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不能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确需终止的,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争议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2009915         2009915

xx乡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荒山)补植补造工程承包合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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