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08-27 21:02:57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在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时能做到迅速查明原因,进行现场控制、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鸡西辖区范围内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工作原则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要做到: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有效、减少损失,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要提高全社会防范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各种情况进行分析、预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早处理。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调查处理实行市、县()两级负责。发生严重或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挥:中心主任

副总指挥:中心副主任

下设应急办,成立流行病学调查组、检验组。

二、各组成员及职责

(一)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成:卫生监测科成员

(二)检验组

组成:检验科成员

三、组织管理

(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卫生监督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救治机构参加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对中毒病人的救治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成食物中毒调查小组,负责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样品采集与检验工作。为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提供流行病学依据和检验数据,进行食物中毒事件及中毒病人的确定。

(三)卫生监督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制定本辖区内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计划,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监督监测结果。分析可能存在的食物中毒的隐患,提出预警建议。负责食物中毒的调查、取证工作。实施临时控制措施,撰写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报告,对造成食物中毒的单位、个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食物中毒工作总结,建立食物中毒档案及上报食物中毒有关报表。

鸡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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