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官营经济

发布时间:2012-01-14 12:01:17

中国历代官营工商业

(姓名:卢方辉 专业:国际法 学号:081923

引言:本文力图对我国古代一直到近现代的官营工商业如何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给读者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和梳理,对我国古代到现代的几个重要历史时期和重要朝代的官营工商业做了一个简单的介绍,通过这样的分析试图让读者了解我国国有资本垄断的历史渊源。

一: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的官营工商业

由于夏朝是从原始社会刚刚进入奴隶社会,国家机器不是太完善,官营工商业主要集中在是供宫廷和国王使用的领域。那时候民间的工商业开始发展,贝币作为主要货币开始使用。商朝和西周时期,贝币开始普遍使用,实行工商食官制度,工商业由官府垄断经营,全部工商业为官营国有。自东周即春秋时期开始,工商食官格局被逐步打破,在官府继续经营官营国有工商业的同时,民间私营私有的工商业开始出现并发展,形成官营国有工商业和私营私有工商业并存的新格局。春秋初期,随着“工商食官”论的瓦解,山川鱼盐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私营工商业逐渐获得发展。虽然这时有齐国管仲的专山海政策和战国时秦国的政府控制工商业,但都为时较短和仅局限于某些个别地区,因此,对山泽之利采取放任私人经营、官取其税是此时期发展的主线。总而言之,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个极为特殊的时期,社会秩序发生了空前的巨大变革,商业经济在此期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在战国时期,越来越多的平民凭借自身的勤劳与才智通过经商而拥有巨量的财富。正是由于大量平民参与商业的经营活动,尤其是其中不断涌现出富商大贾,所以商业的勃兴不仅改变了社会的结构,更主要的是使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私有制早已确立,商业也就逐渐摆脱了原始的形态,成为社会分工的一个部门,亦是社会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正是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官营工商业在社会中占的比重比较小和私营工商业的高度发达是出现春秋战国时期文化上百家争鸣的根本的经济原因。因为私有经济的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追求平等,也容易形成市民社会。

二:秦汉官营工商业

秦统一后,继续实行工商官营政策,对东方私人工商业者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富商大贾们被没收财富,迁离本土。由于秦始皇在统一后仍频繁调动兵马,大兴土木,造成赋役繁苛、刑罚严酷,从而被陈胜吴广所领导的农民起义所推翻。正是因为秦王朝的短命所以没有从根本上触及东方的私营工商业,也就没有真正建立适合封建大一统需要的工商业机构和经济理论,因而在经济结构上并没有真正完成从私营到官营的转型。西汉建立后,对秦亡的经验教训进行了总结,陆贾的“居马上得天下”而不可“以马上治之”的话,集中反映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因而,汉王朝的当务之急是政策的根本转变,即变秦王朝的“举措暴众”为无为而治,通过清静无为来恢复残破凋敝的社会经济。刘邦为恢复经济采取了一些重农抑商政策,重农措施取得了成效,抑商却仅流于形式。如他规定不准商人衣丝乘马、不准商人子弟做官等,只是压低商人社会地位的贱商措施,在经济上对商人并无多大限制。到惠帝和吕后时“弛商贾之律”,除仍不许商人子弟做官外,其他抑商措施暂缓施行,实际上放弃了刘邦制定的贱商政策。其后,汉王朝又实行“开关梁,弛山泽之禁”的工商自由经营政策,造成“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流之物莫不通”的局面。那些在秦代遭到打击的工商业者随着商品经济的活跃迅速暴富起来,其势力的发展竟远远超过了战国时期。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政策对商业的影响有多么的巨大。

