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12-10 11:32:14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本科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关键步骤,是学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是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制定下列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以及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2.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提倡让学生尽早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

      3.毕业设计(论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并完成以下基本能力的培养

      1)资料、信息的获取及分析、综合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实验、动手的能力。

      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应用等)的能力。

      5)论文撰写、答辩的能力。

      二、管理层次和职责

      1.校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职责

      1)建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宏观管理,教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教学副校长

        员: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务处处长及主管副处长、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2)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学院自身不能解决的原则问题。

      组织、协调学校各职能部门解决场地、设备器材和经费,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供支持。

      制定和修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中校级有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负责组织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各环节的抽查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评估,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和相关部门。

       组织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经验,组织交流;组织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给予表彰。编辑、出版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

      2.院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和职责

     1)建立院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院教务办负责管理具体事务。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进行具体领导。

     负责人: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员: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教授代表、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各学科专业负责人。

     2)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前公布本院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与时间安排,对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

      制定本院在院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办法。

      组织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

      组织审定全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各课题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

      组织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组织、审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工作。

      组织复审答辩争议答辩的工作,审核成绩,控制本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分布状态、确定本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组织评选、推荐本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做好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或向学校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尤其要注意由于教学计划、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与内容等环节的不当而影响培养目标实现的问题。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计划、分配、调整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经费逐年提高。

      ⑪按学校规定保管本院毕业设计(论文)等文档资料。

      ⑫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的学期末,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注:复审答辩”——从取得及格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随机抽取5%以上的学生,参加由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的复审答辩;

     “争议答辩”——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提出异议的学生,经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有必要重新举行的答辩;

      3.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和职责

      1 建立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系分管教学主任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负责,领导、管理与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具体工作。

      2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校、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对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

      组织并实施对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师进行培训。

      组织申报、审查并向院推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上报指导教师名单。

      考核指导教师工作,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组织并实施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要控制成绩的正态分布;对指导教师的评分与评阅人或答辩小组评分差异大于一个等级的毕业设计(论文)要组织复查与分析,将结果上报学院。

      向学院推荐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对所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或向学院提交书面意见与建议。

      按规定的方式汇总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资料,并归档。

      分配、记录、统计毕业设计工作经费使用情况。

      根据校、院要求按时报给学院有关资料、数据、报表等。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与任务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首次参与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各院(系)应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1.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硕士学位以上教师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教授、副教授都应承担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指导教师由学科专业组安排,经系分管教学主任审批。

     2)外聘教师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院(系)要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担任指导教师。

     3)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但仍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作指导教师,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的第一个文字材料,是决定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而且在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字工作能力方面有示范作用。因此在填写时必须字斟句酌,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文字编写工作的一个范例。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指导教师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学科专业组同意,报系分管主任批准。

      2)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以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对学生进行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

      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提出题目,规范地填写任务书。

     2)审定学生提交的开题报告,批改外文译文。

     3)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

     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并认真批阅。

     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检查学生的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论文质量写出评语。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指导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对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承担横向开发项目并有经费到校的教师,如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相应项目有关,则指导学生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原则上不超过10人。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注明了是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经费到校的横向开发项目,则教师指导的这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增加教学工作量。

       指导教师每周都必须与学生见面,具体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需经系分管主任批准,超过2周的应报教务处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四、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为启发学生智能、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因此,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必须对学生提出明确的要求:

     1.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独立完成开题报告,3周内把开题报告提交给指导教师批阅。

     2.树立正确的科学道德观,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引用他人的成果一定要有注释和说明,或在参考文献中体现。严重抄袭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学生的答辩资格。如果学生毕业后被查出严重抄袭的,取消其教育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必须回校重做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答辩。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自愿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

      6.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填写《南昌大学     届本科生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经系分管主任审批同意。

      7.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成果要求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8.毕业设计(论文)设计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结束时应协助教师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对外发表。

     五、选题

     南昌大学任职的教学、科研人员和校外科研、企业有关人员有权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综合训练。

     2)课题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科研任务或社会热点问题,符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真题真做。

     3)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创新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课题名称应与内容相符,题目不能太大、太空,设计或研究内容不能太少,应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科专业组组织论证审定,报系分管主任批准。各学院外聘或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填写《南昌大学校外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经学科专业组论证评审,系分管主任批准后生效。

     2)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填写《南昌大学      届本科生在校外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获批准后执行。校外必须有指导教师,原则上校内还应再配一位指导教师。

     3)课题应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课题数量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3-5周(不含寒假)向学生公布。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据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各院(系)领导小组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指导教师,要鼓励和挑选优秀学生到校外做课题。

     4)确保学生一人一题,多名学生共同参加同一大型研究(设计、制作)项目的,各自课题的名称与内容必须有所区别,要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本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5)各学院按专业将题目、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安排情况填入《南昌大学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两周内,由院教务办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形式及其基本要求

