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概念汇总

发布时间:2012-02-18 21:51:11

2010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概念汇总

 >> 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走私罪——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4)走私文物罪;

    (5)走私贵重金属罪;

    (6)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7)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8)走私淫秽物品罪;

    (9)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0)走私固体废物罪。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绑架罪——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刑讯逼供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使用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 侵犯财产罪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以区别于贪污罪。

    挪用资金罪——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以区别于挪用公款罪。

    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贪污贿赂犯罪

    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渎职罪

    滥用职权罪——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为结果犯,即行为人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

    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方式一般为不作为,但有时也可以表现为作为;但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自过失。

    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2010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概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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