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

发布时间:2019-03-09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丹政发[2013]19 【发布部门】丹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27 【实施日期】2013.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丹政发〔2013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丹东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函》(辽人社函〔2013129号)意见,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1 / 1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