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权声明书

发布时间:2019-11-26 18:07:47

代持股权声明书 

致:                有限公司 

本人        接受        (身份证号:         ,以下称委托人)委托,作为委托人股权的名义持有人,现偕同本人配偶        郑重声明如下:

一、委托人系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    %的股权(对应    元出资,以下简称该股权)。该股权现工商登记于本人名下。

二、本人名下所持有的该股权,是本人代表委托人所持有,委托人是该股权的实质拥有人,本人对该股权不享有任何实质的权益,唯根据委托人的意志和指示代理行使股东权利,而从公司及/或该股权本身取得及衍生的一切权利、责任及收益(不论股息、红利、资产分配或其他),一律归委托人。

二、本人确认:该股权不构成本人的个人财产,不适用有关本人财产分割、继承等的任何规定。本人须以委托人指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订立信托或其它合法方式)确保该股权会在委托人要求时按其指示处置或归还。

三、本人确认:委托人作为该股权的实质权利人,对该股权拥有绝对的、完整的权利,可在任何时候,单方终止对本人的委托,直接以自己或另行委托的代理人的名义行使该股权,而无需本人的同意或对本人作任何赔偿/补偿。

四、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该股权,该等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将该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赠送、设置任何质押或其它产权负担给任何人士、单位、组织或公司或令其产生任何财产负担等。

五、本人在受委托期间就该股权的权利行使对委托人负有忠诚义务,将勤勉尽责地履行委托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并就受托事项对委托人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声明书内容及履行声明书的责任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人将定期或应委托人的要求随时向委托人报告受托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如因本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目的无法达到或造成该股权实质损害的,愿意向委托人赔偿一切因此引起之损失。

六、其他声明及保证:

1.本人自愿签订本声明书,对于上述受托行为,本人不向委托人及公司收取任何报酬。

2.本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委托人于本声明书项下所有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3.本声明书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本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本人在本声明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亦不影响或侵犯委托人在本声明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4.委托人对该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本人有义务无条件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项。

5.本声明书为不可撤销的文件(包括其所作出的所有承诺、声明及保证),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声明书的签订、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受中国法律管辖。

 

声明人(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声明日期:            

 

声明人配偶(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声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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