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3-05 17:12:03
发布时间:2017-03-05 17:12:03
附例:
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XXXX年X月X日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定于XXXX年X月在XX(指地点)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XXX第X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XXX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XXX第X次代表大会名额为XXX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X委(指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党委,下同)根据各选举单位【如市、自治州、各地(盟)所属市、县(旗)、地(盟)直属机关党委、XXX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等】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X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XXX军区(军分区、武装部)、武警XXX总队(支队)党委拟定具体方案,经XXX委批准后实施。
四、全会号召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团结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XXX第X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