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基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及治理建议

发布时间:2018-06-26 17:58:17

工作心得:基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及治理建议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县委迅速制定了贯彻实施办法,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32项具体规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节点、抓执纪、抓问责,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从近年来发生的问题和查处案件情况来看,仍有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搞“隐形变异”,违反规定,顶风违纪,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一、主要问题

(一)官僚主义做派,作风粗暴、脱离群众。少数党员干部不接“地气”,面对群众居高临下、颐指气使。如:省农场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周某,201X1月,因工作纪律松懈、酒后乱言等问题,被给予诫勉谈话和书面检查的问责。之后于201X年狂欢节期间,其饮酒后,以农场茶叶公司参展人员服务水平跟不上为由,多次在公共场所辱骂参展人员,导致参展人员向县纪委举报并到县级相关部门群访,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7月周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享乐思想作祟,雁过拔毛、坐地生财。个别党员干部享乐思想滋生,心生贪念,手中职权成了捞取不法之财的工具。有的乡村干部恣意妄为,向群众资金动心眼“下黑手”。有的领导干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旁门歪道捞好处,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某某,套取项目资金5000元用于个人开支,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供货商回扣等,20176月受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三)小村官乱作为,无中生有、虚报套取。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设法规避制度约束和监督,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骗取资金、更改用途。班驮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某某,以虚报旧房改造农户花名册等手段,虚报、截留专项资金25万余元设立账外账,部分用于接待费等开支。李某某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视规定若无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律观念淡薄,在中央八项规定后仍顶风违纪。县原卫生局局长李某某、副局长蔡某某、合管办主任漆某某,合谋通过虚开发票、伪造培训会议资料、支付培训费的方式虚列支出经费6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11月,3人分别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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