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6-29 02:09:33

党支部工作职责

  1 党(总)支部基本任务

  2 党支部议事规则

  3 党支部书记职责

  4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5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6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7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8 党小组职责

  9 党小组长职责

 

  


党(总)支部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培养、推荐他们中间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工人、妇女、知识分子中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四、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五、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六、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七、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八、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党章》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讨论和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和党员的学习。学习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法律知识;学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

六、按时进行“三会一课”,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同组织委员一起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加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抓好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转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切实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八、抓好对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和党员的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一、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三、协助单位负责人抓好本单位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积极帮助行政领导完成业务工作任务。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组织党课学习,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三、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指导本单位群众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单位文化体育生活。

四、加强单位宣传阵地建设,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占领单位思想文化阵地。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五、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党小组职责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五、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六、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以及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小组长应是正式党员。党小组长的职责是: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业务技能;

二、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配给党员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三、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五、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六、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党费收缴制度

、党内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制度

   民主集中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制度。

1.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上级组织和本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在我厅的贯彻落实。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党委工作的大事,如: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项制度,重要学习安排,纪检重要工作,组织发展工作,表彰先进、处分党员,党委、总支换届选举、成员调整、增补,党费开支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3.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实行集中。党委工作的大事,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采纳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以及广大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班长要广开言路,听得进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善于采纳和集中一班人的意见,形成共识和决议,并付诸实行;党委一班人应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以积极的态度参加讨论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对集体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并在行动上积极实行。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施党内监督。严格党的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检讨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诚恳接受批评;党委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充,不断增强班子团结。


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国教育发展的实际,贴近我院的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院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教育教学理论、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我院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院组织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进行。因教学、科研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三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我院的中心工作,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各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每学期“三会一课”活动不按期进行的,不能参加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一学期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党委组织部对各支部“三会一课” 活动情况每学期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对于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支委会决定随时召开。其任务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过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以上的党员通过,方能有效。对于经充分讨论仍存在严重分歧的问题,可暂不做决议,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上级党组织决定。通过决议,不能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如同意人数、不同意人数、弃权人数,会议记录要妥然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包括: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措施,分析党内外群众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进性情况,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意见,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对党支部近期活动作出安排等。支部委员会议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并作好记录。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党小组会议制度:一般每个月召开不少于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2、党员汇报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及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党小组分配工作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针对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等,党小组活动由党小组长负责主持。

四、党课制度:1、党课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一般每两个月组织全体党员上一次有质量的党课。2、党支部要注意培养自己的党课教员,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对授课方法加以改进,可组织党员开展微型党课活动,并要努力提高党课的说服力、感染力,增强教育的效果。3、党课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经济形势、法制教育、反腐倡廉工作等,平时除按上级党组织布置安排进行外,还要注意搞好党员思想调查,从实际出发,确定党课内容。4、党课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党支部每年应根据上级党委的党课教育计划,结合支部情况抓好落实。支部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党课教育。5、师资力量。支部可聘请市委党校老师、市讲师团成员上党课,部门正、副职领导也应结合单位实际分别带头上好党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完善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内容:

1)是否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进取,甘于奉献,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是否坚持真理,崇尚科学,坚决制止“法轮功”非法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遵纪守法,弘扬新风,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3)是否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到关心群众疾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4)是否经得住考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于律己,淡泊名利,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5)是否注重党性修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以共产党员的道德情操和人格力量凝聚人心,在全社会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

6)是否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正气,反对邪气,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做拒腐防变的先锋、反腐倡廉的模范。

  (7)是否注重学习,不断增强自身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和能力,为周围的群众作好表率,努力创造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的业绩。

  (8)是否能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否牢固确立服务观念,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主动、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

  3、评议的基本方法:

1)学习教育(2)自我评价(3)民主评议(4)组织考察(5)表彰和处置(6)总结整改

  对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认真查明原因,区别不同情况,给予限期改正错误或劝退、除名等处置。

  


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根据党费交纳比例的有关规定,按工资比例交纳。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党内监督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内监督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二、监督党员和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监督党员和党员干部是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迟到科学决策;

四、监督党员和党员干部是否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五、监督党员和党员干部是否能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六、监督党员和党员干部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七、监督党员和党员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

八、监督党员和党员干部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一、党员干部必须在党员和职工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三、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四、定期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它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要明确工作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群团组织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机制。

二、切实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格局,列入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

三、认真研究加强群团组织建设的对策和措施,及时对群团组织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群团组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自觉把群团工作纳入本单位党建工作总体目标,党建与群团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使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在内容、目标和步骤上互相衔接、协调统一。

五、加强对各级群团组织优秀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建立群团组织人才资源库,定期开展培训,积极探索从群团组织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的“推优”工作有效渠道。

六、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团组织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适度增加工作经费,保证组织、人员、活动经费“三落实”。

七、加强对党建带群团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定期分析并通报情况,注意培养有时代性和可借鉴性的不同典型,并逐步形成典型群体,发挥好示范作用。

八、党支部要与群团组织加强信息互通,实现基本数据、活动阵地、活动资源与群团组织的共享,共同构建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新平台。

党支部工作职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