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选编)

发布时间:2019-12-28 07:49:18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 (选编)

、教育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及要求

1.带队教师工作职责

带队教师在学院和实习基地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代表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实习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具体职责如下:

1)学校将教师承担实习带队情况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在职称评审中,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期内至少须有一次实习带队经历;聘期内承担实习带队两次以上(含两次)者,在职称评审资格审核中,可按讲授一门课程对待计算授课门数;学校鼓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积极承担实习带队工作,凡承担实习带队工作的教师,在学校各种评优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凡拒绝承担实习带队工作的教师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2)实习期间,带队教师是实习学生安全责任第一人,要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要随实习学生在基地学校全程驻校,不得擅自离岗;到每个实习点看望、指导实习生不少于4次。

3)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制定本实习组工作计划,协助学院做好实习小组的组队和安排工作,了解实习学生的具体情况,组织实习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及学院有关实习的规章制度;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相关课程标准、教材等;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工作。

4)做好与实习基地学校的沟通工作,确定学生的实习年级、讲授科目、教材版本、教学进度等;同时确定实习出发具体时间,提前并做好实习生出发和返校的交通购票等相关工作。

5)适时做好实习点指导教师聘书的颁发,妥善办理实习经费(教学指导费、班主任指导费、食宿管理费)相关手续。

6)协助指导教学实习工作。根据实习学校的教学实习任务,组织实习生备课、试讲、随堂听课、课后评议;全面掌握实习学生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实习工作中的问题。

7)指导班主任见习工作。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分配有关任务,组织实习学生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指导实习学生分析了解班级和学生情况,解决有关问题。

8)指导实习学生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评阅实习学生基础教育调查研究报告。

9)根据实习计划安排和实习学校具体情况,完成实习小组各周工作计划和周工作小结,完成指导小组的实习工作总结。

10)每周向教务处报送教育实习动态(包括新闻稿、图片资料、学生感想、工作小结等)。

11)与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实习成绩评定与总结鉴定工作

12)按照学校实习经费的使用规定,管理实习小组经费开支。

13)加强与学院、实习基地学校的协调沟通,积极解决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14)组织实习学生按时返校,及时向教务处反馈实习学生返校情况。

15)负责做好本组内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2.带队教师工作量

西安市内(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长安区、未央区)带队教师计96个工作量;市外省内带队教师计125个工作量;省外带队教师计158个工作量。如所带学生数量超过50名,每超过1名实习生,在实习总工作量基础上增加1个工作量。

3.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按照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实习期间佩戴陕西师范大学校徽。

2)严格遵守实习学校及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为人师表,讲究礼貌,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实习期间,注意自己言行举止,不给中学生及学校带来不良影响。

3)自觉接受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和本校带队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互助,提高实习质量;对实习学校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带队教师有组织地反映。

4)学生要按时参加教育实习,实习期间不准私自回家或探亲访友,确有正当事由需暂时离开实习单位,必须亲自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时必须提交请假证明。(具体见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实习期间请销假管理规定)

5)实习结束不能按时返校学生须向所在学院辅导员请假,副书记审批,由实习带队教师报教务处备案,否则按实习事故处理。

、教育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工作实习、班主任工作见习和教育调查研习等。实习结束后,每位学生要向所在学院提交《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记录本》、教育实习总结及主题班会设计、课程教学设计、基础教育调查报告和多媒体教学课件各一份。

1.教学工作实习

1)教学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的主要内容。学生应承担本专业的课堂教学任务,熟悉并掌握备课、授课、辅导、批改作业、考试测评等教学基本环节和技能;练习制作一定数量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掌握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基本方法;实习期间授课节数不少于20节,其中授新课不少于10节。

2)同一学校的实习生要经常相互听课和评课,练习说课,掌握说课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

3)认真研读本学科的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钻研教材。

4)积极关注中考、高考改革,至少练习2套本学科中考题、高考题,初步掌握中考、高考命题的基本原则和特点。

2.班主任工作见习

1)全面了解见习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

3)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实习期间,主持开展的班集体活动不少于3次,其中主题班会不少于2次。