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恢复,人民富足,国力强大,封建大一统的各种规章制度也逐渐确立,在这种情况下,汉王朝的理论指导就开始从“无为”向“有为”转化。此时私营工商业者虽然拥有巨大的经济实力,但并不支持封建政权,在国家急需财政支援时袖手旁观,七国之乱时,汉军中的一些列侯、君为出征向商人借债,长安的大商人除无盐氏外,均拒绝贷给。当汉武帝内外兴作,耗费巨大,发生严重财政困难时,富商大贾仍然不予支援。正是由于对于政府的不支持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想完成名垂青史的功业,单凭农业经济的收入是难以支撑的,而过度征敛又会导致秦朝速亡之覆辙,于是掌握财富的私营工商业者就成为与汉王朝争夺经济控制权,妨碍封建政权巩固和发展的主要威胁。在如今人们眼里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带领他的大臣们,对中国古代商业经济进行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建元六年五月,大汉帝国太皇太后窦氏驾崩。这意味着束缚在汉武帝身上最有力的一道枷锁终于解除了。二十岁出头的当朝天子得以尽情施展他的雄心壮志。元光二年六月,武帝打破了与匈奴间的和平,开启了战争的大门。此后,国家的财富迅速消耗,绝非正常的财政收入所能够补充。武帝君臣必须寻找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源。这是武帝时代,于正常商税之外首次征收新税。到元狩四年,旷日持久的战争已进行了十余年,巨大的消耗使国家财政面临空前的危机。这年初,中央政府颁布了法令,对商人和高利贷者以及工商业兼营者加征财产税。按照他们资产价值,该项税的税率分别为6%和3%,远高于普通的一般赋税率。这种抢劫的结果迅速化解了国家财政的危机。然而,它所起到的作用毕竟只是暂时的,尚不能从根本解决国家长久的财源问题。真正对以后的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的,则是盐铁专卖制度的建立和施行。 在古代社会经济体系中,传统的奢侈品虽然具有极高的价值,且基本不受交通运输条件的限制,易于流通,但是毕竟受到消费群体的制约,不足以形成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推动。而食盐和铁器则完全不同,是每一个人不可或缺的生活、生产资料,而且它们都不是随处可得的,所以人们只能通过交易的方式获得。食盐尤其如此。在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环境里,盐、铁的特殊性使它们成为社会最基本的经济纽带。因为自然条件的限制,决定了盐、铁的生产必须以有组织的、大规模的活动。同时,其运输、销售也必须有大量的人员参与方能够实现。因此,毫不夸张地说,盐铁的生产经营是古代商品经济发展最为强劲的带动力量。尽管盐、铁的生产必须有足够强大的资本才能够进行,但是也绝非任何某一个人或家族能够垄断。那么,市场竞争就是无可避免的。竞争的结果必然会促使行业效率的提高。其中包括技术的进步、分工的细化、生产组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甚至雇佣工人待遇的改善等等。事实上,在建立盐铁专卖制度之前,这些情况已不仅局限在盐、铁这两个行业里,大凡与之类似的行业里同样存在。 元狩四年,武帝起用商人出身的东郭咸阳、孔仅和桑弘羊三人筹划盐铁官营,随即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盐铁专营,将盐铁的生产、销售完全由国家垄断,并以严酷的法律进行保障。中国古代自由经济发展之路就此戛然而止。表面上看,武帝君臣对经济体制作出如此重大的变革似乎只是出于国家财政收入的考虑。其实,这种表象的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含义。正如其目的不独是经济的,盐铁专卖制度导致的后果也不单限于经济方面。由于此项制度使政府全面进入到经济领域,权势的力量即在经济领域发挥出比经济规律更加强大的作用。对于一个人来说,在追求财富的道路上,他的智慧、才能、勤奋以及资本的作用远远不如掌握某种权力。权力与财富的结合,后果是可怕的。它扭曲了人们正常的价值观念,使勤劳和诚信不再是获取财富必要的先决条件。虽然在昭帝始元六年的盐铁会议以后,专卖制度曾经一度废除,但是武帝对民间商业毫不留情的打击,已令民间资本根本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里恢复元气。自此以后,中国古代民间经济力量实际只是在一个被压缩得极其狭小的空间里生存。象范蠡、白圭、程郑等等具有独立人格和社会地位的富商大贾,基本绝迹于中国古代史籍。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建立了一系列适应封建专制集权的官营工商业机构。这样,从春秋开始的工商业自由经营的主流到汉武帝时终于让位给国家控制工商业。这种经济上的垄断反应到思想文化领域就是汉武帝采取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从此中国在经济上官营工商业牢牢占据了统治地位,而思想上也出现了大一统的局面,百家争鸣成为历史。如果历史可以假设的话,如果汉武帝不实行盐铁专营,中国的历史将会沿着另外一条道路前行,但是很遗憾,历史没有假设。

