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质押贷款合同及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9-12-03 21:19:47

编号:_____________

大额定期存单质押操作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资金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法人团体负责人:

乙方(借款方):

法定地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法人代表:

为了邦助乙方解决开发项目缺乏资金的问题,甲方利用自已资金存量大的优势,在乙方指定银行开户存款,开出大额人民币定期存款单,为乙方在银行质押贷款。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惠、诚信的原则下,就存单用于为乙方质押贷款一事,达成如下操作协议条款。

共同守则:本次操作须按照《银行票据法进行》

一、 存款金额:

人民币 亿元,可分两批操作,首批人民币 万元。

二、存款期限:三年定期;可延期二年;

(存款利息:三年期按人民银行规定为4.75%,到期利息归甲方所有)

二、 存款受益人: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单位。

三、 办理方式:甲方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帐户,将资金移动到该帐户,开出三年定期大额存款单,为乙方在银行按正常的质押贷款程序进行贷款。

五、贷款银行:乙方安排的存贷款银行是中国 银行 支行(一级支行)。

六、财务回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存单面值18%的回报(不含中介费)。

七、风险规避:甲方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大额存单用于为乙方向银行质押贷款存在扣划风险,为确保甲方的存款安全,到期能按时解除质押,取回存款本息,要求乙方所贷款的银行向大额存款单受益人《出质人》出具一份“银行承诺书”(见附件)。并在银行《权利质押合同》中“其它条款” 或“补充条款” 栏内填写:1、与本合同相关的由银行出具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2、出质人的大额存单在质押贷款期间,质权人不得拆散、处置出质人的质押品,并保证质押到期,完整地将质押品释放退还质权人;3当本补充条款与合同中其他条款相抵触时,以本补充条款为准。【 另一种方式;开出大额存单办理完质押贷款后,银行方面配合存款人将存款撤走,银行可以不出承诺书】

大额存单质押贷款合同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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