     1.在查阅一定数量文献的基础上至少完成1篇外文资料翻译,译文不少于2000汉字。

      2.完成开题报告1份。

      3.中外文摘要: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外文摘要250个实词左右。 

      4.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1)工程设计课题按专业性质不同规定一定量图幅的设计图纸,如机械类工程绘图不少于折合成图幅为A0号图纸3张,同时,在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成册时,图纸可缩小比例打印出来并成册。

      2)以实验为主的工程技术研究类课题,论文应有实验数据、测绘结果、数据处理分析意见与结论。

      3)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实物成果及实物的性能测试报告。

      4)软件工程类课题应有完善的文档,包括有效程序软盘、源程序清单、流程图、软件设计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5)人文、社科类毕业论文对引用的资料、引文应有标准化的注释,并列出阅读书目清单。

      6)理工科8000字以上,文科1.2万字以上(其中外语6000单词以上,音乐与表演5000字以上)。

      7)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装订成册,并应包含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学士学位论文诚信申明、毕业设计(论文)全文、外文资料译文、外文资料原文。另外答辩资格审查表、评阅人评审表、答辩记录及评分表按先后顺序装订在一起,并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七、答辩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人人都必须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所有学生必须在校内参加答辩。

      2.答辩前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各系要指定教师担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

      3.各专业成立5人以上答辩委员会,成员应由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可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学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在答辩时对学生进行提问,做好答辩纪录,并将成绩填入《南昌大学       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表》。

      4.每个学生应就毕业设计(论文)做一个简短的PowerPoint参加答辩。

      5.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015分钟、教师提问5—10分钟。

      八、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的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应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不以学生过去的成绩或指导教师的水平来决定学生的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三方评定成绩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规定。

      3.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优秀成绩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5%左右,不超过20%,中等及其以下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

      4.评分标准

      1)优秀:能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某些方面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可靠、严密,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规范,质量高;完成的软硬件达到或高于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独立工作能力强;答辩时概念清楚,问题回答正确。

     2)良好: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立论正确、内容完整,文字条理清楚;计算与分析论证基本正确,结论合理;说明书、图纸符合规范,质量较高;完成的软、硬件基本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且文档齐全、规范,或成果对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答辩时概念较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

     3)中等:能一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内容基本完整,计算与论证无原则性错误,结论基本合理;说明书、图纸质量一般;完成的软、硬件尚能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文档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范;工作能力有提高;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4)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论文质量一般,存在个别性错误;说明书、图纸不够完整;完成的软、硬件性能较差;答辩时讲述不够清楚,回答问题有不确切之处或存在若干错误。

      5)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设计(论文)有原则性错误;说明书、图纸质量较差或有抄袭现象;完成的软硬件性能差;答辩时概念不清楚。

各单位也可根据情况自行制定评分标准。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答辩全部结束后,经答辩委员会审定,系分管主任批准。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教务处认可。校本科教学督导组可对其重点检查。

      九、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中的组织管理工作应规范化、制度化,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动员

      各系、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

      2.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

      检查分起始阶段、期中和答辩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起始阶段:各专业着重检查任务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下达到每个学生,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落实情况,开题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等。

      期中:各院(系)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期中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教务处将通过不同的方式了解各院(系)期中检查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教师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优秀学生及表现较差的学生名单报专业学科组,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以及重点考核的对象。校督导组将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答辩评分:答辩前各个专业应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情况,并对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结束后各院(系)分管领导或校督导组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审查成绩分布情况,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有关资料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毕业设计(论文)经费

      各学院要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原则上工科和有实验消耗的理科每位学生不少于170元,理科120元,文科90元。

      4.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各学院应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按各专业学生数的3%推荐参加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除满足《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中优秀成绩评分标准外,还要求有一定的创新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提名并进行初评,填报《南昌大学       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会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原件1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校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出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同时推荐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教务处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整理汇编成册。

      5.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各院(系)必须认真写出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取得的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效果显著的做法,本单位执行《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毕业设计(论文)总结于学期结束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6.毕业设计(论文)密级

毕业设计(论文)密级分为公开、保密、机密、绝密。

      7.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保存

      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软、硬件成果由各系自行安排保存,保存期5年。

      十、毕业设计(论文)盲审

      学校每年都将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并送校外专家进行盲审。

     1.盲审抽检

     1)每年从各专业毕业班中随机抽取。

     2)各学院推荐。

     3)对新增专业和品牌专业重点抽检。

     4)对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超过6人以上的或延期毕业的重点抽检。

     5)对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审查中有异议、提前毕业的全部送审。

     6)对在校外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重点抽查。

     7)对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中出现专家评审成绩和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符合度差别大的专业连续三年进行抽检。

      2.抽检结果的处理

     1)对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中成绩符合度好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2)对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中出现成绩符合度差别大的系要做出书面说明。

     3)对盲审中发现抄袭严重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做出书面说明,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4)指导教师对抽检结果有疑义时,可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十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200715修订)

南昌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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