三:唐宋时期的官营工商业

唐朝设立了不同层次的多种行政机构,管理经营着门类众多的国有工业、手工业。朝廷最高行政中心尚书省之下设有工部。尚书省工部及工部司,是最高的政务部门和宏观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令,下达具体的经营生产计划。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是负责具体实施政令与计划的事务部门,各有明确职守。从最高政务部门尚书省工部及工部司,到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等事务部门,构成了庞大的经营管理体系。这一经营管理体系的各级职能部门皆为国家政权机构,均由行政官吏掌握,其建制完善,上下级的统属关系明确,职责具体,是唐朝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唐朝国有工业、手工业在政策和经营上的基本特点是受政治权力直接支配,各级各类生产部门,均在政府官吏管理下,根据政令和计划,生产着几乎无所不有的各类产品,以满足皇室、政府的各种物质消费及统治所需,来保障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具有为了满足需要而不是为了商品交换而生产的鲜明特征。更具实质意义的是其生产运营以王朝专制统治为基础:在劳动力使用上,主要通过徭役制、户籍制强行征集各地的工匠和丁夫(农夫)。工匠和丁夫除服每年二十日的无偿正役外,还时常被强制服加役即超时服役。这种强权隶属关系之下的对工匠和丁夫的征役,无偿或近乎无偿地剥夺和侵占工匠和丁夫的劳动力和劳动时间,属于典型的超经济剥削,从而时常扰乱和破坏民间工商业和乡村农业的正常发展。在原料来源上,主要依凭政权搜刮征敛,土贡是赤裸裸的白拿,税收是典型的强力剥夺,政府不支出任何货币或实物做交换。可以说,唐朝官营国有工业、手工业的存在和发展,正是以剥夺民间工商业及农业的存在和发展作为主要手段的,表现出突出的剥削性和掠夺性。官营国有的这些商业经营不但与民争利,而且往往仗势欺人,处于强势地位,依靠政治权力进行不公平交易,严重干扰破坏了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官营国有垄断工商业指的是唐王朝垄断性经营的一些工商业行业,是指对制盐业、酿酒业、制茶业进行政府垄断经营。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唐王朝的官营工商业根本就不是商品经济而是一种产品经济或者叫权利经济。这里面根本就不出在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就这样民间的私营工商业被挤到一个很狭窄的空间,并且还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就是一般的私营工商业主有了利润后,也往往把这些利润买地或者放高利贷,从而成为地主阶级的一部分。

承继唐制的宋王朝为了维持庞大的中央禁军,不得不相对放松国家对工商业的控制,活跃商品经济以扩大税收,因而宋代的社会私营工商业呈现出景象,清明上河图所描绘的北宋都城东京汴梁的繁荣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同时工商业税收的大量增加使得宋政府更加需要国家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只是应用的方法有所改变而已。宋朝实行官商分利,视各行业的具体条件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干涉与放任兼而有之。如食盐严格实行分区专卖以获取厚利,但少数地区仍可以实行民营。茶叶一开始实行严格专营,后来效果不好,又改由大商人包销,但他们分取茶利太多,所以后来又改成政府收取茶叶税的形式酒一开始也由政府专卖,宋后期可以由私人经营,而政府则征收重税。在矿冶业方面,由于官府矿业效率底下,得不偿失,因而采取鼓励民营矿业发展的政策,对金银铜铁等实行“二八抽分”税率,其余自由贩卖,宋代民营矿业由此得到较大的发展。可以看出宋王朝对盐铁等重要行业实行专营,而对其他行业视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政策。总之宋王朝除了对传统的盐铁仍然实行严格的政府专营外,对其他行业视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政策,因而宋王朝的工商业出现了大繁荣的局面。

