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17-09-01 14:34:10

大港社保

微信号dg25994704

功能介绍为参保企业、个人提供分中心通知、政策经办宣传等服务。

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2016年1月1日前生育

①《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②《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③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④晚育(年满24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独生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奖励证》,不办理书写放弃晚育独生30天生育津贴,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⑤《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⑥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外地准生证必须提供复印件。

⑧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受理交接单》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

①《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③《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④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晚育不再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奖励证》,根据本市计生办网上《生育服务证》信息核定待遇,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30天生育津贴。

⑥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外地准生证必须提供复印件。

⑧填写《天津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受理交接单》

准备齐全材料后去相应的社保中心柜台办理。

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