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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28 16:46:42

台州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章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台州市xxxx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临海市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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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时间XX.XX.XX
XX
XX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执行董事,决定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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