四:明清时期的官营工商业

明清时期的统治阶级不能容忍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明清时期的统治者比以前任何时期都更能感受到封建社会经济基础解体的危险性,于是拥有庞大官僚机构的封建专制国家所采取的传统的官营工商、土贡制等“重农抑商”、“重本抑末”的政策进一步得到加强。其主要表现为对工商业掠夺、摧残和压制,完全限制了工商业和资本主义的自由活动,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再被扼杀在摇篮之中,使商品经济无从发展。例如明嘉庆时期的的江南制造局就垄断了丝织品的出口,更有甚者,明万历皇帝直接通过太监机构司礼监控制全国的矿业。无论是由政府机构直接经营还是由官商联合间接经营,明清时期庞大的官营国有工商业的存在,限制了产品的商品化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民间私营工商业只能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经营,且遭受层层盘剥,甚至被公开劫夺,缺乏自由发展的条件,新的生产方式难以在其中发展壮大。由于盐铁专卖的官营国有工商业具有低效率、多弊端等无法解决的问题,迫使明政府在中叶以后逐渐放弃对它的直接的和全面的经营,转而将专买权和专贸权出卖给商人,采取了与商人合作的间接经营方式。这种变革一直延续到清代,影响了当时社会阶层的变化及财富的分配,出现了一大批挟资千万的特许商人,但这些特许商人对明清政府极具依赖性,实际上是政府的附庸,他们所积累的巨额资本大多流入高利贷资本和土地买卖,很难向产业资本转化,无助于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这种情况和唐朝的时候差不多。随着官营国有工商业由直接经营向间接经营转变以及工商业政策的逐渐放宽,明清时期的私营工商业有所发展,但是由于明清时期海禁和闭关锁国的政策,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

五: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官营工商业

清末的“洋务运动”

1840年鸦片战争中中国的失败,标志着中国古老而高度发达的农业文明与新兴的西方工业文明的第一次冲突和后者更为强大。面对西方工业化创造的强大生产力和军事力量,清政府在经历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和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后,终于启动了以求强求富为目的的洋务运动。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林则徐、魏源等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到清末重臣张之洞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其所反映的实质,都是将西方资本主义所创造的工业技术纳入中国长期形成的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制度框架里,换句话,政府通过直接的垄断性经营,似乎是避免其对原有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和秩序冲击的最有效办法。然而,洋务运动仍然是中国古代盐铁官营的一种继续,只不过这次是官营的对象是近代的工矿业。由于清政府长期禁止民间自发进行工业化,而政府的工业化行为又因腐败而效率低下,从政策层面上清政府并没有出台有利于民间工业化的措施,反而发展效率低下的官办工商业。官办现代工矿业名义上现代的企业,而实质上采取封建的官僚管理体制管理企业,和古代的官营工商业的管理体制如出一辙。

民国时期的官僚资本

从北洋政府到南京国民党政府,并没有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保护政策而是一如既往的发展官营经济北洋军阀时期由于军阀混战,也就无所谓官营与私营了,军阀对经济直接征收,直接赤裸裸的掠夺,税收负担相当严重。1928南京国民党政府名义上统一中国后,标榜遵循孙中山节制资本主张,强调利用政府力量来推动中国的工业化进程,并成立了资源委员会,把大量的工业纳入国有的名义之下。但是在国内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其经济政策和手段的出发点都是为了维持其统治,特别是战时的名义下,更是加强了经济的控制。乱印纸币,控制经济命脉,与民争利,结果是国家资本迅速膨胀比如以国民党四大家族的为首的官僚资本控制了交通、金融、铁路等国民经济命脉,控制了国民经济,而同时民族资本则因受到压制和排挤陷入困境。

六:新中国成立后的国营以及国有经济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官僚资本的没收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建立的了国营工商业,这个时候不存在对私营工商业的打压问题了,因为私营工商业在1956年以后不存在了。这时候不叫官营了叫国营经济,国营经济连排挤的对象都没了,这时候私营工商业不存在了,从汉武帝实行盐铁专营开始挤压私营工商业开始,到了1956年终于把私营工商业给挤没了。好在1978年以后,小平同志复出,制定了正确的改革开放政策,国家开始允许私营工商业的存在,并且在以后的宪法中明确保护私营工商业。国营经济也改称国有经济,并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但是国有企业中仍然存在古代官营经济所存在的效率低下问题。从目前来看,国有企业仍然对一些行业享有垄断地位,比如电信、石油等。

七:结论

笔者只是对中国古代官营工商业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希望读者能从中获得一些启示。其实从汉武帝以来,中国古代官营工商业就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其实官营工商业在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作商业,只是一种财政经济,是没有效率和公平可言的,同时它对私营工商业形成了严重的挤压,导致中国的私营工商业一直没有很好的发展起来。其实在当前的经济而言,我们仍然可以看出一些历史的影子。

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傅筑夫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讲述中国历史》(美)Frederic.WakemanJr. 东方出版社2008

《中国通史》唐码编著 北京出版社 2008

《复兴之路:中国崛起的30各历史关键时刻》洪向华主编 青岛出版社 2007

《中国近现代史述要》王宪明 蔡乐苏 主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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