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2-06-24 20:25:39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仅供参考)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武宣县2011年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规定,参考《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实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程序>的通知》,乡镇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可大体分为四个阶段三十四个步骤进行:

一、筹备工作

(一)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

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制定换届工作方案。确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分配方案、代表选举产生办法等。

(二)向县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

根据乡镇党委决定,起草并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xxxx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

1)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

2)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3)党员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4)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分配原则、选举产生的办法;

5)下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名额、选举产生办法。

(三)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以及党政办公室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后勤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

(四)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在选举代表之前,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党委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人员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代表的选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和指导,审查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五)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县委批复后,党委即应向所属党组织发出关于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召开大会的时间;大会的主要议程: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名额分配(附表);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代表选举工作完成时间及需报的材料;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的号召及要求。

(六)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是开好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一环。在党委发出做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后,党组织要通过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在党员中进行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自觉认真地搞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进行实行差额选举重要意义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实行差额选举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党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党内选举,保证党员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七)组织指导选好代表

选举好出席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开好党代会的基础。乡镇党委必须加强对所属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的指导,主要是:

(1)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规定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和代表构成指导性比例,确定好代表候选人构成人数。

(2)指导选举单位按《通知》的要求,确定好酝酿提名和选举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民主程序办事。

(3)对选举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查,严格把好政治关。发现不具备代表条件的人选,应建议选举单位及时进行更换。

(4)对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参选为代表的领导干部,经党委确定后,应及时向有关选举单位发出通知,将其分配到所属选举单位作为代表候选人,并附上领导干部的情况介绍,与所在单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一并进行选举。

乡镇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采用“公推一选”的办法推选产生。具体程序是:

1、选举单位按照乡镇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比例要求,通过组织党员推荐、群众代表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名;

2、选举单位党组织根据多数党员、群众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人数30%的差额比例,并与乡镇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3、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意见的基础上,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批;

4、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原则同意后,由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比例不少于20%),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选出后要在一定范围公示三天。

(八)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代表选出后,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举产生的代表进行认真审查。一是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在酝酿提名和选举中是否充分发扬了民主,是否符合规定的差额比例和应选代表名额;二是代表是否符合条件、具备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然后写出审查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经大会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九)组织酝酿提出下届“两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1、由县委派出换届考察组对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然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2、县委根据考察情况,结合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要求,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

3、各乡镇党委根据县委反馈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含差额),并报县委审批;

4、县委对各乡镇呈报的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进行研究批复

 (十)向县委呈报关于下届“两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及有关材料

一般情况下,“两委”委员人选同书记、副书记人选一并请示,由党委呈报。一般应于召开党代表大会半个月前报县委组织部审批。上报的材料根据县委的要求确定,一般有:

(1)《关于X X 党委、X X X纪委换届人事安排问题的请示》。

(2)党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律检查委员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审议,是党章规定的党的委员会必须履行的职责,也是党代表大会的重要议程。因此,乡镇党委应把起草党委和纪委工作的报告作为党代会筹备工作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份好的工作报告必然会起到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促进工作的作用。

党委工作报告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回顾和总结党委在任期内的工作。包括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二是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五年)党委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任务的主要措施。

起草工作报告,必须抓住四个环节:一是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二是要突出经济建设中心;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体现地区特色;四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党委工作报告要组织专人撰写,并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印发所属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所属党组织和代表(党员)的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纪委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先召开纪委会讨论通过,然后经同级党委会讨论定稿。

(十二)成立党费审查小组,对党费进行审查并写出报告

在党员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党委要成立党费审查小组,成员一般由纪委书记、组织委员、财政部门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写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查报告,并负责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收缴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单据是否完备;使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审查的程序是:

(1)负责党费管理的同志做好准备,并向党费审查小组汇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2)审查小组按照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3)审查后,写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经党委讨论同意后,由党费审查小组负责人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大会表决通过。

二、党员代表大会

(十三)提出大会有关机构名单,编制代表名册

主要有:

(1)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2)提出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3)提出大会副秘书长名单;

(4)编制代表名册;

(5)划分代表团,提出代表编组名单。

(十四)做好党员代表大会材料准备

(1)起草大会开幕词、闭幕词和关于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起草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

(3)起草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关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选举工作的主持词;

(4)提供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候选人情况介绍;

(5)提供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选举办法(草案)

(6)起草上届党委负责同志在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稿;

(7)起草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主席团会议和党委、纪委一次全会等主持人的主持词;

(8)提供选票式样和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清点人数报告单、领发选票报告单、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样式;

(9)起草大会须知。

(十五)召开党委全委会,审议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基本结束后,即应召开党委全委会,听取筹备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以及大会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十六)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

主要有:

(1)打印大会各种文件材料,并将有关材料装袋;

(2)制作代表证、列席证、工作人员证和总监票人、计票人佩条;

(3)准备票箱、剪刀、钉书机、计算器、档案袋、封条等选举用具;

(4)布置大会会场、主席团会议室、代表团讨论地点;

(5)向代表发出会议通知;

(6)联系邀请上级领导;

(7)落实代表食宿、医疗、保卫等安排;

(8)组织接待代表报到。

(十七)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代表报到后,应及时召开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会议由上届党委主持。主要内容是:(1)简要介绍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2)对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其他有关确认事项进行说明;(3)布置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4)向代表提出开好大会的有关要求。

会前,提供会议主持人讲话稿。同时,将代表名册、代表团编团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议程(草案)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发给上届党委委员和各代表团,并发给各代表团讨论记录本

(十八)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的内容;(2)推选代表团正副团长;(3)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4)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团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处负责收集代表团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团正副团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团和有关人员。

