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数据汇总规范4
发布时间:2011-12-1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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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信息,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进行数据汇总。负责数据汇总工作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酌情确定数据汇总内容。举例如下:
5.1 总量+类别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消失文物数量与类别的分析比较。
5.2 总量+级别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消失文物数量与各级别文物的分析比较。
5.3 总量+统计年代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与文物统计年代的分析比较。
5.4 总量+所有权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与文物所有权的分析比较。
5.5 总量+用途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与文物用途的分析比较。
5.6 总量+保存状况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与文物保存状况的分析比较。
5.7 总量+损毁原因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与文物损毁原因的分析比较。
5.8 总量+面积
文物的整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与分布面积、建筑占地面积、保护范围面积、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的分析比较。
5.9 总量+地域分布
文物的整体数量、单体数量、复查文物数量、新发现文物数量、消失文物数量与地域分布的分析比较。