3.基础教育调查研习

1)在实习期间,每位实习生必须结合教育实习选定一个课题,就相关基础教育教学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做到研究选题适切、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过程规范、研究表述清晰,最终形成有一定水平的基础教育调查研究报告。

2)调查研习的参考性选题: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教育的要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展与实施情况;当地基础教育实施情况;基础教育对教师教育的需求;素质教育对教师的新要求;中考、高考改革对中学教学的新要求;实习学校的办学特色与经验;中学优秀教师的教学案例;中学教育对象的心理、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智能水平,思想品德素质等状况及改进措施。

、教育实习实施步骤

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时间为一学期,分为实习准备、基地实习、总结反思三个阶段,其中在实习基地学校教学实践三个月。基地实习期间节假日以实习基地学校工作安排为准。

1.实习准备阶段:38

1)学校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学校;召开实习基地学校工作会议。

2)各学院实习小组学生的组队、实习前的动员、带队教师的遴选。

3)各学院领取《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记录本》、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聘书,并发放到学生本人。

4)各实习小组召开实习动员工作会议,确定赴实习基地学校的具体时间。

5)带队教师领取实习包干经费和交通费。

2.基地实习阶段:811

1)带队教师组织学生按时到实习学校报到,各学院做好护送等协助工作。

2)带队教师做好与实习学校沟通工作,并安排好学生食宿、备课室等事宜,召开实习师生与实习学校相关人员见面会,统一颁发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聘书。

3)实习生按计划开展课堂教学、班主任见习和基础教育研习等工作。

4)带队教师认真指导实习学生开展工作。

5)各学院不定期巡视督导实习工作。

3.总结反思阶段:1112

1)带队教师与实习学校召开实习总结会。

2)带队教师组织实习基地学校指导教师对实习生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和基础教育调查研究三项工作进行初步评定,并在每个学生的教育实习记录簿相应位置写出评语和初步得分,最后由实习学校填写综合意见,并加盖实习学校公章。

3)各实习小组在实习学校召开实习小组实习总结会,评选优秀实习生,写出小组实习工作总结。

4)带队教师根据实习基地指导教师评分、实习小组评议结果及实习学生的综合表现按百分制评定实习生最终实习成绩,亲自填写最后评语,推荐本组的优秀实习生。

5)实习小组集体返校后,各学院组织教育实习总结反思工作,写出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6)教务处组织完成学校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学分认定及奖励

1.学校对参加教育实习且成绩合格的学生计4学分,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延迟毕业,随下一级重新实习。

2.学校按参加教育实习学生人数的10%左右评选校级“优秀实习生”,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实习期间请销假管理规定

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实习期间请销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实习期间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规范学生实习期间请销假制度,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实习期间必须按时参加实习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回家或探亲访友,确因本人或家庭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实习单位,必须亲自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三条 学生办理请假手续时,须认真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批准后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留带队教师处备案。请假手续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代请假、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

第四条 学生如果确有正当事由需暂时离开实习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必须亲自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时必须提交请假证明,须按照以下权限逐级审批:

实习生请假二天以内者,须实习带队教师批准,并报教育实习基地学校备案;

实习生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六天以内(含六天)者,须征得实习带队教师同意,并与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联系,由辅导员向学院副书记汇报,审批通过后,辅导员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实习带队教师,并报实习基地学校备案;

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七天以上(含七天),否则本次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不予认定相关学分,必须参加下学年教育实习。

实习期间,无故离校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在带队教师处履行销假手续。

第六条 学生未经批准私自离校外出,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解释权归本科生教育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实习期间请假表

1. 本表一式两份,经批准后一份本人保存备查,一份留带队教师处备案。

2. 请假学生执此请假条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3. 假满后学生应及时进行销假,如逾期未销假者按旷课处理。

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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