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置与监理服务费限价建议表

发布时间:2011-05-10 11:17:34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人员数量配置

与监理服务费限价建议表

续上表


续上表

续上表


一、本建议表依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及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对全省近两年招标的68个公路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和监理费进行调查统计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公路工程监理市场实际编制。

二、本建议表适用于我省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工程、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等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阶段的监理人员人数配置及监理服务费上、下限价的确定。钢箱梁、独立隧道等特殊工程不适用。高速公路附属工程,三、四级和准四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三、项目监理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复概算中的工程监理费。

四、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工程按照平原微丘区和山岭重丘区分别设置,独立桥梁、隧道工程按复杂程度分Ⅰ、Ⅱ、Ⅲ级设置。

五、“监理范围计费额”系指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监理工作内容所对应的批复概算建安费。施工期、监理范围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之间的,应遵循以下原则:施工期越短,监理人员数量应越多;施工期越长,监理人员数量应越少。

六、“监理服务人月数”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监理的总人月数。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人员配置与监理服务费限价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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