(十九)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大会预备会议由上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主要内容是:(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4)通过大会议程;(5)通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6)宣布有关事项。

开会时,上届党委成员在主席台就坐,代表和列席人员按指定的座席就坐。会前,将大会主持词和需要大会通过的主席团名单、秘书长名单、大会议程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筹备工作的情况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提供给报告人。

预备会议结束后,将通过的报告、名单(去掉“建议”二字)、议程(去掉“草案”二字),在其标题下加上“(XX X XXX日中国共产党X X XX次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 (如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再印发)

(二十)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产生后,即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1)明确大会主席团的任务;(2))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3);通过大会副秘书长名单;(4)通过大会日程;(4)通过其他需要确定的事项(如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名单等)

会前,将会议主持词提供给秘书长,将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建议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名单和大会日程发给主席团各成员。会后,将通过的上述名单(去掉“建议”二字),在大会日程的标题正文加上“(X X X XXX日,中国共产党X X XX次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字样,及时印发各代表团和有关人员(如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再印发)

(二十一)举行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

经选举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获得正式资格的党员代表,应参加这次大会。同时,一般安排不是代表的有关部门党员负责人列席大会。

党员代表大会开幕式的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后,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出席情况并作出说明(应到会代表数,实到会代表数,大会是否符合法定人数,能否开会等),公布这次大会执行主席名单,对上级领导和列席人员表示热烈欢迎;

(2)宣布党员代表大会开幕;

(3)全体起立,奏()《国歌》;

(4)由主席团一名成员(一般是上届党委的负责同志)致开幕词;

(5)上级领导讲话;

(6)上届党的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纪委负责同志作纪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也可以书面形式提交党员代表大会审议)

(7)宣布休会。

注:致开幕词及上级领导讲话,不是大会必须的议程,可以安排,也可以不安排。

(二十二)召开各代表团会议

主要内容是:(1)组织代表分组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要充分发扬民主,安排充足的时间,让代表充分发表意见,更好地发挥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决策作用;各代表团要落实专人做好记录,如实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2)按照大会日程安排,各代表团对“两委”工作报告审议一定时间后,要根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的布置,讨论大会选举办法。(3)酝酿新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4)推选监票人。(5)审议关于上届“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十三)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在各代表团开始审议上届“两委”工作报告后,根据大会进程,适时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1)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2)讨论通过上届党委提出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布置推选监票人;

(4)听取各代表团审议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情况汇报;

(5)审议通过关于上届党委、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前,要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持词提供给主持人;将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发给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会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各代表团讨论,然后提交大会通过。

(二十四)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见面

为了使代表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有更多、更直接的了解,除向代表印发“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情况介绍外,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与代表直接见面,也可以组织“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到各代表团与代表直接见面。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可向代表作简要发言,自我介绍姓名、简历,表明自己的态度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见面会结束后,继续分团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讨论“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二十五)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各代表团讨论结束后,应即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议程是:

(1)听取各代表团讨论选举办法(草案)、酝酿“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情况汇报,确定“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

(2)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确定计票人名单;

(3)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关于“两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

会后,要抓紧做好下列工作,做到责任到人:

(1) 清点选票并分沓(一般101沓为宜)包装好;

(2)培训好监票人、计票人及其他工作台人员,并认真做好分工;

(4)准备好票箱、剪刀、钉书机、计算器、档案袋、封条;

(5)准备好计票统计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清点人数、领发选票、收回选票报告单等材料。

(二十六)大会选举

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程序一般是:

(1)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代表数。在确认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后,方可实施选举。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宣布大会计票人名单。

(4)宣布下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执行主席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也可由大会工作人员宣读)

(6)选举人填写选票,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行有序投票。

(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大会报告得票情况,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二十七)召开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计票结束后,应立即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这是主席团最后一次会议。主要议程有:

(1)确认“两委”委员名单;

(2)确定“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主持人。

(二十八)举行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式

主要议程是:

(1)通过关于党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通过关于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3)致闭幕词或主持人讲话(这不是必需议程,可安排,也可不安排)

(4)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5)宣布党员代表大会闭幕。

三、“两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新一届党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书记和副书记;纪委要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还要在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

(二十九)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由于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纪委书记,需经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因此,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先召开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选举纪委书记。

会前,将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选举结束后,要立即写出选举结果的报告,提交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的程序一般是:

(1)清点到会委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委员人数和实到会委员人数,确认是否可以进行选举。

(2)讨论并通过选举办法。

(3)党的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新一届纪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说明。

(4)酝酿讨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

(5)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6)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7)填写选票,投票。

(8)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9)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

(10)监票人向会议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数半数为当选),并提交党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十)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的议程有:选举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会前,将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词、选举办法、候选人建议名单、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送交会议主持人;准备好选票。

有关组织工作和程序请参考第(二十六)大会选举的有关规定。

四、会后工作

(三十一)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乡镇换届选出的委员,报县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县委审批。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的书记,经乡镇党的委员会通过后,报县委批准。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对党员代表大会和“两委“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写出报告。

(三十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党员代表大会闭幕后,党委要及时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一是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差额选举,明确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适应党内民主生活,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的选择,必须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二是要教育他们正确对待自己,明确实行差额选举,就必然有落选的,这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现象。三是要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使他们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在选举中作为候选人,这本身就体现了广大党员和党组织的信任;既要看到自己的成绩,也要看到存在的差距,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实现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四是要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三十三)认真总结

党委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

(三十四)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主要内容是: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将具有保存和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属于反映同一个方面问题的归在一个卷内,如请示、报告、批复,党委、纪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及登记表,选举办法、选举结果等;也可按时间顺序和工作程序进行归类组卷。要做到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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